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一個很嚴肅的體系
有想過其漏洞嗎?
法庭上由七個人決定被告的命運
可以是草草十分鐘或十五小時的馬拉松式辯論
門開,塵埃落定,不得追問
決議原因成謎........
公平嗎?
這樣想下去會發覺一切都很抽象
甚麼是公平?
也許公平只是海市蜃樓
法庭追求的根本不是公平,只是公正
而公正建基的正正就是事實的真相
七個人就洞悉真相?
那七個是廿四小時全球定位監察系統?是能穿越時空的巫師?
歸根究柢是一個信字。
「七個人的主觀可能會造成一種客觀。」
http://www.mingpaonews.com/20070107/gwa3.htm
主觀和客觀應該是「質」的相異吧?
難道量化能變質?
原來這不是相對的.......
原來又是 majo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