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7-04-26 23:48:04| 人氣12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脫離勞保條例 職災保險搞獨立 !!!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經濟日報/記者陳芝艷/台北報導】
有鑑於目前對職災勞工的協助集中在「津貼補償」,勞委會正研議把勞保條例中,有關職災保險的部分單獨立法,方向上除了將放寬職業病的認定,也將修正殘廢給付標準,把殘廢認定的標準具體、明確化,草案出爐後,最快明年可望立法通過,屆時870萬餘名勞工皆可適用。

勞委會指出,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後,將把對職災勞工的照顧從目前的「補償」,擴大到預防、補償和職業重建,預防主要是指降低災害的發生率,職業重建則是協助殘廢勞工重返職場。

根據勞委會統計,去年向勞保局申請傷病給付的件數達5萬1,188件,勞保局發出的金額為20.6億元,殘廢給付申請的件數達4,408件,金額共11.6億元,符合勞保殘廢給付標準表中七等殘以上,申請生活津貼的人數也有1,133人,請領的金額為4,800多萬元。

職災勞保給付的請領人次眾多,卻不時衍生爭議,如燒燙傷、身體障害程度認定不一等問題,都讓許多勞工大嘆受傷了還得被勞保局刁難。

勞委會表示,以現行勞保殘廢給付標準表來說,如在胸腹部臟器障害方面,審定的描述有影響其日常生活活動,或社會生活活動的狀況及需他人扶助之情形,但影響日常生活的描述並不明確,每位醫生的認定標準也不同,所以容易產生爭議。

勞委會未來將修法,改成以現行勞保局認定的塵肺症標準一樣,以肺活量指數、第一秒分時肺活量等具體指數來認定殘廢等級。此外,現行勞保條例中職業病的種類共有97項,也將增加職業病種類,放寬職業病認定標準。

此外,由於有勞工認為殘廢後,若殘廢等級屬於較嚴重的一至七等殘,在領完傷病給付和殘廢給付後,殘廢生活津貼最長只能領到五年,但醫生評估復健可能需要五至10年的時間,勞委會指出,將把被保險人身心障礙程度屬終身不能從事工作者,納入身心障礙年金給付長期保障。

【2007/04/26 經濟日報】

台長: 發明家
人氣(126)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 個人分類: 勞保~~停~~~看~~~~聽 |
此分類下一篇:請領半年失業給付 無損勞保老年給付 !!!
此分類上一篇:勞保舊制 將改離職退保 !!!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