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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5 20:01:53| 人氣103|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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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偵探迷都知道一種殺人方式。
 
A跟B都各有一位恨之入骨希望他能死去的人:A是甲,B則為乙,
但以警方偵辦案件的關聯性原則,總是會設法先從周遭愛人、家人、朋友、鄰居,關係他人查詢,
 
很容易就會被發現具有謀殺的動機。
 
 
 
但是,當A殺乙,而B去殺甲的時候,
動機,就找不到了,
 
應該說動機就完全變成隱性,
而如果當A跟B其實並不熟識,頂多只是幾面之緣或是網路上的朋友,
根本就不會被發現,
就算尋線追查到你的時候,也會因沒有動機而略過。
 
 
如果你恨一個人恨到想殺她的時候,
請考慮這個方法,
我覺得很不錯。
 
 
至於手法,毒殺比較不血淋淋。

台長: 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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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那我沒辦法幫妳去毒殺妳的乙
因為我們很常往來......
2009-09-25 21:53:44
記下來,以後辦案用得到。
2009-09-28 09:42:4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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