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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9 09:46:21| 人氣1,20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愛台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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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世界以我為中心--從台灣出發]之十二
(附圖:台中港海邊)


約莫民國七十幾年某天,台北世貿外有群錫安山信徒舉牌抗議,就讀小學的筆者對於他們在抗議什麼不太能理解,除了年紀太小,那個年代很多事情仍是禁忌,學校裡不會教、家裡也不會談。遠遠的人群突然起了騷動,一個年輕人推倒了示威的中年婦女、將她手中的牌子扔在地上就逃之夭夭;周圍的民眾很冷漠,沒有人扶起她,那年輕人一路逃,直到從筆者身旁穿過,才看不見他的身影…

腦海裡一直對那幕場景印象深刻,後來台灣解嚴,社會能量一夕之間爆發,百花齊放,抗爭、遊行一個接一個。高中時,曾有遊行民眾隔著鐵門大喊:不要唸書啦!出來參加遊行!也有學弟按捺不住,就著欄杆對罵了起來。這些片段的記憶,讓筆者心裡的疑惑越來越多。今年228「反併吞、護台灣」的連署活動中有年輕人因為不願簽名,遭到其他民眾責難(註一),多年的疑惑終於有個清晰的輪廓。

為什麼我們不能尊重、包容不同立場?為什麼我們非要別人認同自己的想法?為什麼不認同自己立場就是不對的?我們號稱是個民主的國家,但是最基本的民主素養是不是已經具備了呢?

愛台灣似乎變成生活中重要的通關密語,而不是行動;人人都要掛在嘴上,無論哪個陣營,但是彼此對愛台灣有不同的詮釋、水火不容。受責難的年輕人這麼回答:「又不是簽名才是愛台灣。」

龍應台女士在一篇文章中提到:「台灣不值得愛,如果它不容許人們不愛它。」(註二)這話重了些,該篇文章也見仁見智,卻點出了一個重要的議題:愛台灣的自由。伏爾泰的名言想必人人皆知,「雖然我不同意你的觀點, 但我要以生命捍衛你說話的權利」,然而真正能夠實踐的人卻少之又少。

四月廿六日當不同立場的支持群眾在中正機場大打出手,公權力束手無策之際;政治人物照舊在第一時間跳出來指責敵對陣營,沒有人願意反省—不分黨派、顏色,長時間的政黨對立至此竟有了奇妙而諷刺的共通點。

雖然期待台灣的政治人物無異於緣木求魚,但請切記「愛之適足以害之」,每個人都擁有愛台灣的自由,而且不容許任何人剝奪,也不必強迫他人認同,這才是愛台灣;政治人物不該以自身極端的觀點透過媒體煽動、誤導民眾,而應有更高的道德勇氣以服務民眾的精神推動公共政策,這才是愛台灣;媒體不可也不必以極盡腥羶之能事為榮,必須善盡社會公器功能,扛起監督政治人物的責任,這才是愛台灣。

每當新聞中出現因為立場不同而導致的街頭衝突,筆者溢發懷念起2000年春天,時任民進黨主席的林義雄先生發表的三封公開信(註三),他呼籲所有民進黨員「當社會動盪時,正是我們發揮智慧、協力消解的重要時刻,敬請全體同志本此赤誠,同心協力來避免事態擴大…」,林主席短短數語卻真正展現出政治家應有的風範。

如此,才真正稱得上是愛台灣。


註一:
2005/2/28 聯合晚報《護台灣連署 年輕人不簽名 挨罵》
http://www.udn.com/2005/2/28/NEWS/NATIONAL/NATS2/2533772.shtml

註二:
2004/5/7 中國時報《向核心價值邁進 超越台灣主義》
http://forums.chinatimes.com.tw/report/lonin/93050710.htm

註三:
2000/3/21 中央社《林義雄公開信 以愛創造祥和社會》
2000/3/22 中國時報《林義雄籲用愛化解抗爭》
http://forums.chinatimes.com.tw/report/abian2000/elected/89322pB0.htm

文中摘錄之原文請參照以下網址:
http://taiwantp.userworld.com/cgi/00spring.pl?page=12&searchword=


台長: 龍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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