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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6 19:00:22| 人氣2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農民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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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曆

 

農民曆是以農業社會的時節與日常生活的參考用書,為中國古代祖先在流傳下來的經歷及體驗,經千年累月撰寫與添加各項內容後而完成現今流傳農民曆。

農民曆主要內容包含中國農曆帶有許多表示當天吉凶的黃曆。並附上二十四節氣的日期表,每天的吉凶宜忌、生肖運程等。不少古代曆法都是由月亮算起,一個推測是黑夜中的月亮特別容易觀察,月亮盈虧一目了然,直至天文技術成熟後,才能觀察到太陽在曆法中的作用[2]。古代農業經濟中,春天播種、秋天收耕,中國古代更以農耕為民生之主要,中國的農曆因此是結合了陰曆與陽曆兩者的陰陽曆,以應四季與諸節氣。也因此,農曆中需閏月,以合乎一年共四季、約365日的長度。

農民曆之內容多數記載農事相關,除了陽曆、陰曆、時令節氣按年照月地順序排列,每日各有劃欄記載吉時凶辰、卦爻、節慶、沖煞之事,因此不僅可作為年曆、月曆、日曆觀看,並可對於婚事、喪禮、掃墓、探病……等重要之事參考做為擇時挑日的依據,在生活上也會供年歲、生肖、卦事查詢,通常在末頁附有太歲符咒與安太歲方法之介紹。

農民曆在對於農民來說是十分重要,在中國傳統農業社會裡幾乎每戶人家會擁有一冊。在台灣,主要是由各鄉鎮農會發行提供,封面多為黃色底福祿壽三星圖像,背面則為食物相剋中毒圖解。在台灣相當普遍成為台灣生活指南。

版本眾多,有古時官府版本的通書、道教編寫的黃曆、農人版本的農民曆,官方版的通書以及道教均衍生許多流派,民間版本則是由平民或商人參考官方與道教版本而製作出的農民曆,以致現代民眾在查詢擇日時,常常發生爭端。

 

 

 

黃曆

 

黃曆,是在農曆基礎上產生出來的,帶有許多表示當天吉凶的一種曆法。由於裝訂成書,故又稱曆書。主要內容為二十四節氣的日期表,每天的吉凶宜忌、生肖運程等。相傳是由黃帝創制,故稱為《黃曆》。古代由政府頒發的曆書,公布來年的年號、節日、節氣,反映自然界時間更替和氣象變化的客觀規律,指導勞動人民的農業生產,也作為政府公文簽署日期的依據。

戰國至秦漢時期的曆書稱為日書。古時由朝廷負責天文曆法的官署計算頒訂,以皇帝的名義頒布,因此也稱皇曆,其內容指導農民耕種時機,故又稱農民曆。清乾隆即位後為避其名諱(弘曆),改稱時憲書。,直至清末為止。是指曆書是指按照一定的曆法排列年、月、日、時,並註明節氣的參考書籍。因通書的「書」字跟「輸」字同音,因忌諱故又名通勝,因此廣東、香港等粵語地區的則多數稱為通勝,也有稱做吉書。

中國最晚在戰國時代就已經有曆書存在,作為人民的生活指導手冊。元泰定五年(1328年),官印黃曆高達三百多萬本。

古時曆書係由朝廷發布,如秦、漢的太史令,唐代的太史局,宋、元的司天監,明、清的欽天監等,明朝崇禎二年至崇禎七年(公元1629年至1634年),徐光啟領導下的曆局組聘專家編纂了《崇禎曆書》。清朝肇建,傳教士將《崇禎曆書》稍作整理,作《西洋曆法新書》進呈清帝。它在很長一段時期內,是當時天文學家學習和研究西方天文學的重要著作。清代時,每年十月初一日欽天監頒布來年的黃歷。此前,欽天監會按照是否改元等,定好新曆,呈皇帝御覽,皇帝在上面蓋上玉璽。各擇日師都參照朝廷頒布的《欽定協紀辨方書》,掛上各家堂號,另行出版「通書」。

信奉基督教的太平天國頒行的黃曆刪去所有禁忌,只註明節氣與禮拜天。清宣統年間頒布的黃曆,也禁止刊載宜忌、沖煞、方位、流年、太歲。

中華民國成立,既有官方發行的通書,又有由各地命相師自行研究出版,或將版權售予公私機關印行的曆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1951年曆書由新華通書社頒發,1975年曆書由多家出版社多機構聯合刊印。由於在文革時期傳統曆書被視為封建迷信,刪除了術數相關內容。改革開放之後逐漸恢復。現在市面上流行的曆書多為自行印製。

台灣日治時期的黃曆,也只有「宜」而無「忌」;中華民國接管臺灣後,又恢復傳統的吉凶宜忌說明。目前台灣每年印製的黃曆大約為五、六百萬本左右,八成以上為贈品。台灣的黃曆、通書大約三分之二都宣稱是從兩百年前福建洪潮和的「繼成堂」通書傳承而來;香港流行的源頭則是廣東「崇道堂」羅傳烈通書。

現時香港的黃曆為私人印製,以蔡伯勵所開設的真步堂發行的曆書最為著名。

黃曆的術數內容常因沒有根據而被批評為迷信,但不少現代人仍然對黃曆有很深的依賴。學者認為,黃曆流行千年反映了華人因為生活的不確定性,而對擇吉思想的篤信不疑。

 

陰曆

 

陰曆(英語:lunar calendar)又稱太陰曆,在天文學中與陽曆對應,指主要按月亮的月相周期來安排的曆法;不據地球圍繞太陽公轉軌道位置。它的一年有12個朔望月,約354或355日。主要根據月亮繞地球運行一周時間為一個月,稱為朔望月,大約29.530588日,分為大月30日、小月29日。

純粹的陰曆有伊斯蘭曆,而大部分通常說的陰曆實際上根據現代學者來說都是陰陽曆,例如全世界所有華人及朝鮮、韓國、中國和越南及明治維新前的日本均有使用的農曆。

在農業氣象學中,陰曆略微不同於農曆、殷曆、古曆、舊曆,是指中國傳統上使用的農曆。而在天文學中認為農曆實際上是一種陰陽曆。

在古代農業經濟中,春天播種、秋天收耕,本來陽曆應更能反映農業週期,但不少古代曆法都是由月亮算起,一個推測是黑夜中的月亮特別容易觀察,月亮盈虧一目了然,直至天文技術成熟後,他們才能觀察到太陽在曆法中的作用。

 

春牛圖

 

春牛圖是中國古時一種用來預知當年天氣、降雨量、干支、五行、農作收成等資料的圖鑑。直至現在,我們也可在通勝和一些日曆裡面找到它。「春牛圖」內畫了一頭牛及一個牽牛的「芒神」。

春牛就是土牛,乃是土製的牛,古時候於立春前製造土牛,好讓文武百官在立春祭典中綵杖鞭策它,以勸農耕,同時象徵春耕的開始。春牛身高四尺,象徵一年四季。身長八尺,象徵農耕八節(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立春、立夏、立秋以及立冬)。尾長一尺二寸,象徵一年十二個月。

牛頭代表當年的年干;牛身代表年支;牛腹代表納音;牛角、牛耳及牛尾代表立春日的日干;牛頸代表立春日的日支;牛蹄代表立春日的納音;牛繩的代表立春當日的天干;牛繩的質地代表立春當日的地支。並依干支的五行畫顏色,屬金為白色,屬木為青色,屬水為黑色,屬火為紅色,屬土為黃色。另外牛口合上,牛尾擺向右邊代表陰年;相反,牛口張開,牛尾擺向左邊代表是陽年。

春牛圖裡的牧童,就是「芒神」,又叫句芒神。他原為古代掌管柭木的官吏,後來做為神名。身高三尺六寸,象徵農曆一年的三百六十日。他手上之鞭長二尺四寸,代表一年二十四節氣。芒神的衣服以及腰帶的顏色,甚至頭上所束的髮髻的位置,也要按立春日的五行干支而定。當他沒有穿鞋和褲管束高時,就代表該年多雨水,農民要作好防澇的準備;相反地,雙足穿草鞋則代表該年乾旱,農民要作好抗旱蓄水的安排;又如一隻腳光著,一隻腳穿草鞋,則代表該年是雨量適中的好年景,農民們要辛勤耕作,勿誤農時。還有,如果牧童戴草帽意即天氣陰涼;不戴帽則炎熱。

芒神的衣服與腰帶的顏色,也因為立春這一天的日支之不同而不同,分別亥子日黃衣青腰帶;寅卯日白衣紅腰帶;巳午日黑衣黃腰帶;申酉日紅衣黑腰帶;辰戍丑未日青衣白腰帶。而牧童的鞭杖上的結也因立春日的日支不同而用的材料也不同,分有薴、絲、麻,結的剷七則都是用青黃赤白黑等五色來染。

而牧童的年齡也有喻意,孩年的牧童代表逢季年(就是辰戌丑未年);壯年的牧童代表逢仲年(就是子午卯酉年);老年的牧童是逢孟年(就是寅申巳亥年)。另外如果牧童站在牛身中間,表示當年的立春在元旦前五天和後五天之間;牧童站在牛身前面,表示當年的立春在元旦五天前;牧童站在牛身後面,表示當年的立春在元旦五天後。

 

太歲

 

太歲是中國古代天文和占星中的一顆虛星,與木星運行軌道相同但方向相反,爾後演變成一種道教和民間信仰的神祇。

太歲起源

中國春秋戰國時採用「歲星紀年法」,就是用木星在天上的位置來表示年度,由於木星繞行太陽一周天約略為12年(由於行星有順逆伏留的現象,故以「約略」表示。這也是「歲星超辰」的主因)。

《續文獻通考·郊社考卷一百九》:「太歲者,十二辰之神。木星一歲行一次,歷十二辰而一周天,若步然也。自子至巳為陽,自午至亥為陰,所謂太歲十二神也。」古人將周天分成十二段,每段對應一個地支。而木星每十二年繞太陽一周,大致上就是每歲行一次。

是故,值年木星的真實位置,就在值年地支的六合位。例如:子年,木星在丑;辰年,木星在酉,寅年,木星在亥;卯年,木星在戌,午年,木星在未。巳年,木星在申,剛好形成中國地支的「六合」。

太歲信仰

太歲最早出現在《荀子·儒效》篇中,而避太歲的信仰則是從避歲星的占星術中分化出來的,兩種信仰在戰國時代常常混淆,一直要到漢代以後才逐漸釐清,人格化的太歲神更至宋代才出現。

古時候將太歲視為君王,東漢王充的《論衡》說:「太歲之意,猶長吏之心也。」南宋祝泌的《六壬大占》說:「帝王係命於太歲、后妃係命於歲之陰。」清代《協紀辨方書》則做出總結:「太歲,君象,其方固上吉之方,而非下民之所敢用。」太歲為貴神,其所在之向當然也是尊貴吉利的,但是黎民百姓卻因為太歲所在的方向太過於尊貴,反而必須避開,以符合上下尊卑的身分。

太歲並不是凶神,而是守護神。明代《三命通會》說:「真太歲,又名轉趾煞,要大運日主與太歲相和相順,其年則吉;若值刑衝破害,與太歲相戰克則凶。」與太歲相順則吉,相逆則凶,並非指太歲是凶煞星;清末民初的命算大家袁樹珊(1881-?)亦認為:「夫太歲,至尊,非煞也。」

清代《協紀辨方書》也說:「《廣盛歷》曰:歲破者,太歲所衝之辰也,其地不可興造、移徙、嫁娶、遠行,犯者主損財物及害家長。惟戰伐向之吉。……按,歲破為最凶之神,而《廣盛歷》雲『戰伐向之吉』者,蓋向歲破、即坐太歲而敵人乃居歲破之位也,然則乃是用太歲,非用歲破也。」只要坐太歲(亦即背對太歲),讓敵人面向太歲,那麼敵人就陷於「歲破」的大凶位,因此背太歲者吉,面太歲者凶,不言可喻。從以上的討論,只要依照「右背刑,左前德」的規則,就可以安處在吉位,一旦不按此律,那麼在前、後、左、右排列組合後,漸漸由吉轉凶,而以「迎刑左德(背德面刑)」為最凶。但是後來太歲的吉神面向被忽略,成為了一個凶神了。

相傳金章宗因其母親徒單太后患病,而首創祭拜「本命星」之俗,以求母病速癒,這是北京白雲觀祭祀太歲的由來,後演變為安太歲。當時江南也有安奉太歲之俗,主要為改善家中風水。

一直到清代,中國官方在每年立春日會在「迎春」禮的時候祭祀春神、春牛、芒神和太歲,不過民間並不參與立春拜太歲的活動,這個傳統的起源還不清楚,但一直持續到宣統退位,民國建立才跟著消失。

安太歲

安太歲是一種民間信仰,香港稱攝太歲。民間相信當太歲運行到某個生肖的位置,屬該生肖及其相對生肖者謂之「犯太歲」(如鼠年,太歲本命沖屬鼠者,對沖屬馬者),民眾唯恐觸怒太歲於己不利,便於當年祭拜太歲神以祈福消災,此活動便為「安太歲」、「拜太歲」。

欲安太歲的信徒多於春節前後,以紅、黃色紙書上「本年太歲星君到此」或「本年太歲星君神位」或「一心敬奉太歲星君」之類字樣,貼在家中晨昏焚香禮禱,並於年底送神日祭拜後撕下,與紙錢、紙馬一同焚化「送神上天」。學者陳峻誌博士認為此習俗來自宋朝道教雷法傳統,而後滲透到風水術術中,使民眾以符籙請太歲神來護衛家宅。

1990年代之前,臺灣信徒安太歲多半僅在家中自行祭拜,其後則各地寺廟開始流行為信徒安太歲,與中國大陸、港澳等地類似。大部分臺灣廟宇主張正沖、對沖兩個生肖民眾安太歲即可,不過有部分廟宇則主張本沖、對沖、左右偏沖者都需要安太歲,由於需安太歲生肖較多,遂引起一些質疑聲浪。[4]亦有部分廟宇保持發放太歲符的傳統,如臺灣臺北市行天宮。

太歲神

在戰國時代,太歲已經成為當時流行的數術中的一個神煞,不過漢代以前的文獻沒有祭拜太歲神的紀錄。最早將太歲視為神明的記載見於東漢王充《論衡‧譋時篇》:「太歲,歲月之神;用罰為害,動靜殊致,非天從歲月神意之道也。」自此之後,「太歲」就一直是潛伏在民間的凶神,通常並不祭祀,但又有若干與之相關的傳說,內容都是某人冒犯太歲而遭受到災難。

目前可考證的最早人格化太歲神是殷郊,被認為是太歲的領袖。南宋咸淳十年(1274年)作序的彭元泰《天心地司大法》(收錄於《道法會元》),文中便有「北極御前顯靈體道助法馘精滅魔地司猛吏太歲大威力至德元帥殷郊」的稱號,以及若干關於召請殷郊降臨的咒法。元代《三教搜神大全》則記載一神人喚作「太歲殷元帥」,該傳長達六百五十餘字,而大部分的故事與《封神演義》非常相近,由以上可知殷郊的傳說在宋、元時已經成形。明代《封神演義》亦提及殷郊為「值年歲君太歲之神」。

臺灣目前奉祀殷元帥的寺廟並不多,主要奉祀方式有下面兩種:

1.作為太歲殿之主神-如高雄市新興區大港埔鼓壽宮。新北市淡水區正興宮、臺南市關廟山西宮、苗栗縣竹南後厝龍鳳宮則同時奉祀斗姥元君(道教中眾星之母)和殷元帥。

2.作為玉皇上帝之護法神-如新北市樹林區五聖山慈鳳宮凌霄寶殿、雲林縣褒忠鄉馬鳴山鎮安宮靈霄寶殿等。

另有部分廟宇如高雄市前鎮區無極天正興宮一樓主祀殷郊太子;臺南市安平區金門館海頭社伍德宮、新北市泰山區奉德宮(前述伍德宮分靈)、高雄市苓雅區無極德原宮、高雄市旗津區開基旗和堂等亦配祀之,並多以農曆七月十九日為其聖誕。

六十太歲則被認為與六十甲子互相對應,每一年各有一位太歲神輪值。此信仰出自清代北京白雲觀,該廟先禮斗姥元君後拜太歲的做法在華人世界廣為流傳;也有廟宇把首年太歲星君(甲子年太歲)視為太歲的代表,如臺灣高雄市鳳山區五甲龍成宮。

《三命通會》中的太歲

《三命通會·卷二·論太歲》也提到了太歲,說太歲是一種神祇,是一年的主宰,諸神的領袖;還說根據生辰八字不同,可推斷當年太歲對命主有利還是有害。

按照時間上來分,太歲分為遊行太歲和當生太歲兩種。前者為當年的輪值太歲,比如丙子年的太歲為郭嘉;後者為命主出生時所對應的太歲,比如丁丑年出生的人的當生太歲是汪文。命主的大運與太歲和諧,表示一年順利;大運與遊行太歲不和,則當年不順。命主的日干傷克遊行太歲,禍較輕;命主的日干被遊行太歲所傷科,其禍較重。

按照命主的日柱與當生太歲的關係,太歲又可以分為真太歲和征太歲兩種。前者是與命主日柱等同的太歲,比如甲子日出生的人的正好遇到甲子年(甲子太歲),那麼這個太歲就是此人的真太歲,又叫轉趾煞;後者是被命主日柱相衝克的太歲,被命主的大運干支衝剋的太歲,或者與命主日柱性質相反的太歲。碰到真太歲的人,如果大運干支與太歲干支相和,則吉,反之則凶;碰到征太歲的人,則凶。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說的吉凶只是大致的趨勢,也就是說,如果與太歲相和,可是命主四柱中的其他部分擾亂了這種關係,那麼也會由吉轉凶;如果與太歲不和,可是命主四柱中的其他部分起到了調解的作用,那麼也會轉禍為福。比如,癸巳日生的人遇到癸巳年,這是真太歲,本應該是吉,可是偏偏他的大運是丁亥,丁亥與癸巳衝剋(丁火與癸水相剋,亥水與巳火相剋),因此這年是凶年。再如,甲日出生的人克戊年太歲(甲木克戊土),本應是凶,但如果此人四柱中有癸來與戊相合(戊為陽土,癸為陰水,陽干克陰乾為相合),戊癸化合生火,便可以制服甲木,這樣一來,就可能逢凶化吉。

十二太歲

十二太歲,為通書、農民曆常使用的神煞。根據唐代李淳風的四利三元,「一太歲、二太陽、三喪門、四太陰、五官符、六死符、七歲破、八龍德、九白虎、十福德、十一弔客、十二病符,太陽、太陰、龍德、福德為吉,餘方為凶。」如2012年為壬辰年肖龍為太歲,肖兔為病符,應以順行排列十二太歲。

《四庫全書》子部《協紀辨方書‧乾坤寶典》曰:「病符」主災病,常居歲後一辰。曹震圭曰:居歲後一辰是言「舊歲」也。新歲將旺,舊歲必衰,衰則病也。

所謂「舊歲」亦是「舊太歲」也,「新歲」為「辰」「舊歲」為「卯」。

病符:子年在亥;丑年在子;寅年在丑;卯年在寅;辰年在卯;巳年在辰;午年在巳;未年在巳;申年在未;酉年在申;戌年在酉;亥年在戌。

六十太歲

原本南北朝有六十位甲子神,直至清代全真道龍門派道士柳守元所編之《太上靈華至德歲君解厄延生法懺》才出現六十位太歲星君之姓名,取代原先的六十甲子神,然而不僅各地流傳的神明稱號用字不同,甚至沒有任何太歲神的傳說。2005年8月,上海城隍廟住持陳蓮笙道長和香港蓬瀛仙館黎顯華道長號召主編了一部宣稱經過神諭下完成的《太歲神傳略》,為六十位太歲神做了個別的傳記,不過學者陳峻誌博士質疑之。

 

陰陽曆

陰陽合曆,又稱太陰太陽曆,是為許多文化採用的曆法,其日期採朔望月以指示月球的相位,年則與太陽相關,且一年的月數必須是整數。大多採用太陽年以回歸年定義,也有採用恆星年定義者。採用陰陽合曆的主要目的是配合季節,因此需要安排閏月來調整,大多數的年有12個月,閏年就會有13個月。 在天文學中是指兼顧月相週期和太陽週期運動所安排的曆法。平年有12個朔望月,十九年為一章,四章為一篰(詳見史記曆書),其中安置七個閏月置閏,使年的平均值大約與回歸年相當。俗稱農民曆的夏曆就是陰陽曆的一種。

農民曆是構成陰陽合曆的部分,連續一章一套可名為陰陽章曆,連續三章一套可名為陰陽篰曆。陰陽合曆制中單一各別的年,其月數、日數不夠穩定,依曆制的定義,欠缺年曆年年穩定循環的性質,沒有年曆的身份,不能直接稱某一本農民曆是陰陽合曆,也不便於以回歸年為循環的農作應用,一般稱農民曆可以兼顧陰曆和陽曆的優點,且簡單、易懂、好記,其實是欠缺系統思考導致的誤解。

現今公曆以回歸年為基礎,如果加註四分月相令使用者清楚理解,且兼顧一年一循環的節氣,如此仍可稱之為陰陽合曆。

單純的「陽曆」是指曆法中只保證一年的時間與地球繞日運行周期基本一致,不考慮月份,中國的24節氣就是純陽曆;單純的「陰曆」是指曆法中只保證一個月的時間與月亮運行周期基本一致,不考慮年長,而陰陽曆則既保證「年」與地球繞日周期的一致,又保證「月」與月亮周期的一致。以中國的農曆為例,大小月分別為30天和29天,平均每月為29.5天,與月亮運行周期一致(參見朔望月);平年為354天或355天或353天,閏年為383天或384天或385天,每十九年平均為365.247天,與地球繞日運行周期一致(參見回歸年)。

例子

希伯來曆、佛曆、印度曆、庫德曆、孟加拉曆、藏曆,還有傳統的中國農曆、日本和曆、越南曆、蒙古曆,再加上古代希臘、科利尼、和巴比倫曆都是陰陽曆。也有些在南阿拉伯的古老前伊斯蘭曆是陰陽曆的系統。中國、科利尼和希伯來的陰陽曆或多或少的是追隨著回歸年;而佛曆和印度曆追隨的是恆星年。因此,前三種曆法有季節的想法在內,而後二者則以某個滿月所在的星座來定年,藏曆則受到中國和印度曆的影響。據現代學者在皈依基督教之前日耳曼民族也使用陰陽曆。

全陽曆與陰曆

伊斯蘭曆的日期與太陽無關,所以是陰曆,而不是陰陽曆。民用版的儒略曆和格里曆都是陽曆,因為它們的日期與月相無關。

 

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wiki/農民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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