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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2 05:46:49| 人氣4,18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港口部落豐年祭 登錄文化資產 惹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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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1/07/05

針對「代表性、典範性」用語 其他部落無法苟同 〔自由時報記者花孟璟/豐濱報導〕花蓮縣政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上月公告豐濱鄉港口部落阿美族豐年祭為「無形文化資產」之「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理由當中一句「海岸阿美族部落的代表性祭儀」,引發其他部落異見。

對此,花蓮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李佩芸說,將重新召開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討論是否要修改登錄的文字。

花蓮縣政府上月公告,將「布農族男子傳統服飾編織」、「豐濱鄉Makotaay(港口)部落阿美族ilisin豐年祭」,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登錄為無形文化資產之「民俗及有關文物」;其中,港口部落豐年祭的登錄理由,提到「港口部落的豐年祭為海岸阿美族系統各部落之『代表性』祭儀」,且「具有地方性與典範性」,當中的代表性、典範性幾個用語,隔壁的貓公部落頗有意見。

不應由單一部落作代表性貓公部落族人蔡賢忠認為,阿美族向來以「部落」為單位,部落和部落之間多半關係緊張,包括耕地、獵區的爭執,都可能產生衝突,且豐年祭雖然每個部落都有,但舉辦的時間都是各辦各的,多少都有文化差異,整個海岸阿美族的範圍跨越東海岸花蓮、台東,豈有港口部落代表全海岸阿美族的道理?蔡賢忠說,豐年祭是全部阿美族共有的文化,被單一個部落登錄後,難道各部落就沒有自己的傳統祭儀?而且貓公部落的豐年祭的歷史也不輸給港口部落,結果現在港口被視為「典範」,讓貓公部落情何以堪,他日前有寫一封訴願書給花蓮縣文化局,希望縣府檢討。

縣府:將擇期開會討論花蓮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李佩芸說,港口部落豐年祭列入「無形文化資產」,為經由花蓮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登錄理由也是學者專家所撰寫,她強調,豐年祭並不是說港口部落具有「代表性」,就表示港口部落是阿美族的「唯一」代表,且各部落豐年祭也沒有互相競爭的關係,各部落本來就有自己的特色。

李欣芸說,文化局日前已收到訴願函,將擇期召開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至於登錄理由的內容是否要修改,將尊重委員意見。

http://times.hinet.net/times/article.do?newsid=5616056&option=recreation

 

台長: 相信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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