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買1張就退出這個圈子,有人買20張才退出。買1張的可以給自己或家人用,買20張的,他就得想辦法轉賣,轉賣不出去,鄰居、遠親沒人鳥他,他就只好上網賣、等待機會。 報章雜誌報導,有超級業務員,也就是造神運動的殯葬之神,賣得不亦樂乎,賺錢賺到金字塔頂端。這種報導,其數字上的真實性多寡,甚至有無有這種人,這種人比例多不多,信不信由讀者啦。
再打一次。報紙上說別人賺錢,我們爽什麼?應該要傷心不是嗎?!世界上的錢就是那麼一點,轉到別人身上,就表示沒轉到你身上。你買單,人家就賺利息。你幫大公司賣,就是幫大公司賺,幫你的親朋好友花錢。20萬,拿去用自己的名義定存,都比繳給生前契約公司好。那75%的信託,不但已經是財團的(財團才是信託的受益人),錢滾錢更不是給你的。
範例請參閱 銀行公開聲明:
http://www.ubot.com.tw/a-lo0040416.htm
本信託之受益人為龍X人本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非購買生前契約之消費者。
本行謹依據X巖提供之資料,轉載購買生前契約消費者個人之信託提存金額及其他資訊,倘發生消費者認為查詢結果與實際狀況不符,請自行洽龍X詢問處理。
不曉得那將近30億的信託,包含多少冤大頭的家當。
當然,純粹是消費者,不曾賣過生前契約,不曾想過要賣生前契約賺錢,純粹自買自家用,用過以後讚不絕口的人,也是有的。有多少?我不知道。如果你的鄰居在你面前講他用的契約有多好,也可以懷疑他跟該契約業務有沒有往來,他是不是業務的業務?!(在業界已出現這種業務的專員/銷售員的經理了)
財團叫政府花錢給補習班養的禮儀師,有多少比例買自家產品(如果他不是從銷售部門起家的話)?
消費之前想一想,買各種東西之前動動腦,有益身心。
造神雜誌上訪問的某些人的收入是真是假,
他嗎的全都不干我們的事,
是真的也沒半毛錢落你口袋,是假的我們也不知不覺中了各種財團的廣告。
他們賣什麼東西被報導出來,那挑逗讀者購買欲的效果也就出來。
怎說勒,龍X業務好厲害呀,
3000個裡面就有66人個年薪破千萬喔,我也要去賣龍X牌生前契約,
結果進去後一定先是為自己、父母、爺奶、子女買一張,至少一張,
你就算發願賣生前契約,你發願年薪破千萬,
發願要像造神雜誌裡報導的那個神一樣,
1星期後,沒搞頭了,
賺錢的是大財團,損失的是你喔。
會去讀造神雜誌的菁英(他/她覺得自己是,或即將是)看到了,
唉呀,人家財團光賣生前契約就賣成這樣,
還頻頻上雜誌呢。
我應該搭配這種服務、商品,
才不失日本品味,
然後就去買了。
公平會/消保會在哪裡?
假設一張20萬,號稱年營業額45億台幣,那年賣了22500張。
法律規定75%交付信託,等於那年殯葬財團集資33.75億去錢滾錢。
關於信託,另一篇 生前契約單純的三角關係變成複雜的兩人世界 http://www.wretch.cc/blog/theatai&article_id=4256409
一張算20萬,75%信託交由總公司,剩下25%的5萬,
假設仲介費抽2.5萬,那66位年薪超過千萬的生前契約業務,
每人每年賣至少400張,平均一天賣超過一張,
好厲害呀,
66×400=26400,
那66人一年賣26400張,
業務會跟你說,我一張也沒賺你多少錢,
都是大公司在賺啦,我真的沒辦法便宜你...。
那麼,來算仲介費抽1萬,那66人每人至少一年賣1000張ㄟ,
哇!66×1000=66000,
那年公司營業額應該好幾個45億了吧!
如果仲介抽4萬勒?!
咦,比較符合年營業額45億呢!
個人才疏學淺,但覺古今中外的超凡的人,
佔人類人口比例趨近於零,
平常不覺得有誰笨誰聰明,
是左是右,是那個方位那個顏色,是窮是富,
反正大家都一副德行嘛:
買東西、性交、吃東西、排泄、殘害自然、製造垃圾。
但我忍不住要打,
相信造神雜誌的是 大 笨 蛋 !
這世界:
有一種宗教,叫做拜物教;真龍殿,北海塔座..
有一種教會,財團文教基金會;墓地開發..
有一種教宗,執行長CEO;黑道林立委.議員.民代..
有一種信徒,禮儀師;牛頭馬面..
有一種教理,安藤X雄雜誌!
如果仲介抽4萬,那你就去跟他講價錢,
你跟他說,20萬的契約你賣我17.5萬就好,讓你賺5000,
老子家裡死人,你也不用舟車勞頓,或者來當公奠部隊,
反正一通0800,公司會派一堆禮儀服務員來,
貴公司服務這麼好,還差你一個穿制服戴別針的?
或者:老兄,
你跟我套人情賣生前契約,
你這麼關心我家後事,不如幫我省點錢,
不要賺我這麼多錢吧!
成本價只有17.5萬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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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有文教基金會洗腦你的管道,好讓你掏出錢或付出勞力。
現代人以為自己很獨立、很自主、很睿智,且與眾不同。
其實,工業社會裡幾乎每個人
— 負債的人、工人、小孩子、青少年、家庭主婦、出家人,更遑論中產階級、資產階級、社會菁英(也不知道是誰發明的封號) —
都沈醉在自我物質環境的樂觀中,
我們的一輩子就是買東買西,不約而同過著差不多的生活,
追求相同的理想,看著同樣的電視,上體制內的學校,
吃一樣的工業飼料,一起快快樂樂污染大地殘害其他物種,
剝削比我們更窮的土地與人民,模仿比我們物質生活更富的人,
還要到部落格、電視、雜誌書刊、親友堆、性伴侶的耳朵旁去賣弄,
或暴露或誇大自己僅有的一切,...。
再來一點,生前契約的特性之一,
即個個死人都一樣,
屍體就像進了食品加工與包裝的數公尺生產線,一貫作業,
從接體到安葬,個個死人都一樣,
喪事道具一樣,靈堂一樣,告別會場一樣,
服務員就像穿防塵衣,
從椅子到毛巾,都一樣,
這些陪葬物多的是殯葬公司的商標,
黑衣人一致得很。
打造人呆,商標。神父,廟公靠邊站..
你一生所追求的就是這種標示著自我消費偏好的東西吧,且至死不渝呢!
來欣賞MTV remind m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HEIvF1U4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