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接收台灣時,曾經定下兩年時間,給予台灣人自己決定,繼續留下來的人都等於自願受日本國籍,這是一種很進步的作法.可是到了二戰後,台灣人已經沒有選擇的自由,自動變成了中國人,原本零星的台獨勢力完全被壓制,即使有些人心裏不服,二二八之後也有白色恐怖伺候.
蔣介石還發布了人類有史以來最長的戒嚴令,這更加曝露中華民國流亡政府軍事佔領台灣的實情,所以台灣地位未定論是這一長段時間國際社會主流的看法,一九六四年台大政治系主任彭明敏及他的兩個學生一同發表’台灣人民自救宣言’,明白主張一中一台,及台灣人與大陸人(注意此處的大陸人係指中國内戰期間逃至台灣的外省人)的合作抗蔣.
彭明敏教授是台灣研究國際法與太空法的老前輩,他指出日本放棄台灣領土與主權之後,依據國民主權原理,台灣的領土與主權自然回歸到台灣人民手裏,但此處所指的台灣人係指日本放棄主權時的前日本國民.
依照這個看法,我們再來重新釐清一遍.
台灣人整体擁有台灣領土,但又被派發有中華民國的股權,雖然我們經常因為這個事實產生混淆,但這些中華民國的股東另行擁有的資產(台灣領土)並不屬於中華民國.這些股東並不是自願擔任股東,所以其中有些人根本不承認這個國家.
因為台灣始終沒有獨立建國,台灣人整体就好像小孩子一樣,不論是股票還是資產(台灣領土)都是處在信託給監護人的狀態,四十九個盟國是共同監護人監護台灣人民的資產(台灣領土),而股票是中華民國發的.
一直到來自中國大陸的法統被徹底打破,戒嚴令解除,中華民國的國會完全由台灣人民(所有居住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國民及部份海外僑民)產生,突然產生了巨大的化學變化.
台灣人民實際掌控了中華民國的發展,而且,其時不再有非自願的事實,台灣人民自己認可了中華民國体制,到這時候,台灣人民已自行捲入中國內戰格局,台灣地位未定論實際走入歷史,彭當時所分別的台灣人與大陸人也因通婚而無法截然劃分.
台灣人民行使了主權,這就是後來兩國論的根源,過去二十年,從中國內戰格局,走到廢除動員戡亂,實際走上兩個中國的兩國論,最終廢統而趨近一中一台的一邊一國論,台獨運動已走到最後階段.
台灣與中華民國已溶成一体,很難回到台灣地位未定論,雖然還有部份獨派人士抨擊這一連串中華民國台灣化的發展,有部份人還堅守美屬論與盟國託管論,不過,台灣主流民意卻是一直走在中華民國台灣化的這條路上.
台灣領土還沒有正式過戶,現狀是一個非常奇妙的狀態,一家公司使用一棟大樓,大樓是屬於股東私人所有,登記在這家公司的資產很大(全中國),實際上能過問的只有幾間小房子(金馬).
有人主張股東以私人資產(台灣領土)另外成立一家公司(台灣國),有人主張公司分割,承認另一群實際上形同另一家公司人馬的股東(大陸人)新改名的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將這老公司有爭議的產權(中國大陸)放棄,但公司要如何分割卻很傷腦筋,因為法院(國際社會秩序)並無法幫忙處理這一堆產權糾紛,而要各當事人自己解決.
有一些人想拖到後來,大家都不想再興訟為止.但因為另一群股東(大陸人)一直想取得台灣股東的私人資產(台灣領土),混淆公司資產與私人資產的名目,期望造成法院混亂,從而不小心誤判.
台灣的主權問題並沒有真正得到解決,到目前全部卡在產權糾紛,另一方也沒有打算要結束訴訟,這絕不是一個假議題,產權糾紛弄不好,最後可能連自己的私產(台灣領土)也被搞成對方的,如何擬定正確的策略很重要,當然更要提防對方跳過法院直接來搶,甚至殺死我們這些股東,真正完全的奪取.
法律上的策略當然是與這家公司(中國)切割得愈清楚愈好(所謂去中國化),至於實質面的問題,則是除了自己好好練刀槍,能多找幾個鄰居來幫忙守護是更好.
台灣人民因歷史的慣性已與中華民國密不可分,將來如何在歷史慣性與政治智慧中找到一條生路,依然考驗著全体台灣人民的智慧,這不是假議題,而是性命攸關的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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