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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24 09:12:27| 人氣79| 回應4 | 上一篇 | 下一篇

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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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家的人。

只讓我感覺到。

把我兒子當做一個物品。

抱出去拿紅包。

拿了紅包。

不給我就算了。

還跟我們借錢。

一個人賺、一個人用還不夠嗎。

我們一個賺三個人用。

以經夠慘了。

還負債50幾萬。

你還要怎樣。

每次出去一下。

叫你幫我們帶一下弟弟。

還沒出去一個小時。

就叫我們回來了。

說你想睡覺了。

不想顧弟弟了。

氣。

把我兒子當做什麼啦。

以後不要在把我兒子當藉口。

台長: ° ܤ 囍 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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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無此人
離婚啦 = = 何必把自己搞成這樣?!

當初就跟妳說了 ~&quot~

離婚了 還是可以翻身的 -.-

沒必要把自己搞的那麼糟 = =

之前的妳跑到哪了?! 有了小孩又怎樣?!

小鑫還不是很爭氣的扛起來了!?
2007-02-25 08:01:29
★°揪4ㄆ溫柔〢°★
不行啦。我家人一定不要的。
小鑫他兒子不是在秀秀那嗎?
我不能沒有我兒子。
2007-02-25 16:56:13
查無此人
誰說在秀秀那的?! 拜託 監護權是小鑫 = =

誰說不行!? 離婚了 可以去爭取小孩的監護權 = =

連這妳都不懂 ~&quot~ 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
2007-02-25 20:40:53
版主回應
唉唷~ 現在跟我說這個。
好像真的要離婚了咧。
還不知道啦。
事情還沒有很嚴重。
假如。
發生真的很嚴重的事情。
你要幫我唷。
^ ^&quot
2007-02-25 21:54:45
ㄚ威
...........無言
2007-02-28 19:54:42
版主回應
很複雜對吧。
你不知道的事多的咧。
以後有機會的話。
在慢慢說給你咡吧。
2007-02-28 22:02:22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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