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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3 16:50:38| 人氣24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誰最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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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人最敢?「狗急跳牆,人急殺人」,沒有時間的人最敢!

醫學上說,人遇到緊急狀況時,受到腎上腺素分泌激增的影響,可能做出平常時候做不到的事情,譬如獨力從火場中把重達五百公斤的保險櫃搬出來(這首先讓我想到少林寺的期末考「十八銅人陣」最後那個要把超燙大香爐用兩條臂膀抱出來的不可能任務;第二,提醒你,保險櫃應該不怕火,裡面再有貴重物品,要搬也等火滅了再說!)

人在緊急狀態下的確會發揮特異功能,而巧的是,人逐漸意識到青春不再時,也會有類似的反應。我每個禮拜有一天會到健身中心去跳舞,有時跟老師跳拉丁舞,有時也學點Funky或Hip-Hop。上這些課的會員絕大多數是女生,一到上課時間,舞蹈教室簡直是百花競豔,群芳爭奇,姊妹們不問年齡,不管燕瘦環肥,個個打理得妖嬈性感,害我初時信心不足,先花半個月在跑步機上甩掉半公斤肥肉,才敢穿得清涼一點混進去扭腰擺臀。

人要是年輕有本錢,怎麼愛現怎麼露,都屬正常,不算「敢」,真正敢的是明知腰如水桶、胸如布袋,還要穿低腰褲和小甲馬;明知沒有一個動作跟老師一樣,還要擠在前排站在落地鏡前面,這種,才叫真敢!

有一陣子我常到君悅飯店二樓的舞廳跳舞,那時常見到一位看起來年逾六旬的唄唄在舞池裡自得其樂。唄唄頭戴鴨舌帽,身材細瘦,輕裝打扮,他跳舞不管音樂,隨它是拉丁搖滾還是混音舞曲,是吉魯巴還是黏巴達,他一律穿花蝴蝶似地按他的101節奏踩他的101舞步,而且面帶微笑,怡然自得。我每每在轉圈迴身時瞥見他的身影,每一次都欣羡他的快樂,並且希望他一直這樣手舞足蹈下去。

晝短苦夜長,而思秉燭遊,這是人之常情。當生命的沙漏上輕下重時,就算再想攀住上半場,拖延進入下半場,都會很快地發現這跟對抗地心引力一樣同屬徒勞。時間從不站在任何人那一邊,十八歲時候的一秒鐘跟八十歲時的一秒鐘走得一樣快,明白了這一點,享用「午茶時光」的中年人和「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的銀髮族決定卯起來找幸福。

「為樂當及時,何能待來茲?」可不是?歐巴桑也有愛跳有氧拉丁嘻哈街舞的,誰說年紀大了一定得跳元寂舞?一定不能打扮得像辣妹?固然歲月是殘酷的,歐巴桑的辣妹扮相絕對不如美眉靚,但這個年紀,自我感覺的重要性早已凌駕外界認同的重要性,「我」在乎的是我的感覺,「我」為自己過生活,不為別人過生活,「我」不想再裝模作樣,扭扭怩怩,「我」要把握當下,盡情享受每一刻。
於是有人樂山,有人樂水,名利不再重要,樂趣不能不要,兒時單純的夢想此時澄澈如水,心之所向晴明無比,不惑之境於焉來到,天命幾可知,耳順心也順,但願從此如孔聖人說的「從心所欲不逾矩」了。

散文大家吳魯芹曾在他的「六五述願」中說:「我已經六十五歲了,不能再這樣規矩下去!」我讀書不多,不知道吳老在這歲數之前是如何規矩?在這之後,又有沒有不規矩?如何不規矩?但我倒是知道,六十五歲才覺醒,恐怕所有的現代人都會嫌遲!我們這一代,很多人四十五歲就想退休,常常在作些不規矩的白日夢,有的甚至已經以規矩偷渡不規矩,而年輕的世代似乎比中老世代更了解Life is too short,從一開始就沒打算要規規矩矩,這現象你說有趣不有趣?

所以說啦,自覺時間緊迫的人最敢了!老房子失火,燒起來最烈;我倆沒有明天,愛起來最火!時間不夠的人,活得最認真,也最敢!陳之藩和童元方的黃昏之戀,李歐梵和「瑩妹」一起看海的日子,纏綿熱度不下於青年男女。不規矩也不僅限黃昏之戀,劉其偉做了大半輩子的工程師,四十五歲開始「不務正業」,他遊歷八方,彩繪人生,玩得精采無比;而一百三十二年前,時年四十二歲的英國女子伊莎貝拉.露西.博兒(Isabella Lucy Bird)更是大膽,她原本聽從醫生囑咐,赴澳洲旅行兼調養身體,卻不意折入冒險旅行的生涯,而且持續下半輩子。她從舊金山出發,前往內華達山脈,穿過加州,觸探科羅拉多州的洛磯山脈,隻身探索蠻荒西部的勇氣,比今天任何一位自助旅行者都有過之而無不及。

年輕時的「敢」是初生之犢不畏虎,中年以後的「敢」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少了一種不計後果、豁出去的勇氣,不叫「敢」,叫量力而為。台灣俚語說「驚驚未著等」,心頭若存有畏懼,目標便難以達成,跳拉丁有氧唱卡拉OK如此,攀登百嶽環遊世界亦不例外。然而,更要緊的是,有膽量敢,也要有堅持的耐力,兩樣配套,樂趣方能不斷。時間不等人,給所有敢於追求幸福的大朋友─祝大家敢做敢當,愈活愈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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