昨天和你說完話之後,
我所有的思緒莫名其妙地斷裂了,
好像找不到位置的拼圖。
回到小窩,七點多,啃了兩片土司算是應付晚餐,
洗完澡,坐在床上看著上課要用的文本,
可是文字完全沒有進入腦中,
手,只不過一再重複著翻頁的動作罷了。
看著桌上那張畢業旅行時全班的合照,
我的神經好像「啪」的一聲突然斷掉般,眼淚掉個不停。
我很想哭出聲音,但詭異的是,
我越是用力,越是發不出聲音。
看著照片裡的自己,那時候剛分手,我剪了頭髮,Lich也是。
我們兩個站得遠遠的,我不安的手只能放在大哥肩上。
那張照片一直跟著我,從實驗室到家裡到辦公室到新竹小窩,
我並不是很明白自己一直帶著它的原因,
也許只是覺得這樣看著大家,
就可以感覺到大家的支持、關愛和力量還在我身邊。
十點多,決定騎車出去晃晃,真的太悶了。
買了杯咖啡,我在護城河邊散步,
找了個沒有人的地方坐下來,就只是看著水面,和水裡的鴨子。
很想把心裡面的某些想法串連起來,
可是它們就像斷簡殘編,任憑我如何努力也無法組織出什麼;
腦子裡才閃過一兩句話,眼淚就把它們完全打斷,
坐在河邊直近午夜,眼角始終是濕的,
好笑的是,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哭什麼,或為什麼想哭。
你問我:「喜歡上我,妳覺得快樂嗎?」
坦白說,我無法立刻判定自己到底快樂或不快樂。
喜歡或討厭一個人,難道是取決於快樂與否嗎?
好像有點道理,可是事實又似乎不是這樣。
「喜歡」和「快樂」之間到底有沒有必然的連結存在?
你這個問題,也許問錯了。
也許該問:「喜歡上你,我覺得值得嗎?」
值得。毋庸置疑。
思緒真的變得一片一片的了,
從昨夜到現在,我始終無法把自己想表達的意思完整組織起來,
心裡頭那些「可是」、「雖然」、「另外」……有好多好多,
卻總是這麼語不成句。
我在十六歲認識了當時的同學們,
也在十六歲時認識第一個打開我心防的Angus學長;
在十七歲半和Lich相戀,在十九歲剛過時分手;
在十八歲時認識Mario,他是一個如同親弟弟一樣的重要朋友;
在二十五歲時認識Roger、Lonely還有Viking;
在二十九歲認識你,為你笑,為你哭,為你煩惱,為你心焦……
我能確定的,是我只能在這個時間點認識這個人,
太早或太晚都沒有意義;
要說是宿命也好,要說是神的應許也好,
我越來越這麼相信著。
我還是不確定喜不喜歡和快不快樂之間有沒有什麼必然關係,
至少,「喜歡你」這件事是肯定的,是無法被推翻的。
還有,「我想你」也是。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