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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8 11:56:53| 人氣3,40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重組牛肉之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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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小時後第一次吃牛排的時候是在國一,姐姐帶著我去吃的,那家牛排店的名字叫做”知名度”,在中壢還小有名氣呢,直到現在還依然存在喔,當時牛排店並不像現在這樣的普遍,而”知名度”跟大家所知的”我家牛排”一樣,其實都是賣著便宜的牛肉,小時後什麼都不懂,只知道這牛排真好吃,又不貴又有沙拉跟麵包的。

後來有機會某個長輩請我到有鋼琴現場演奏的”高級:西餐廳去吃牛排,記得那時候我點的是八盎司的菲力牛排七分熟,牛排一上來時,哇~真大呢,跟我平常吃的都不一樣,切下去的第一口,恩滋味真是美味,比起平常吃的”隻名度”牛排真是不一樣呀,接著一口一口吃著,發現牛排沒熟!!!我立刻跟我長輩反應,卻被嘲笑了一番,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來牛排沒有人在吃全熟的,可是呢,我當下的食慾已經因為看到那血水盡失了,於似乎我就盯著剩下的2/3的牛排興嘆,想著還是”知名度”的牛排好吃。

後來年紀增長,對餐飲的知識也越來越豐富,進而也開始從事餐飲相關的工作,對牛肉的認知也越來越認識,舉凡牛肉的產地或是所在部位的名稱,肉質上的差別,肉的等級等等...進而還接觸到所謂的”重組肉”。

其實呢,早在多年前(5-6年前)我們就已經在使用重組肉了,因為大多的飯店餐廳都是自助餐的型態,為了成本的考量,常會使用一些替代的食材,像重組肉就很廣泛被使用在buffet上,不僅降低了不少成本,在使用上也很方便,因為少掉了要修整的程序,所以不少的餐廳飯店都在使用,且也使用多年,只是最近這些日子才被炒作出來。

其實重組肉也還是肉呀,只是多經過一個程序組成的肉罷了,吃了重組肉出事情的還只是冰山的一角,並不能因為一個例子就把重組肉打入冷宮呀,要是有疑慮的,就向新聞中所建議的,就煮熟吃囉~或是標明清楚,這樣或許才會是比較好的處理方式。

【新聞】
重組肉品引發消費者恐慌,行政院消保會昨天邀集相關部會研商對策,定義只要不是原狀肉,經過調整、塑形、絞碎、組合、黏接等加工過程的絞肉或肉片接肉片,都算是重組肉。重組肉不是不能吃,但一定要熟食才安全。

衛生署要求,即日起,不論是餐廳、夜市或攤販,販售重組牛排一定要在菜單上標示,否則公布業者名單,由消費者共同抵制。其餘肉品如雞、豬等雖可能也有重組肉品,但沒有生食的問題,一定是吃全熟,所以暫不要求標示。超市及大賣場販售的肉品可能是下一波要求標示的對象。

重組牛肉風波炒翻天,市場幾家歡樂幾家愁。一度受到平價牛排衝擊,致生意掉了兩、三成的高檔西餐廳,這兩天吸引大批饕客回流。業者眼看高朋滿座,喜孜孜地說,「這是堅持品質的遲來正義。」

業者呂理增說,打從四日中午起,饕客陸續密集回籠,當晚已座無虛席,五日更是門庭若市,生意相較於平日暴增三成以上。據他所知,台北市相同等級的西餐廳,也一樣受惠,生意強強滾,足見牛排品質一級棒,不怕饕客不上門。

衛生署要求業者,凡是使用重組牛肉做牛排的餐廳,必須在菜單上明確標示,夜市和攤販都在規範之列。消費者若發現重組牛排未標示或告知者,可以檢舉。各地方縣市衛生局人員即起也會開始稽查。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長陳陸宏坦言,重組牛排標示目前沒有法源規定,但業者若不遵守,衛生署或地方衛生局有權公布名單,消費者的抵制想必比罰金更能達到效果。【黃筱珮、陳忠榮/綜合報導】

台長: 。Deid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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