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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0 06:51:31| 人氣3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生之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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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歲生六胎 「送」出五個

記者陳于媯/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廿餘歲未婚女子和同居男友生了五個孩子,幾乎一年一胎,其中四個送人領養,最近又生第六胎,產後大出血,差點死亡,連子宮都因此切除;但她還是把第六個孩子交給別人帶走。醫護人員探詢得知,她每「送」出一個孩子,得到的收入足夠她和男友過一年,這種形同出售親骨肉的謀生之道,醫護人員聽了都很驚訝。

婦產科醫師陳芳英表示,這名女子做產前檢查時說懷的是第六胎,她前兩胎剖腹產,這一胎也要剖腹。從她的紀錄看來,她沒有結婚,可能因為不停生育,沒有好好休息,外貌比實際年齡大了十多歲,還有嚴重貧血。

她對自己為什麼連生六胎不願多談,三月間剖腹產後,子宮壁太薄,出血不止,輸血三千多西西仍無法止血,只好將子宮切除。不料過了幾小時,再度出血,轉診到大醫院檢查發現有凝血機能障礙,再陸續輸了七、八千西西血液,才保住性命。

在這漫長的治療期間,她向醫護人員透露,她沒有工作,經濟情況很差,男友收入也微薄,生第一胎時,實在養不活,只好送人領養,對方給了她一大筆營養費,她和男友用了一年多才用完。有這次經驗,她不再避孕,一懷孕就生,生了就送人,照領「營養費」,先前生的五胎,只留一個在身邊。

醫護人員原本以為她冒著生命危險生下這一胎,子宮已切除,今後再也無法生育,應該會留下來自己養,不料小嬰兒在醫院裡住了一個多月,沒有任何人前來探視,連她也沒去看,原來這個孩子和兄姊的命運相同,也送人了,最後由領養父母帶回。

這對男女表面上是把孩子送人領養,實際上的行為卻與出售親骨肉無異。陳芳英含蓄表示,他們可能因為年輕無知,已習慣仰賴這種收入過日子,一次接一次,結果最基本的親情都麻木了。

【2003/04/2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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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和販賣人口的有什差別呢?

僅在於是不是賣自己的小孩罷了!

或許,送出去的孩子在領養家庭還過的比較幸福吧!這樣的母親?道德觀念淪喪,只怪孩子投錯了胎呀!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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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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