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PChome| 登入
2006-03-31 23:22:42| 人氣3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初戀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再過幾天 再過幾小時 再過幾分鐘

就是專屬於他的日子

真是受不了自己的任性

明明都過了那麼久

卻仍忘不了當初他所帶來的感動

他所寫的情書

完整地疊在最角落的抽屜裡

和他一起過的情人節

曾是最美好的時光

誰叫他是我的第一個男人

忘不了還是忘不了

分手

是我提出的

為什麼要分手

理由是......個性不合

ㄎ ㄎ

這的確是個爛到不行的藉口


我不得不承認

我愛過他

真真實實愛過

一個好男人

對我而言

和他在一起的回憶

開心多於生氣

快樂多於悲傷

除了父母以外

他是最了解我

最體諒我

最關心我

並懂得安慰和逗我笑

『妳笑的時候真是深得我心』

不曉得他對別的女孩是不是也是這樣說



以前

很喜歡穿ㄊ的襯衫當睡衣

ㄊ不在的時候

就等於是另一個心的歸宿

一起走過的痕跡

抹不掉也擦不了

一張張照片放著

到現在 依然屬於自己寶藏的一部份


忘了為什麼

淚水如瀑布般流下

『我的寶貝怎麼哭了?誰欺負妳啦?哥哥幫妳揍他!!』

我還能做什麼?

除了哭泣還是哭泣

像極了鬆了的水龍頭

『盡情的哭吧!我會在這陪妳!』

擁有溫度的肩

是最單純的依靠

擁抱

能消除不必要的緊張及憤怒

吸乾淚水的襯衫

仍一樣的溫暖

『這是妳買給我的襯衫,瞧瞧它吸水性如何?不錯吧!!』

那件..........是我買給他的第三件襯衫.


他在我生日當天

問了人人都會問的蠢問題:

『妳為什麼會喜歡上我?』

『因為我喜歡酪梨!?』

非常喜歡

他的體味其中帶了點酪梨的香味

這就是喜歡上他的第一個原因.


初戀時間:91年5月30日

分手時間:92年7月13日

分手後的情人不一定要哭的死去活來

也不一定要刻意逃避

至少我和他

都願意接受如此不爭的事實

分手

沒什麼大不了

只是讓自己有更多的時間和空間

去調適 去創造

一個新的自己




(本篇 獻給自己,羽居,我曾愛過及所有看過這篇的朋友.)
手稿日期:2006年3月17日下午8點25分13秒.













台長: ~凌&羽居~
人氣(32)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