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明慧通訊員
湖南報導)原籍湖南醴陵的賴金明女士,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從二十三冶退休後,她和丈夫、女兒一家三口居住在長沙市芙蓉區,一家人和和美美地生活在一起,平
靜而充實。然而,只因堅持「真、善、忍」信仰,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賴金明一家平靜的生活被打破了。
二
十九日下午,賴金明在芙蓉區五一東村附近和人聊天,談到了法輪功遭迫害的真相,不想竟遭到惡意構陷,被長沙市朝陽街派出所非法抓捕。當晚,她被送往長沙市
拘留所繼續關押。目前,賴金明面臨朝陽街派出所及芙蓉區「六一零」辦公室(專職迫害法輪功的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法機構)的進一步構陷迫害。
賴金明女士 |
在
家人眼中,今年五十歲的賴金明是一位心地善良、吃苦耐勞的好妻子、好母親。因為身體不好,一九九八年,賴金明抱著祛病健身的願望開始修煉法輪功,一煉身體
就覺得很舒服,同時,她按照法輪功著作中講的「真、善、忍」做一個好人,不知不覺中,長期困擾她的腎結石等頑疾全好了,以前急躁易怒的她也變得寬容平和,
親人們都說她煉功後像換了一個人。
因為家中經濟困難,為了貼補家用,賴金明曾在長沙市日銀大酒店KTV做過服務員,工作很辛苦,工資也不高。而賴金明幾次撿到客人遺失的手機與錢物,都是馬上交給吧台,以便失主認領。
在日常生活中,賴金明就是這樣按法輪大法「真、善、忍」要求自己處處做好人,認識她的人都覺得她人好,值得信賴。她的行為讓人們親身感受到了法輪大法的美好,也看清了大陸媒體對法輪功的負面報導完全是不實的。
兩次遭非法勞教
九九年七月,中共違憲鎮壓法輪功,全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被當局打壓,賴金明也屢遭迫害。二零零五年八月,因向民眾講真相揭露中共的造謠宣傳,她被第一次非法勞教。這年的新年,她被關押在株洲白馬壟勞教所,與親人天各一方。
二
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是賴金明的四十九歲生日,然而,第二天,賴金明就被長沙市芙蓉區瀏正街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所謂的「罪名」是她在湖南省藝術研究所宿
舍區向民眾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隨後,她被瀏正街派出所、芙蓉區公安分局法制科、長沙市公安局勞教審批辦公室(長沙市勞教委)及芙蓉區「六一零」辦公室合
謀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零九年五月賴金明才獲自由,與親人團聚僅半年時間,不想這次又遭到長沙市芙蓉區公安的非法抓捕。
面臨長沙公安再次構陷
賴金明被非法關押後,家人心急如焚,寢食難安,丈夫與患病的女兒天天盼望賴金明能早日回家。
二
零一零年一月二日,家人前往長沙市朝陽街派出所了解案情,當家人問到賴金明甚麼時候能回家時,該所曹姓教導員避而不答,稱「符合條件會放,不符合條件要繼
續處罰」,當家人進一步詢問甚麼是「符合條件」,甚麼是「不符合條件」時,該教導員卻不能給出一個明確的法律意義上的說法。而提到法輪功,包括教導員在內
的幾名警察仍說出「×教」等字眼,將抓捕賴金明的理由歸咎於賴金明「違反法律」,顯示出他們還完全不了解法輪功利國利民、福益社會的真相與法輪功學員沒有
違法、是中共在非法迫害法輪功的事實。
二零一零年一月三日,家人再次前往長沙
市朝陽街派出所,找到辦案警察李捷宇,問賴金明甚麼時候能回家,李捷宇不正面回答,反問家人賴金明上次被勞教是多久,家人回覆「一年半」,李捷宇信口說
「那這次要判兩年」。當親友辯稱法輪功在世界其他國家都可以合法修煉時,李捷宇威脅「你不要講這些,我喊國保大隊來抓你」。顯然,李捷宇同樣是受到了中共
造謠媒體的矇蔽以及江澤民集團的脅迫,在對待法輪功與法輪功學員的態度上才會如此失去理性。
呼喚正義良知
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乃天賦人權,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在中共的「一言堂」造謠宣傳下,法輪功學員本著善心向民眾講清事實真相,何罪之有?相反,將賴金明這樣道德高尚的好人非法關押、迫害,那才是真正地做壞事呢!
中共非法鎮壓法輪功以來,事實證明包括「天安門自焚事件」在內的大陸媒體對法輪功的所有報導完全是栽贓陷害與誹謗。法輪大法是正是邪,大法學員到底是好是壞,在廣大民眾心中早有公論。抓捕賴金明女士,相信並非出自派出所警察的本意。
善惡有報是天理。衷心希望長沙市芙蓉區朝陽派出所的警察與此次參與迫害賴金明的所有人員,都能理性思考,用自己的良知來衡量,立即釋放賴金明女士,還好人一個公道。
同時呼籲海內外各界正義之士伸出援手,緊急營救賴金明女士早日獲釋,與親人團聚。
相關單位及人員電話(請大法弟子在打電話或發短信講真相時,注意語氣、善心加上道理):
長沙市朝陽街派出所電話:
長沙市朝陽街派出所負責人手機(以下人員現在可能有所變動):
所長: 曾菊陽 13908465454
副所長:徐九師 13873146141
副所長:劉翔? 13973189018
副所長:草鵬飛 1397581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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