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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04 11:25:41| 人氣1,175|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凌峰、記者與媽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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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95.04.03目擊者第51期電子報】

文/呂東熹

媽祖因為救苦救難形象,幾乎已成為眾多台灣人最重要信仰之一,「三月瘋媽祖」,透過媒體商業化的操作,更成為最近幾年台灣宗教祭典的重頭戲─「瘋媽祖」。

對於提升媽祖宗教信仰與文化祭典的用心,本來是件好事,但逐漸商業化的操作,以及各地媽祖廟宇的競爭文化,卻也成為媒體老闆手中一塊肥肉,記者身處另一種「置入性行銷」,其在宗教、文化與媒體責任之間,到底扮演什麼角色,無疑也是媒體人應該進一步深思的課題。

台灣各地媽祖廟的商業競爭,始於南方澳「南天宮」進香團,該宮爲了與隔鄰、而且比她們更早去湄州的「進安宮」競爭,20艘漁船不顧政府的政策和禁令,大張旗鼓於1989年5月5日出發,直航福建湄州進香,由於涉及兩岸通航問題,使得單純的宗教活動引起了很大爭議。當時財政部部長郭婉容率團在北平參加亞銀年會,這是政府派遣的正式官方代表團。同時,佛教界的重要領袖星雲法師也正在大陸訪問;另一位佛教領袖白聖法師當時也表示將安排去大陸傳戒;而天主教的羅光總主教也在這個時候發表談話表示,在符合某些條件下願意訪問大陸。

單純就湄洲進香的情況來說,包括直航進香在內,台灣廟宇已經去過的其實也不少,但南天宮盛大公然直航去湄州,不但惹眼,也讓單純的媽祖信仰,成為激烈商業競爭的關鍵之一。台灣媽祖廟競相去大陸,是寺廟管理階層為取得正統認可,以及增強神的靈力的重要手段。也因此比南天宮更早,大甲「鎮瀾宮」於1989年4月底去了一趟湄州回來,馬上就宣佈不再前往北港「朝天宮」進香。

不過,我要說的重點不是大甲鎮瀾宮,而是藝人凌峰。

1989年大甲鎮瀾宮到湄州進香時,我是唯一前往採訪的台灣記者,當時鎮瀾宮一次就捐給湄州天后宮35萬元人民幣,18年前這筆香油錢在福建可說是天文數字,以我所住的「華僑大飯店」服務生而言,她們當時一個月薪水僅80元人民幣,這已算是當地高所得。

為了這筆「現金捐獻』,湄州天后宮的執事人員說,整個福建省所有銀行都湊不足兌現的現金,還因此跑到鄰省去換,4月28日,農曆3月23日,湄州島上擠滿進香客,親眼目睹了大甲鎮瀾宮35萬元人民幣,各個目瞪口呆,當地民眾也騷動起來。台灣進香團體誇富、捐款的情形其實相當頻繁,著名的藝人凌峰當時也正在湄州拍攝有關媽祖的節目,目睹此情此景,收拾離去。他對記者說:「一個已經被物化的媽祖慶典,有什麼好拍攝的呢? 」他又說:「原來虔誠的宗教信仰,竟被庸俗化了。」(見《自立晚報》1989年5月5日呂東熹報導)

對於競相報導媽祖誕辰,甚至收錢配合報導慶典的台灣媒體人,其內心感想如何我不得而知,但不是新聞界出身的藝人凌峰,反而在18年前就說出了新聞人應有的堅持,18年後的台灣新聞界到底是進步,還是退步?(作者為台灣記協會長)

台長: 小五

新港奉天宮
一、活動名稱:
2009 從影像看媽祖
二、活動目的:
媽祖是台灣人的母親,其形象相當有親和力,在這土地上有許多媽祖相關傳說與事蹟,藉由鏡頭的運用來宣揚媽祖的慈愛精神,也聘請導演或學者與學員們面對面討論,希望藉由這樣的風潮,結合媽祖的慈悲來端正風氣,更能深入人心。
三、活動日期及時間:
98年1月10日至98年1月11日,共計二天一夜。
四、活動地點:
嘉義縣新港奉天宮
五、活動組織:
指導單位:內政部 經濟部 教育部 交通部觀光局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行政院農委會 行政院新聞局 嘉義縣政府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新港奉天宮
承辦單位:新港奉天宮開台媽祖文物義工團 員林中州技術學院 視訊傳播系
協辦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六、活動對象:
1.凡對媽祖與鄉土文化興趣,以及熱愛之大專以上青年及社會人士,共計一百五十人。
2. 凡參與二天一夜2009從影像看媽祖活動之學員將請教育部開立研習證明實數。
七、活動費用
全額補助,但須先繳交保證金一千元整,保證金於98年1月11日座談會後發還。
聯絡單位:
1. 新港奉天宮開台媽祖文物義工團
2. 地址:嘉義縣新港鄉新民路53號(新港奉天宮)
電話:(05)3742034轉15 (新港奉天宮)洽林汝靜小姐
3. 聯絡人:莊明軒 kenny06246@yahoo.com.tw
以上活動詳情請看:
情繫新港 ( 家族 ): http://tw.club.yahoo.com/clubs/hsin-kang/
奉天義行(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m032399m
2008-11-21 22: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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