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1-11-08 13:10:21 | 人氣70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被繼承人名下土地生前被徵收完竣,死後又被撤銷徵收,繼承人取回土地後,要不要補繳遺產稅?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民法第1147條、1148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因此,被繼承人名下土地生前被徵收完竣時,被繼承人已喪失土地所有權,被繼承人死亡時,該土地自然不是被繼承人所遺留的財產,即使該土地徵收在被繼承人死後又被撤銷,繼承人因此可以取回該土地,但繼承人取得的土地,性質上已經不是被繼承人的遺產,繼承人也就不用補繳遺產稅就可以辦理登記。

台長: 梁淑華律師
人氣(709)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 個人分類: 民事 |
此分類下一篇:親生骨肉不見得能認祖歸宗
此分類上一篇:結婚只請客沒登記,婚姻還是不算數

是 (本台目前設定為強制悄悄話)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