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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9 03:27:15| 人氣49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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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這是個突然出現的念頭。

我試想著如果,當自己五十歲時,再也無法想起自己過去做了些什麼,想過什麼蠢念頭,認識過什麼特別的人,做過什麼瘋狂的事,這樣子應該算是可悲的,這是為什麼,新的分類叫做旅行的背囊。
當然或許你已經發現,這個詞出自於陳奕迅「然後怎樣」裡的歌詞。事實上,我一點都不否認這是抄襲它的想法,我想,參雜著抄襲的東西,好過直接複製貼上好些吧?

對於我來說,生活是個必須戴著面具的活動,就像隱形眼鏡戴久了眼睛會痛一樣,面具戴久了也會覺得猥瑣,我是需要一個地方能夠紀錄些關於自己的事情,這個報台是我拿下面具後的真實。我不覺得我是用報台的文字在修飾自己,相反的,我用報台的文字呈現最真實的自己。所以這個報台中,我會不顧誰的眼光去說寫我想說的,這是我渺小的自由。當然,真實的一面總是惹人非議,我不可能含笑拈花的說「我覺得法官對於性侵案的審判是出於對字面法律的尊重。」我會說的,大約是「幹你娘,現在的法官應該去向自己的幼稚園老師跪下懺悔,然後切腹自盡,襙。」諸如此類的髒話大全。

這裡話說的含蓄,畢竟身邊有太多的人,事,物,必須用微笑面對。我誠心的相信「感謝婊過你的人,因為他是在幫助你成長。」這句話,雖然假設在碰到相同的問題,依然會失去理智的罵「襙機掰」等等國罵,但至少面對過了,是非應該都很清楚。舉個例子來說,最近被人當眾說我是個大嘴巴,雖然顧及場面的裝傻打哈哈,只差沒有唱「喇舌喇舌喇舌」,但那不到五秒的時間讓我罵了整個晚上的髒話,幸好我有打火機心經護體,讓理智克服了自己的情緒。換個方向想,以後想要傳達訊息,只要告訴特定的人就好了,這也不是件壞事,雖然我並沒有打算把我要轉學的事情公諸於事。我想,靠著說他人八卦過活,然後擦擦嘴指著他人是大嘴巴的人,應該是頗為可笑,及可悲的。

為什麼會說到大嘴巴呢?除了發洩心裏的不爽外,其實是這篇文章要提及的女孩兒,也曾被說是個大嘴巴。老實說直到我跟他分開的那一秒,我都不曾認為他是我朋友口中說的那種人。而就像我說過的,會想說說她,完全是因為有天晚上夢到她,醒來後讓我抽了幾支菸,就只是這樣。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一個習俗,我也不知道現在的小鬼們會不會這樣,國一的下學期我轉學到了復興國中之後,就莫名奇妙的被排斥,奇妙的是當時我不知道我被排斥了。那時候,坐我旁邊的女孩兒叫高涵薇,很夢幻的名子。

雖然言情小說很多都是在理想狀態下進行的,要芭樂才有市場,不過很幸運的是跟言情小說演的一樣,我就這樣因為座位情結喜歡上了她,然後她知道我喜歡她之後就很討厭我,但國中時不知道哪來的豁達就覺得"了不起不要喜歡妳,不跟我講話就不要講阿。"的心態無所謂的略過,接著二年級開始了講屁話逗女生笑的人生後,慢慢的被班上所接受,然後有天突然有人跟我說,她喜歡我。

我覺得這是個很酷炫的劇情,真的就好像言情小說裡演的那樣。我想,既然劇本都這樣演了,就配合一下嘍?

後來在奇怪的機緣巧合哩,我開始跟她傳紙條。說真的,國中會發生的事情不就都那幾件?那時候,正值宿營前夕,我們無聊到連宿營要不要代隨身聽都在聊。現在想想,哪來的心跟梗來聊這個話題啊?現在的我連跟女生聊出國玩都可以在三句內結束,當時的一個隨身聽卻可以讓我跟她傳紙條到宿營前一天為止。

總而言之,最讓我記憶猶新的就是在宿營。

第二天晚上,不免俗的要辦營火晚會。當時她在紙條裡告訴我,有話想跟我說。其實當時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我們那天會發生什麼事,我自己怎麼會不知道呢?只是誰說的問題。無論如何,營火晚會時她就排在我後面,我一樣講著無聊的笑話給她聽,然後她也無聊的笑著說我白痴,很快的營火晚會到最後精彩關頭,大家都衝進中間笑著鬧著,我跟她,都沒有移動腳步。

「賈皓亘,你喜歡涵薇嗎?」一起留下的還有一個女生,她問。

「嗯,喜歡啊。」

「嗯,她也喜歡你。」

「喔,我有聽說。」

「那既然這樣,」那女生拉起了高涵薇的手,在我面前。「你說呢?」

「...」

我還記得,那時候很吵。

可是我能夠清楚的聽到,她的緊張,我的呼吸,我的心跳。

火光照在她的側臉,和那短髮的,小小的五官,矮小的身影。在我還來不及做出反應的時候,時間就按下了快門。














很多年後的今天,每次想到當時最後的我,尷尬的說「哈,我買個飲料。」我都覺得自己是個白痴,用現在的語言來說,是「腦袋有洞」「頭去撞到」之類的。我不只一次的想過,如果那時候我是伸出手,今天我會是怎麼樣的光景。總而言之,也不知道是不是這個時機點太重要,重要到錯過後無法再重來,在那之後,我也沒有跟她在一起,從來都沒有。你可以說是另一個女生的加入讓一切變的複雜,或者說最後不知節制而被退學畫下句點,總而言之,最後的結局坦白說,爛爛的。

後來我展轉得知,我的好朋友國小時是她的同班同學,她的高中與我的高中就只隔了一條街,她的大學就在我常跑的地方附近,但是不知道是錯過了就無法從來,還是台南真的太大,大的將彼此的距離拉的太開,總之在那之後,我就不曾再見過那身影。

那天醒來後,我翻出了國中時跟她傳的紙條。除了佩服自己曾經擁有的屁話功力外,我的腦袋是滿滿的回憶,與一片的空白。







跟我以前打的文章一樣,這篇文章也沒有重點,更沒有小故事大道理。如果可以注記,我寧願就把它當成是一個純粹的紀錄,純粹的,隨手的。大概很少人願意紀錄有關這些,不過我覺得,她是我人生中遺失的一個,重要的背囊。

台長: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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