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7-03-05 06:38:02| 人氣4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年度生活標準2.5倍???這是該如何計算.....

標題:

 

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

< async src="//pagead2.googlesyndication.com/pagead/js/adsbygoogle.js"> 年度生活標準2.5倍???這是該如何計算.....

發問:

全家4人【女兒國立大學1年級,兒國中3年級】,妻因腎臟病剛領有重大傷病卡及極重度殘障手冊,全家共計房屋一棟〈高縣六龜鄉〉,8厘旱地〈高縣茂林鄉山區旱地〉,無存款,總計資產約230萬元〈粗估,未調稅資產證明〉,但我本人是公務人員年收入101萬元,請問賢達,吾妻有否資格領取殘障津貼????如蒙解惑,無線感恩....... 更新: 就教了,實在**感恩**另社福法令規定實在太多,無法充分了解,衍生不知申請何項補助問題..現又有問題想請教..妻勞保年資:自76/03/05日加保,斷續迄99/3/4日止,共計加保年資5年4月。無工作時,即轉入保"國民年金"未曾斷保過。於99/3/4日因病發〈控制2年〉,復進高雄醫學院住院就診,檢為慢性腎衰竭,3/8日開刀腹膜透析〉,就此一生與腎友結緣。緣上問題:請教專家,妻參加之府辦社福申請【即失能補助一次給付部份,聽說勞保失能給付金額極多,跟其他比差很大】,兩者《勞保或是國保》誰最有利............遇上麻煩事,不得如此,也不齒上問了********感恩******** 顯示更多 就教了,實在**感恩** 另社福法令規定實在太多,無法充分了解,衍生不知申請何項補助問題.. 現又有問題想請教.. 妻勞保年資:自76/03/05日加保,斷續迄99/3/4日止,共計加保年資5年4月。 無工作時,即轉入保“國民年金”未曾斷保過。 於99/3/4日因病發〈控制2年〉,復進高雄醫學院住院就診,檢為慢性腎衰竭,3/8日開刀腹膜透析〉,就此一生與腎友結緣。 緣上問題: 請教專家,妻參加之府辦社福申請【即失能補助一次給付部份,聽說勞保失能給付金額極多,跟其他比差很大】,兩者《勞保或是國保》誰最有利............ 遇上 麻煩事,不得如此,也不齒上問了********感恩******** 更新 2: 3/8開刀透析,當時是否有勞保~~~ 勞保於3/3日辭工作時一併退保,故無勞保【六龜鄉公所真現實,妻於 3/4日開始住院診治】,無勞保時,即自動轉國保,政府絕不吃虧。 分兩段式敘述............... 更新 3: 勞保什麼時候退的,當時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是多少,或者之前是投國保~~? 1.投保薪資5100 生效日76/03/05 退保日76/09/05 2. 6900 76/12/01 76/07/02 3. 8400 77/07/16 77/08/26 4. 21000 94/02/25 95/01/11 更新 4: 5. 15840 95/03/15 00/00/00 6. 17280 96/07/01 97/03/20 7. 19200 97/05/02 97/09/12 8. 18300 98/02/17 98/09/07 更新 5: 9. 18300 98/10/05 98/12/30 10. 18300 99/03/01 99/03/04 共投保年資:5年101日 請問有資格申請勞保殘障失能之ㄧ次給付嗎?試算結果又是多少錢?或是政府另有比勞保還要好周全的補助法,請不吝指導...... 更新 6: 從標題2.........到標題10. 例:標題2.--- 6900〈代表投保薪資〉... ....... 76/12/01〈代表生效日期〉.............76/07/02〈代表退保日期〉 更新 7: 若是真的審核過關一次領440日~~約268400元,那之後是否還可以申請國民年金之每月4000元之失能殘障給付,因規定僅得擇一請領 ~~~離職退保之前有無『因腎臟疾病就醫』紀錄~~~ 97/03/25日起,就一直在高醫醫治腎臟疾病,而且都有就醫紀錄 不過您說有無因『腎透析』相關的就醫記錄~~~『腎透析』,是99/03/08後才有『腎透析』的 更新 8: 不過勞保與國保只能申請一項~ ~勞保~腎透析沒有其他障礙~一次領是440日~~一次領約268400元~~ 如果以『年金』申請是~4000元(未達40000元以4000元計)~~直到死亡~~有符合資格遺屬可領取遺屬年金~ 不管是勞、國保,一樣都是向勞保局提出申請〈都是他們的業務〉,若我向勞保局提出勞保各類給付,然不符合勞保各項條件的話,是否勞保局會主動轉而替申請人申請國保之各項申請並給付???? 更新 9: 如上所揭示 那如果申請失能一次給付268400元之後,是否能再申請年金給付,就是每月4000元 更新 10: ~~發生前不能有欠費情形~~ 國保97年10月1日實施~看你太太的勞保記錄~~你太太有經歷3段國保資格期間(沒有勞保就是國保)~~不知你們繳費情況是否正常〈 發生保險事故前一年期間,該期間之保險費有應繳納而未繳納情形〉 98/02月份欠繳一次〈因通知書遺失〉,但已於99/03月份,申請補單繳完,?前一年未繳納年金情形? 如此,不知是否符合申領條件 更新 11: 不解法令,實在是一大障礙,今蒙獲專家如此不厭其煩,詳盡解說,實在感恩不盡,謝謝 更新 12: 先拜午安: 多謝竭能相助,本是門外漢,經達人拔刀相助,已略有相當勞保知識、概念,今晨再經同事服務於青菜職業公會的賢內助一番解釋,更是助益良多,社會就是有這股暖流挹注、支撐,才是正面,唯有如此方能導正亂象,人心存善,天助人助,再此殷盼眾失助網友能再得到達人相助、解惑,幫助茫〈網〉友。 若有問題當在提問,先下網,謝謝

最佳解答:

98最低生活費~~ 台灣省9829元/月/人 台北縣10792~~台北市14614 高雄市11309元/月/人 台灣省2.5倍~~9829*2.5=24573元/月/人~~餘~~類推 工作能力收入~『妻、女、兒』無工作能力~免核定收入 你101萬、除12月、除4人=21042~~未達24573元~~符合申請資格 房地產650萬以下~~230萬符合資格 存款~~第一人200萬每增一人增25萬~~200+25*3=275萬以下~~ ~~你說沒存款~符合資格~ 但是否還有其他未提到的收入你需自行計算 ~~可以去申請了~~ http://w5.kcg.gov.tw/socbu/11law/law_list.asp?offset=10 http://www.sw.kscg.gov.tw/?prog=2&b_id=5&m_id=29&s_id=77 2010-03-27 15:19:02 補充: 你妻子~~3/8開刀透析~~當時是否有勞保~ ~勞保什麼時候退的~~當時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是多少~~ 或者之前是投國保~~? 2010-03-28 10:08:12 補充: 由於你的問題~~是切身相關權利~~經過昨天到今天~~為你『思之再三』 ~仍難斷定 申透析(洗腎)~~在勞保來講~自第1次洗腎起就有資格請領『失能給付』 可以請領440日(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 但由於你老婆是~3/3離職退保~~3/4住院、3/8腎透析(洗腎)住院時已非勞保有效期間(沒有勞保)~~依照以前勞保規定~~不在保期間不能申請『失能(殘廢)給付』 ~~3/3當時有病應該以請假方式住院~而非以離職退保~~不過事已至此~~只能尋求法令中有利條件~~ 2010-03-28 10:24:53 補充: 3/3離職退勞保~3/4自動轉國民年金~~受國民年金保障~~ 『國保有效期間』發生身心障礙事故~『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經評估無工作能力 ~可以申請『國民年金身心障礙保證年金』(國保第23條) http://www.bli.gov.tw/sub.aspx?a=0GM2P2cjxVw%3d ~你你太太的情況~~如經評估無工作能力 是每月可領4000元~~不必計算家庭收入財產~~ 一直領到死亡~~死亡後家屬符合資格者仍可請領『遺屬年金』 http://www.bli.gov.tw/sub.aspx?a=ZYkbGbY5NCw%3d 但他有一個條件~~是故發生前不能有欠費情形~~ 2010-03-28 10:34:00 補充: 國保97年10月1日實施~~~看你太太的勞保記錄~~你太太有經歷3段國保資格期間(沒有勞保就是國保)~~不知你們繳費情況是否正常 第三十四條 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依其保險年資計算,每滿一年,按其月投保金額發給百分之一點三之月給付金額。 依前項規定計算所得數額如低於基本保障新臺幣四千元,且無下列各款情形者,得按月發給基本保障至死亡為止: 一、 有欠繳保險費期間不計入保險年資情事。 二、 發生保險事故前一年期間,該期間之保險費有應繳納而未繳納情形。(這條) 三、 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 2010-03-28 10:56:06 補充: 至於勞保~~以前沒有勞保期間發生事故~~無法申請給付~~ 但後來法令修正~ ~勞保條例第 二十 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傷病事故,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得請領同一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之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或職業災害醫療給付。 ~~以這一條例來看~~你老婆~~如果離職退保之前有『因腎臟疾病就醫』~~還是有資格可以請領勞保給付~~ 不過勞保與國保只能申請一項~ ~勞保~腎透析沒有其他障礙~一次領是440日~~一次領約268400元~~ 如果以『年金』申請是~4000元(未達40000元以4000元計)~~直到死亡~~有符合資格遺屬可領取遺屬年金~ 2010-03-28 10:58:43 補充: 所以你老婆~~能不能申請『勞保一次領』~~要看『離職退保』之前~有無因『腎透析』相關的就醫記錄~~~ 2010-03-28 11:05:33 補充: 年金~你的2子女~~可每人加發25%至多50%~~故4000~變6000~ 勞保條例~~54條之2 (一)未成年。 (二)無謀生能力。 (三)二十五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 2010-03-30 10:42:22 補充: 由於相關各項給付細節~已超出我的知識範圍 ~而你又是切身問題~~深怕~~稍有閃失~~誤了你請領的權益~~ 只能說~我提醒你~~而你去找尋答案~~ 勞保局有詢問電話~~你可以去打電話詢問勞保失能給付&國民年金失給付單位~~尋求他們的答案~~ http://www.bli.gov.tw/sub.aspx?a=DAtUlFLqkoo%3d (02)2396-1266 2010-03-30 11:54:10 補充: 有極重殘手冊表示: 1.手冊是在0308以後申請的 2.是在國保期間洗腎.也就是發生日(治療終止日)在國保期間 3.所以可以申請身心障礙年金4000元 在勞保方面: 1.98年工作9.5個月.99年0303退保.不論腎的疾病發生日在何時.即始在96.97年發病. 都符合大法官609條釋憲案.發病在前. 治療期有工作(社會保險).終止日在勞保有效期 或退保一年內(條例20條).所以洗腎7等失能可以申請

其他解答:13413D6BADCE0D57

台長: elahism
人氣(44)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興趣嗜好(收藏、園藝、棋奕、汽機車)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