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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2 11:21:35| 人氣4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願意為妳朗讀》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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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克於多年後再度見到韓娜時,是在法庭裡。她因一樁與集中營的案子受審,而他是在大學裡選修法律的學生。

由於寫這本小說的徐林克( Bernhard Schlink ),是柏林大學的法律教授,也當過法官。所以整個韓娜受審的過程,我們可以從彷彿是港劇「法外情」、「法中情」那樣的場景描述中,讀到作者透過其法律背景所著墨的功力,更清楚地感受到他的法學素養與理念。他寫出了首席法官的傲慢與專斷,也生動地描述出年輕的辯護律師在審判庭中怎樣地無從著力,然後節節敗退。

如果我們自始也審判的眼來看韓娜,那她實在不是一個討喜的角色,但如果相較於道貌岸然的法庭專業人士,她實在有種天真的勇敢。即使當她坐在被告席上,:

「韓娜想把事情做對。當她感覺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時,就會起而抗辯,遇到正確的說法,她就承認。她激烈地反抗,心甘情願地招認,彷彿招認讓她有權抗議,也或者因為她提出抗議,對於無法否認的事情,她就有責任招供。但是她沒有注意到她的堅持惹火了首席法官。她完全不了解環境、遊戲規則,她和其他人的證辭會融合成有罪或無罪,定罪或無罪開釋的定則。」

她不懂一旦承認自己確實做過他們所指控的行為,再多的話要釐清動機原非為惡時,再多的辯解也是徒勞了:「韓娜明白她所說的對她的案子不利。但是她不能不這麼說。她只能設法把它說得更好,描述和解釋得更好。但是她說得愈多,就對她愈不妙,正因為她已詞窮,於是轉向法官:『你會怎麼做?』不過這次她知道不會得到答案。她也不指望有答案。沒人這麼指望。法官無聲地搖搖頭。」

是啊,能教她怎麼辦?撒謊?或乾脆認了?就像她後來還是認了不是自己的罪?!就在檢察官提議請專家比對一份報告與她的筆跡時,『我的筆跡?你要我的筆跡?』韓娜一改之前否認報告為她所寫的供詞:『你們不必找專家了,我承認報告是我寫的。』為什麼呢?漫步在森林裡的麥克漸漸明瞭了韓娜的祕密,「真正教人吃驚的是,它並非憑空降臨,而是逐漸在我心中滋長,逐漸被體認和接納。」

是的,韓娜不會閱讀也不會寫字。但是難道她寧願背負可怕的罪名,也不願自暴其短地被揭發身她身為文盲的秘密?麥克始終沒辦法接受這一點,他不斷地思索,理出了為韓娜辯解的邏輯:

「不,韓娜並沒有選擇承認犯罪。她只是選擇不接受……她沒有盤算,也沒有操控,她接納自己將會遭到報應,只不過不希望被人揭露更多祕密。她為的不是自身的利益,而是她個人的真理、公義而力戰。因為她永遠必須遮遮掩掩,永遠無法完全坦然,這只是可憐的真理和可憐的正義,但卻是她的真理和公義,而這場爭戰也是她的爭戰。」麥克還是愛著韓娜,所以體會到「她一定是疲憊到了極點。她的奮戰並不僅止於審訊。她在奮戰,一如平時就不斷地奮戰,不是顯現她能夠做什麼。這是一個往前進,實際上卻拼命在往後退的人生,而掩飾挫敗就是她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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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台長: 彤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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