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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8 20:24:37| 人氣6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涉嫌縱火害父命劉女怒罵檢察官與律師台南地院不會主動移送、告發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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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永康涉嫌縱火害父命喪火窟的劉姓女子,前天下午台南地院開辯論庭審理時,情緒失控大罵檢察官及律師:「你去死吧!這不是我做的」等語,涉嫌刑法問題,台南地院考量劉女經成大醫院精神鑑定,認為她辨識違法行為之能力已經顯著降低,且在押數月確實影響情緒,且她身為刑事被告,這些言語也屬為自己辯解之權利等情,法院不會主動移送、告發她。

台南地院昨天上午指出,針對法院審理家暴殺害尊親屬案,進行審理程序時,被告劉女當庭對檢察官、辯護人等大罵:「你去死吧!這不是我做的」等語,可能涉犯之相關刑事犯罪部分,就屬於公訴罪之刑法第一四0條之侮辱公務員及公署罪部分,法院考量因被告業經成大醫院精神鑑定後,認為她辨識違法行為之能力已經顯著降低,且持續在押數月確實影響其情緒,且她身為刑事被告,其上開言語部分也屬為自己辯解之權利等情,故現階段,法院不會主動移送、告發她。

 至於屬於告訴乃論之刑法第三0九條公然侮辱罪等部分,則要視當天蒞庭之檢察官、辯護人等,是否要另對被告提出告訴,法院就此部分,無從評論。至於被告母親等家屬,認為被告之精神狀況已經越來越差,希望法官能儘速讓她就醫部分,法院將與看守所保持聯繫,若發現被告確已達精神衛生法應強制就醫之必要情形,法院會為必要之處理。另因本案業已辯論終結,預定於十二月十八日下午二時半宣判,就被告是否應依刑法第八十七條等規定併為宣告監護處分等部分,也將會在判決中為妥善之處理與說明。

據了解,今年五月十六日凌晨,台南市永康區一棟透天厝發生火警,五十四歲的劉姓男屋主命喪火窟,屋主妻、兒嗆傷送醫,警、消人員事後調查發現劉姓屋主長女涉嫌縱火害父喪命。

台南地院承審法官委託成大醫院對劉女做精神鑑定,認為她防禦性強、辨識違法能力明顯降低;在前天的辯論庭中,劉女情緒失控大罵檢察官、委託律師。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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