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殘忍的分手,是無聲無息,沒有一點理由的,看過很多朋友在失戀的傷痛中,久久無法平復,不外乎是,對方沒有給一個明確的理由。
但有時我又會想,給了理由又怎樣,如果你還愛著他,所有的理由,你都會當成藉口,我在修中文系的課時,有一個老師說,"分手那有什麼原因,分就是分了,這是事實,你要接受。"
是啊!如果你不試著去接觸這個訊息,你又如何去面對,看著很多朋友,傷痛無法平復,是他們逃避,不願面對這個事實,記得以前修"家庭與婚姻"這門課,老師說"分手如果你忘不了,那就不要去接觸任何有關於他的事物。"
不過有些人就是要理由,給了理由他就會心甘情願的分了,但最殘酷的分手,不是大吵大鬧的結束,而是什麼都沒說,就這樣分了,所以不管如何,我也是覺得分手要講清楚好一點,不要不明不白的啦!
最後還是希望每個人都有一段美好的戀情,也能順利找到真正適合自己的,畢竟分手真的是一件很難過的事~~~尤其是當二人還在相愛,卻不得不分手的時候~~~唉...
看愛情風暴-美麗99的心得感想~~~愛情真是折磨人的玩意兒啊!祝有情人終成眷屬囉!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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