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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0 23:03:15| 人氣25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消防人員酒駕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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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肇事案件層出不窮,每每發生酒駕重大交通事故時,除肇事者外,被害人多為無辜的用路人,輕者重傷,重則殞命,造成許多家庭的破碎,因此政府將取締酒駕列為交通重大取締項目,加重罰金及刑度,期望遏阻酒駕釀災悲劇的發生。

  台南市警方將取締酒駕列為重點交通取締項目,市長賴清德更要求所屬公務人員,尤其是警政相關人員更切勿酒駕,因知法犯法,更罪加一等。但在賴清德大聲疾呼嚴格要求,警政各級長官耳提面命下,仍發生一名台南市消防局莊姓副中隊長,涉嫌酒駕在成功路與海安路口,不勝酒力連撞小客車及機車,並與阻止他離去的民眾發生爭執糾紛。

  莊員酒駕肇事,在警方查處時,還自稱自己的官職階級,要求警方不要刁難「自己人」,並不配合呼氣酒測,經強制送醫抽血檢驗,換算酒測值為一點零五,涉嫌公共危險罪嫌被依法送辦。

  莊員雖酒駕肇事,但並沒有造成他人傷亡,身為公務人員知法犯法,理應自反而縮,要懂得反省,勇敢面對懲處才是正確的「態度」。但莊員表現的行為,卻是相反,除不配合處理程序,更質疑他服務消防局十多年,救人無數,還查他酒駕?這種心態與行為,也令警方無奈搖頭。

  莊員的酒駕行為,不但要吃上公共危險官司外,更嚴重地違反消防局的紀律,損害消防人員救災救人的英勇形象,除要接受嚴厲行政處分外,接下來還要面對防局考績委員會的議處,相當不值。

  俗語說「態度」決定一切,正確的態度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反之就算小事也可能會變大事。期望此一案例,讓所有人引以為鑑杜絕酒駕,以免害人害己。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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