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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19:49:39| 人氣30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危險性作業風險高 南市勞工局籲事業單位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並事前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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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蔡慧茹台南報導】有鑑於近日於宜蘭縣發生2名勞工於1樓鐵皮屋屋頂作業時不慎墜落,其中1人墜地後意識不清,為防止類似高處墜落危害案件發生,南市勞工局職安健康處除持續要求事業單位應於從事輕質屋頂、施工架組配等高處危險性作業前至該處網站進行通報外,並積極針對本市近期通報案件派員前往進行輔導、宣導或檢查,透過事先掌握高風險作業資訊,以利適時協助事業單位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定,維護工作者安全。

    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高處作業在職場上屬高危險作業場所,稍有不慎易釀成重大職業災害,為降低職業災害發生,南市勞工局職安健康處要求轄內事業單位及其承攬商於轄內從事危險性作業前,應於作業前一週進行通報,藉由事前通報管理機制,即時掌握作業資訊,提早介入進行輔導、宣導或檢查。針對屋頂作業相關的墜落預防措施,包含在易踏穿的材料所構成的屋頂從事作業時,應設置具有適當強度且寬度30公分以上的踏板;使用背負式安全帶、安全帽及其它必要防護具。

且安全帶應確實掛置於安全母索上,並於屋頂設置安全網、堅固格柵等防墜措施,皆列為加強檢查重點項目,督促事業單位務必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設置符合規定之安全衛生設施及管理,以防職業災害發生。王局長同時提醒事業單位,近日戶外高溫悶熱且加上防疫期間作業中須戴口罩,為避免勞工工作中發生熱衰竭、熱痙攣及熱中暑等情形,雇主應利用電風扇或細水霧降低作業環境溫度,並提供可遮陽的休息場所,也應提供充足飲用水或運動飲料,並應調整作息時間,避免於中午時段從事重體力之勞動作業。

    臺南市職安健康處處長李炫昌表示,除輕質屋頂作業或施工架組配等高處危險性作業應於事前進行危險作業通報外,入槽清理或其他局限空間作業等危險性作等亦應落實事前通報,為便利事業單位進行通報,勞工局職安健康處已於網站建置線上通報表單,欲通報者請至以下網址:https://lsic.tainan.gov.tw/labor-inspection.html,點選「危險作業線上通報表單」圖示進入通報頁面,若事業單位在執行上有任何問題,可洽詢臺南市職安健康處06-2150806。

台長: 蔡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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