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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書的上帝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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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定爾──詩、書的上帝觀    莊東傑

前文概說:詩、書為儒家必讀的五經之首,「詩、書中的上帝觀」應是華人信仰的重要本源。把《詩篇》引入《詩經》閱讀,可參照來理解詩經中的上帝。

書經中的上帝

書經亦稱尚書。尚者,上也,以「上」為上天或上世帝王、上代,因此尚書即天言、天書,或上世帝王之遺書、上代以來之書;又釋:上所言,史所書,故曰《尚書》;或釋尚為尚古,謂其為尚古之書。尚書大部分為古代之公文,故先秦稱此書為書,至漢初始有尚書之稱,後世因其為群經之一,故又稱之為書經。1  涵蓋年代上斷於堯,下訖於秦,應有百篇。2  現今只存58篇,即:虞書5篇,夏書4篇,商書17篇,周書32篇。3  另有「尚書逸文」(其他文獻引用尚書者)百餘處,可有所補充。4  以下例舉有「上帝」之文,按意義性質分列於後。

(1)上帝昭命

「徯志以昭受上帝,天其申命用休。」(虞書皋陶謨—皋陶、舜、禹之謀議)譯文:「要平心靜氣以待明白接受上帝的命令,那麼上帝將會再賜給你福佑。」5

昭命與賜福是並行的,亞伯拉罕、摩西領受上帝之昭命都是如此,如聖經所記:「你要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賜福給你。」(創世記12:1-2)「我要打發你去見法老,使你可以將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我必與你同在。」(出埃及記3:10-12)

「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商書湯誓—─商湯伐夏桀誓師之辭)譯文:「夏桀罪惡多端,上帝命令我去誅滅他。……我敬畏上帝,不敢不去征伐他。」6

此事正如約書亞帶領以色列民殺滅迦南諸族,乃因迦南人罪孽滿盈,上帝命以色列人滅之(創世記15:16,約書亞記1:1-6,10:12-14)。

「冒聞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壹戎殷,誕受闕命。」(周書康誥—─康叔封於康,武王誥之之辭)譯文:「上聞於上帝,上帝欣喜,上帝乃發出偉大的命令給文王,殺滅大殷之國,而接受了作王命令。」7

周文王遭受商紂王多重迫害,仍然尊之為王,顧念百姓性命,並不隨意出兵。8  其尊崇上帝,忍耐等候之過程,與大衛多年逃難最終作王的過程有異曲同工之處。周王取代殷王治理天下,是由上帝所喜悅的人取代祂所不喜悅的,與大衛王取代掃羅王一樣。

(2)上帝審判

「天既訖我殷命……惟王淫戲用自絕,故天棄我。」(商書西伯戡黎—─謂周文王戰勝黎國)譯文:「上帝既然終止了我們殷國的命運,……都是因為王荒淫玩樂而自絕國運,所以上帝棄絕了我們。」9

「天毒降災荒殷邦,方興沈酗于酒,乃罔胃胃,今殷民,乃攘竊神祇之犧牷牲,用以容,將食無災,降監殷民,……」(商書微子—─紂之兄)譯文:「上帝重重降下災難來滅亡我們殷國,我們都沈醉在酒中,竟然都不怕刑罰。現今殷國人民,居然順手偷竊祭神用的純色牲畜,而朝中竟然寬容他們,取去吃了而沒有一點災殃。上帝向下監視殷的人民,……」10

「爽惟天其罰殛我,我其不怨,惟厥罪無在大,亦無在多,矧曰其尚顯聞于天。」(周書康誥)譯文:「光明的上帝來責罰我們,我們不埋怨。惟其罪不在乎大,也不在乎多,況且那會明顯被上帝聞知。」11

聖經中,以色列、巴比倫的滅亡或衰敗,也都是由於王的荒淫玩樂。士師以利兩個兒子的罪,與殷國人民無異,以利沒有處置,因此上帝降罰,立撒母耳取代以利(撒上2:12-36)。上帝興起周取代殷,亦同此理。《周書康誥》所說:「爽惟天其罰殛我,……顯聞于天。」正像保羅所說:「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的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3:19-20)

(3)敬畏上帝

「我聞惟曰,在昔殷先哲王,迪畏天,顯小民,經德秉哲。」(周書酒誥—─謂戒酒之辭)譯文:「我聽見說:在以前殷代已故的明智君王,都敬畏上帝,使百姓光明,能行出美德秉持智慧。」12

「周公曰:嗚呼!休茲,知恤顯哉!古之人迪惟有夏,乃有室大競,籲俊尊上帝,迪知忱恂于九德之行。」(周書立政—─言官人之道)譯文:「周公說:唉!美哉!能知道憂恤者少矣!古時的人像夏代,大夫們都很要好,呼籲俊傑才智之士尊敬上帝,知道誠信地遵照九德而行。」13

「用端命于上帝,皇天用訓厥道,付畀四方。」(周書顧命)端,始也。畀,給予。譯文:「開始接受遵行上帝的命令,偉大的上帝教訓我們這道,就把天下交付我們。」14

《周書酒誥》所言,正如聖經所述:猶大君王當中,凡敬畏上帝者,都能使百姓行在光明中,有德性智慧(列王記下22章-23:25)。周公之言,正像舊約先知之言:呼籲以色列、猶大諸王要像祖先大衛王敬畏上帝、行耶和華看為正的事(列王記下15:11)。《周書顧命》所說的原則,正如摩西對百姓的吩咐:「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謹守遵行祂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祂必使你超乎天下萬民之上。」(申命記28:1)

(4)事奉上帝

「……亦越文王、武王,克之三有宅心,灼見三有俊心,以敬事上帝,立民長伯。」(立政)譯文:「……到了文王、武王時代,他們能了解依照三方面度量用人的意思,也明白在三方面任用傑出人才的道理,是以敬虔事奉上帝,為民設立官長。」15

文王、武王所做,正如摩西揀選百姓中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神、誠實無妄、恨不義之財的人,派他們作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百姓(出埃及記18:21)。

「今天相民,作配在下,……永畏惟罰,非天不中,惟人在命,天罰不及庶民,罔有令政在于天下。」(呂刑)譯文:「現在上帝扶助眾民,我們在民間要配合上帝的旨意,……永遠可畏的是刑罰,並非上帝不公正,只是人們當遵行上帝的誡命,上帝的刑罰若不能下達民眾,就沒有良善的政治在天下了。」16

上帝吩咐摩西上西乃山領受十誡及各樣律例,用以教訓百姓(出埃及記24:12)。結果百姓在山下拜金牛犢,上帝發烈怒,想要將百姓滅絕,經摩西禱告後,上帝不降災,但還是用利未子孫殺了三千百姓,以示儆尤,為使百姓存敬畏的心,過聖潔的生活(出埃及記32章)。尚書呂刑篇的話與這事件所顯明的原則是一樣的。

「惟上帝不常,作善者,降之百祥;作不善者,降之百殃。」(伊訓—─太甲嗣位,伊尹作書訓。伊尹,湯賢相。)譯文:「上帝來去無定,對於行善之人,降下百般平康;對於行不善的人,降下各種災殃。」17

湯的賢相伊尹所書,與摩西的教訓雷同:「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這以下的福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不謹守遵行祂的一切誡命律例,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申命記28:2, 15)

總結:近乎聖經的上帝觀

詩、書中的「帝」,幾乎皆為「上帝」之意。例如:「古帝命武湯」(詩商頌玄鳥)。但詩、書中的「天」則有不同涵義:「天」是上帝,如「昊天有成命」(周頌);「天」是上帝所造的大自然,如「天乃雨,反風」(書金縢);「天」也是上帝所居之處,如「文王在上,於昭於天」(詩大雅文王)。聖經中的「天」,也有類似用法,例如:「父親,我得罪了天(上帝)」(路加福音15:18);「起初神創造天地(宇宙自然)」(創世記1:1);「我們在天(上帝所居之處)上的父」(馬太福音6:9)。馬太福音的「天國」(4:17)等於馬可福音的「上帝國」(1:15),此「天」可表「上帝」,亦可表「上帝所在之處」。

從本文各段,簡要歸納上帝與人的關係,可分成下列五方面。18

(1)上帝創造人

人的本源為何?這是人生一大問題。詩經對此有簡明的回答:人是由天所生。也可以說:人是由上帝所造。

「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詩大雅蒸民篇)
「天生蒸民,其命匪諶。」(詩大雅蕩篇)

按聖經所說,上帝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創世記1:27),即使人犯罪後,也仍然有神的形像(創世記9:6)。因此,「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或「人性本善」,從這一個角度說,乃是對的。而《詩大雅蕩篇》說到「其命匪諶」,意思是「人民的遭遇不確定」,則正好說到「罪惡」所帶來的影響。因此,罪惡的普遍存在也是事實。

(2)上帝愛人民

上帝是一位愛民的神,詩、書中有如下的記 述:

「神之弔矣,遺爾多福,民之質矣,日用飲   食。」(詩小雅天保篇)
「皇矣上帝,臨下有赫。監視四方,求民之   莫。」(詩大雅皇矣篇)
「天亦哀于四方民,其眷命用懋。」(尚書召  誥)

《尚書召誥》所說的「四方民」指所有的人,中國詩、書中的上帝為超氏族界線的至高神,故其愛普及於所有人。在中國詩、書中,上帝的愛藉著有德的王者而表現。上帝降命於有德的人為王,為人民的統治者,以表示上帝的愛。文王的受命即是如此:「維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懷多福。」(詩大雅大明篇)王為上帝在地上的代表,周人因此稱王為天子。天子代表上帝統治萬民,亦代表萬民祭祀上帝。此與聖經中的彌賽亞思想相似──神興起大衛、所羅門牧養以色列百姓,最後賜下神子基督作萬民的牧者。

(3)上帝接近人

神人感格是天人關係中一個重要的課題。詩、書中的記述如下:

「維此王季,帝度其心。」(詩大雅皇矣篇)
「帝謂文王,無然畔援,無然歆羨。」(詩大雅皇矣篇)
「上帝臨女。」(詩大雅大明篇)

五經中有關天人關係,只限於上帝與祂所降命的王有感格,不是與每一個人都有感格。這與舊約聖經所記相似,僅有挪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摩西、約書亞、撒母耳、大衛……等領袖或先知、祭司與上帝有感格,不是每一個以色列百姓都與上帝有感格。

(4)上帝享祭祀

「我將我享,為羊為牛,維天其右之,儀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伊嘏文王,記右饗之,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于時保之。」(詩周頌)
「皇皇后帝,皇祖后稷,享以騂犧,是饗是宜,降幅既多。」(詩魯頌)

詩、書所記,上帝歆享人的祭祀,與舊約聖經有許多相同點:只有天子可以祭祀上帝,如同以色列人只有少數君王及祭司可以獻祭;二者所用祭物都非常講究,必須沒有瑕疵的牲口才可以,並且都以牛為主要的祭物。

(5)上帝降福禍

「天降喪亂,滅我立王。」(詩大雅桑柔)
「天毒降災荒殷邦。」(商書微子)
「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商書湯誓)
「惟上帝不常,作善者降之百祥;作不善者降之百殃。」(書伊訓)

在詩、書中,上帝清楚人世間的善惡,按善惡給予獎賞與刑罰。特別是根據君王的好壞,決定何時更換朝代。在聖經中,神與人的關係也是如此,世人犯罪,曾降洪水(創世記6:12-13)。以色列犯罪,使之遭受飢荒,甚至被擄(申命記28:45, 64)。君王犯罪,更換君王(列王記上11:9-13)。 
由以上歸納,可知中國人的上帝既是「創造者」,又是實質的「君王」、「掌權者」,甚至獻祭之事,也隱含上帝是「救贖者」這層意義,這些與聖經的觀念可說是極為相似的。

作者為台灣信義會牧師,神學院兼任老師。本文取自作者2009新書《跨越鴻溝──在華人文化處境中詮釋罪》

註:
1. 張西堂,《尚書引論》,台北:菘高書社,1985,頁 3-4。 2. 同上,頁 22。朱廷獻,《尚書研究》,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87,頁 23-24。 3. 其中乃將漢朝伏生傳授生徒之今文尚書29篇析為33篇,加上東晉梅頤之偽古文尚書25篇,成為今本合編58篇之尚書。孔壁得古文尚書十六篇已全部亡佚。張西堂,頁 126-128。 4. 張西堂,頁 243-261。 5. 朱廷獻,頁 417-418。屈萬里註釋,《尚書今註今譯》,頁 26。 6. 朱廷獻,頁 451-452。屈萬里,頁 49-50。 7. 朱廷獻,頁 529-530。 8. 陳龍根,《詩經裏的世界》,香港:讀者文摘有限公司,2004,頁 48-69。 9. 朱廷獻,頁 476。 10. 同上,頁 480-481。 11. 同上,頁 538-539。 12. 同上,頁 538-539。 13. 同上,頁 620-621。 14. 同上,頁 641-642。 15. 同上,頁 622-623。 16. 同上,頁 660。 17. 李道生,《聖經與中國文化》,台北:和泰出版社,2000,頁 98。 18. 參考李杜,《中西哲學思想中的天道與上帝》,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78,頁 21-26。衛聚賢,《中國古史中的上帝觀》,香港:基督教文藝,1971,頁 50-52。

http://www.bf21.org/magazine/32/heaven2.htm


台長: 綠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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