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亮亮、閃亮亮,
閃亮亮的金莎朱古力,
亮麗得像一顆寶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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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大喜歡吃朱古力--因為不愛吃奶;
有酒心的不愛吃--因為不沾酒;
拖肥夾心的不吃--因為太甜膩黏牙;
就只喜歡吃有果仁、榛子、脆米的朱古力。
包裝得閃亮亮的金莎朱古力,一次過滿足了我的三個願望。
多年前,流行把金莎朱古力包裝成一大束花的模樣來送給心愛的人,當時自己蠻羨慕的。當然啦,金光燦爛的一大束,那個女孩子不愛?
可是,到了今天,誰把這麼一大束的朱古力送給我,那一定是我的仇人!因為要幹掉這麼多的朱古力,不胖死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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