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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0 01:44:12| 人氣15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壽險…買給我自己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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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購買壽險的最大意義,就是未來有一天死亡,保險金可以照顧家人。不過,這樣的想法逐漸被推翻,壽險業者表示,「保險自用」的概念愈來愈熱門,很多人購買壽險是希望預備金錢給自己用,而非留錢給子孫。

所謂的「壽險」,必須等到被保險人身故後,保險公司才會給付保險金,而這筆保險金是給保單受益人,通常是被保險人的另一半,或是子女、孫子。因此,只要保戶活的好端端的,保險公司就不會給付保險金。保戶購買壽險,自己是用不到的。

最近有壽險業者推出「壽險金自己用」的終身壽險。壽險業者表示,壽險的概念逐漸轉變,很多保戶希望自己先領到部分理賠金,拿來自己用,而不是所有的理賠金都留給子孫。

以某大本土壽險公司最近推出的新保單為例,繳費年期是20年,保額每年遞增5%,等到保額達到原投保金額的兩倍之後就不再遞增。當保戶年紀達65歲以後,保險公司每年給付5%的保額,最多可以領到99歲。

當保戶開始領取部分保額後,保額就開始下降,因此,當保戶身故時,受益人可以領到的理賠金,可能只剩下原本保額的三成。

這張保單顛覆了過去「壽險要等到身故才能領到」的觀念。業者表示,市面上的養老險、儲蓄險,保戶也可以領到保險金,但這是「還本金」,且保戶領「還本金」時,保額不會下降。因此,養老險和儲蓄險保費通常比較貴。

除了壽險提前給付之外,最近也有業者推出「老年醫療提前給付附加條款」。很多醫療險最高保障年齡是75歲,萬一保戶年紀超過75歲,就沒有醫療險的保障。

這時,如果保戶生病住院,該怎麼辦呢?業者表示,上述附加條款,就是先挪用保戶的壽險保額作為醫療給付。舉例來說,如果保戶投保的壽險金額是30萬元,老年生病住院,保險公司一天給付保額的0.25%,也就是750元。



【2007/05/09 經濟日報】

台長: 發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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