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零晨
現在才知道,我是一個不會尊重別人的人。
第一次聽到,感覺好難受,真的好難受。
心內沒有憤怒,但卻可笑自己會給人誤會至此。
相信怎樣解釋也沒用吧!解釋只會給人說是掩飾或者是狡辯,
事實上,別人的想法我也控制不了,既然他認定我是這種人就這種人吧。
可惜在我心內的難受卻揮之不去。
我也曾反省過自己的錯誤,檢討自己的失言,
會想想是否我也說過些令他難受的說話,
但不說也說了,錯也認了,被原諒與否我也控制不了。
而且,我相信我沒有這種能力會令他難受吧。
如果有,我是應該高興嗎?
不明及不憤的是,他往往只會用自己的角度、觀點出發,
他只想別人不要令他難受,卻沒想過自己也曾做些令人難受的事情;
他只會計算著自己的付出與收穫,卻沒考慮過別人的付出。
如果他看不見別人的付出,為何要要求別人看得見他的呢?
這不是很專制嗎?
要到什麼時候,我..才會真正被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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