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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2 15:11:18| 人氣181|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80/20法則(內文精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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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80/20法則 作者/理查.柯克(RichardKoch))

內文擷自(第213~226頁)
你在生活中想要擁有些什麼?是不是「什麼都想要」?我說,你想要的,你都能得到﹕理想的工作﹔符合需求的人際交往﹔能讓你快樂並有滿足感的社交、心靈與美感層次的吸收;所擁有的金錢能力足以維持一個符合你身分的生活方式﹔另外,你也許會想要有所成就或為他人服務。如果你不打算追求這一切,你將無法擁有。而你必須先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才懂得去追求。

大部分的人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因此,大部分人的日子過得不平衡。我們也許在工作上表現不錯,但在人際關係上一塌糊塗。我們努力追求金錢與成就,一旦達成目標,發現成就盡屬虛空。

80/20法則道盡這種悲慘情境。我們所作的努力中,有百分之二十可以帶來百分之八十的結果﹔但其餘百分之八十的努力,只有百分之二十的結果。我們把百分之八十的力氣,浪費在低價值的成果上。在我們所擁有的時間裡,百分之二十用來創造百分之八十有價值的事實﹔我們百分之八十的時間,浪費在沒有意義的事上。百分之二十的時間,創造百分之八十的快樂﹔其餘百分之八十的時間只造成微不足道的快樂。

但並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用80/20法則來解釋,也不必如此。80/20法則的作用是診斷問題,指出事情令人不滿意的部分和浪費的情形。我們應該致力於打破80/20模式,若不能,則至少要將之轉化至更高層次,使我們過得更快樂,做事更有效率。牢記80//20法則的承諾﹕只要我們注意到它所傳達的訊息,我們便能少做多賺,多享受,有高成就。由生活方式開始, 你喜歡自己的生活嗎?只喜歡生活的一部分不算,我指的是絕大部分,最起碼是百分之八十的生活。喜歡也好,不喜歡也罷,是否有更適合你的生活方式存在?問你自己﹕

.現在與我一同生活的人,是適合我的人嗎?
.我現在住的地方,是恰好的地方嗎?
.我的工作時數長短剛好嗎,符合我理想生活中的工作與休閒的比例嗎?符合
我的家庭 和社會需要嗎?
.我掌控了自己的生活嗎?
.我能隨興做運動或沈思嗎?
.我在所處的環境中,總是覺得輕鬆舒適嗎?
.我的生活方式上讓我更有創造力,更容易發揮潛能嗎?
.我的錢夠用嗎?所有事情都很有秩序,不用操心嗎?
.我的生活方式,對於我想幫助的人有絲毫貢獻嗎?

首先,我們必須對所有想要的事物有一個完整的看法,這正是重點。

關於工作。。。
工作是生活的一大重心,但工作太過或不及都不好。人人都應該做事,無論是否屬於支薪的工作,不管你自認多麼樂在工作,都不該讓生活被工作佔滿。工作時數也不該受社會習慣的制約。至於就你現在的工作情形來說,你應該再多做一些或少做一些,可以用80/20法則來測度。它的概念是﹕如果一般來說﹔你不工作時比較快樂,那麼你應該少工作或換個工作。如果你在工作時比較快樂,那麼你應該多工作或改變工作以外的生活。真正恰當的情況,是你能做到在工作中和工作外一樣快樂,達到在至少百分之八十的工作時間是快樂的,也在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餘閒時間覺得快樂。

工作疏離感。。。
許多人並不怎麼喜歡自已的工作。他們不覺得工作與自己有關係,但因為工作可以維生,所以「必須」工作。你可能也認識一些人,你不能說他們不喜歡自己的工作,但他們對工作.我與好朋友見面的次數夠多嗎?

.我為工作而出差旅行的程度剛剛好,不多也不少嗎?.
.我的生活方式適合我的合夥人和家庭嗎?.
.我完全不缺什麼嗎?.該有的我都有了嗎?

懷著矛盾的心情﹕他們喜歡工作中的一部分或工作中的某些時候﹔但不喜歡另
一些部分或另一些時間。而有更多人,也許是多數的人,願意換一個與現在工
作拿同樣薪水的工作。

事業不是另一個獨立的東西

你(或與合夥人一起)追尋一個事業,你該如何看待這事業?你該看它對生活整體品質所帶來的結果﹕你住哪兒,與朋友相處的時間多少,你從工作中真正獲得的滿足感,以及你的稅後收入是否能維持你要的生活方式。

其實,你可以有別的選擇。你目前的事業也許適合你,你把它當作一個基準。但是請發揮創意想一想,你是不是真的不喜歡另一種事業,另一種生活方式。請針對你目前和未來的生活,提出幾個不同的方案。

在這樣想像時﹔請記得一項前提﹕工作和生活不衝突。許多事都可以是「工作」,尤其現在,休閒工業已是一大主要經濟活動,工作更是有各種可能性。你的工作可以是與個人喜好有關的,也可以將喜好轉為一種事業,熱情必帶來成功。通常,讓個人喜好變成一項事業此較容易,受別人指揮要對某事業有熱情則較難。

不論你做什麼工作,都要明白自己最適合達到什麼目標,並且是在整體生活中思考。說來簡單,但人的舊習難改,對於事業的傳統想法,很快就削減了生活的重要性。

舉例來說,一九八三年,我與兩位以前同事共同創業,經營一家管理顧問公司。我們很清楚,為前任老闆工作時,我們的工作時間極長,必須經常出差旅行,這對生活造成負面影響。所以我們決定,在自己的新事業裡,我們要建立一種「完全以生活為主」的工作取向,同時注重賺錢和生活品質。但工作量很快就激增,變成每星期工作八十小時,我們要求員工也這樣工作。有位顧問指責我們「毀掉了別人的生活」,那時我並不懂他的意思。為了追逐金錢,「完全以生活為主」的預定取向很快便不見了。

哪一種事業讓你最快樂。。。
我提出這些說法,是要你﹁退出﹂商業世界激烈的競爭嗎?未必,要看你是怎樣的人而論。也許你在激烈競爭中感到快樂﹔也許你和我一樣,生來就是要競爭的人。

你當然應該清楚,自已喜歡做什麼事,並試著將之納入你的事業。但是你所喜歡做的事只是因素之一﹔你也要考慮整個與工作有關的環境,衡量這對你的專業表現有無影響。這與你決定你在什麼職業上會快樂,是一樣重要的。

弄清楚你自己的狀況﹕
.你是不是非常希望有成就,希望事業成功?.
.你在什麼情形下最快樂﹕為一個大公司工作?自行創業,自給自足?還是雇
用別人?

下面顯示幾種選擇。哪一個最能貼切描述你的狀況?

。第一種人企圖心很強,但喜歡在組織健全的公司工作,由組織照顧。二十世紀的典型企業人便屬於這類型。這類人的數目漸漸減少,因為大組織雇用的人員比較少了(將會愈來愈少),市場被小公司分掉了(未來,市場不一定會繼續被瓜分)。但這些職位的供給減少,則對它們的需求也就相對減少。如果你想要成為這類型的人,你便要認清事實,不過仍可以繼續保有你的抱負。儘管大組織不再是保障,但仍能提供結構和地位。 .

。第二類型是專業人士,渴望得到同業的肯定,或是想成為該專業領域的佼佼者。他們希望自主,在組織環境中適應不良,除非該組織有近乎縱容的寬大態度(如大部分的大學)。這類人應該盡快創業﹔而一旦自行創業,就不要雇用員工,雖說多雇些人能帶來利益,卻要忍住誘惑。第二類型是單打獨鬥的商人,他們一點不希望在專業上依賴任何人。

。第三類人擁有高度的衝力和野心,討厭被人雇用,但不想要過單打獨鬥的生活。他們也許不受傳統限制,但他們創立事物,想要建立自己的組織或網絡。他們將來會創業。鍾情於電腦軟體事業的比爾.蓋茲,現今名列全美國首富,他大學沒念完,中途退學。但蓋茲身邊需要有人,要有許多人為他工作。很多人都是這一類型。不過,由於企業裡流行授權理論,使得許多人其實擁有這類需求但不明顯,並使得自行創業的渴望較不那麼強烈。如果你想與別人一同工作,但不是聽命行事,則你是第三類型的人|你最好接受事實,並面對它。許多在工作中心灰意冷的專業人才,屬於第三類型,他們喜歡自己的工作,但以第一和第二類的方向行事。他們不明白,使他們受挫的原因是組織,與專業無關。

。第四類型的人對事業沒有太多衝力,但喜歡與別人共事。他們應該在傳統工作或義務工作上花時間。

。第五類型的人沒有企圖心,但在工作中要求有高度自主權。這類人最好成為自由工作者,為別人做某專案上讓自己自由自在。

。第六類型的人想有事業成就,但是喜歡把人組織起來,並很能享受開導別人的過程。許多教師、社會工作者和義工屬於第六類型的人,並把自己角色扮演得很好。對第六類型的人而言,過程勝於一切。

關於金錢。。。
大多數的人對錢有自己特殊的看法。他們認為金錢重要,但獲得金錢很困難。既然大家都想比現在更有錢,所以讓我們先思索第二個問題。

在我看來,錢不難賺,一旦你擁有了一些錢,則用錢滾錢並不難。那麼,一開始你該由何處獲得錢?最好的方式是去做你喜歡做的事,這法子的效果奇佳。道理如下。如果你喜歡做某事,那麼你對此事可能頗為拿手,比你對不喜歡的事來得擅長(不見得一定如此,但鮮少有例外)。如果對某事拿手,你就能創造出也能讓別人滿意的事物,那麼別人通常會有所回報。而既然大部分的人做的不是自己喜歡的事,他們的生產力就不會和你一樣高,你便可以賺更多。

但此邏輯並非屢試不爽。有一些專業領域如演員這一行,人浮於事,這時該怎麼做?

不管你怎麼做,絕不可放棄﹔不但不可放棄,你更要努力,去找一個人才供需比較平衡,又比較接近你要求的職業。這類的職業也許無法一眼即看出,但選擇項倒不少。換個角度想一想﹕當一個政治人物和當演員的條件差不多,成功的政治人物,如雷根、甘迺迪、邱吉爾或柴契爾夫人,有的本來就當過演員,有的則有潛力當個好演員。卓別林在電影中模仿希特勒演得極像,而這並非意外﹔希特勒若是演員,也許會成為二十世紀最有個人魅力的演員。

對工作有疏離感的人,通常是因為正置身於不適合自己的類型裡。現在這樣說似乎事情很明顯,但很少想要走演員這一條路的人,曾想過征政治發展,而政治圈的競爭沒那麼激烈,待遇也好呢。

萬一,在就業市場上,你最喜歡做的事沒多少工作機會,而你也找不到一個接近的職業,怎麼辦?那就找一涸你第一喜歡做的事,然後重複前述過程,直到找到一個你也喜歡,待遇也不錯的工作。

當你找到喜歡的工作了,你很在乎薪水,而且你對這份工作很有把握,那你應該快快自己創業,然後,開始雇用員工。

這結論是從80/20法則得來的。在任何一個組織或職業裡,百分之八十的價值來自於百分之二十的專業人才。表現好的人,待遇比表現低於平均的人高,但並不能反映兩者在表現上的差別。若依表現來衡量,優秀人才的待遇總是過低,而表現不良者過高。你身為優秀員工,逃不過這現象。老闆也許認為你很優秀,但不會將你的真正價值歸給你。對此,唯一方法是自己開公司,雇用其他優秀員工。不過,如果你不喜歡自己當老闆,就別這麼做。

錢滾錢,很容易

還有一點必須記住﹕一旦你有一些閒錢,便很容易增值。把錢存起來並用來投資。這就是資本主義。讓錢滾錢不一定要從商﹔你可以藉由80/20法則的引導來投資股票。

別把錢看太重。。。
我希望你能擁有更多錢,但不要在此事上過了頭。錢能幫你獲得你想要的生活方式,但小心,希臘神話裡有一個國王邁達斯(Midas),視錢如命,向上天祈求賜他點石成金的能力,他得到了,凡是他手指所指的東西,都會變成黃金。但有一天一不小心手指向心愛的小女兒,女兒變成金雕像,一動也不動。這樣的預言有其真理。錢可以讓你快樂,但必須是你把錢用在正途上的時候。況且錢會反擊。

記得,當你愈來愈有錢,那麼,多賺到的錢就愈來愈沒有價值。用經濟學的話來說,這時錢的邊際效用大幅衰退。一旦你已習慣了較高的生活水準,則錢可能只會給你很少的快樂,甚至完全沒有。為了維持高水準的生活方式要多花錢,如果你為了賺更多錢而產生焦慮或壓力,錢反而帶來負面的價值。

財富愈多,愈需要管理。我討厭打理有關錢的事。(別想叫我乾脆把錢擺脫掉﹔把錢給別人我更生氣。)再說,賺得愈多,稅付得愈多﹔賺得愈多,工作得愈辛苦。而工作得愈辛苦,花費愈多,例如為了工作而住在生活消費昂貴的大都市,否則就通勤﹔為了節省精力而買家用器具﹔雇人來做家事﹔花更多錢從事休閒活動,以補償忙碌工作的自己。花愈多,你又必須更辛苦工作。最後,你被一種昂貴的生活方式控制,而無法自己支配生活。其實,你可以用一種較簡單且較便宜的生活方式,獲得更多價值和快樂。

關於成就。。。
有些人希望有所成就,所以就出現了一種聰明人﹕所有勵志書籍的作者總告訴你,人在生命中需要方向和目的。接著他們說,你沒有方向,沒有目的。然後,你陷入痛苦,思索著自己的人生方向和目的。最後,他們告訴你,你該怎麼做。

因此,如果你不想達成什麼事,同時又對於生活感到滿意(都只是小小的成就),那麼你真是幸運的人。

可是如果你和我一樣,在生命中若沒有成就,會覺得有罪惡感,覺得不安,並希望更有所為,這時,80/20法則可以幫你減輕痛苦。

有所成就,不是難事。它不該是「九十九分的努力加上一分的靈感」。相反的,你可以試試看,是不是「二十分的努力,讓你擁有目前的八十分成就」,這成就要以你自己的價值觀來衡量。果真如此,或差不多,那麼,你就要小心經營這百分之二十的努力。你能一次又一次獲得成就嗎?你能使成就升級嗎?你能在更高的層次上重製一項成就嗎?你能結合兩項成就,使它們帶來的成就感加倍嗎?

.回想你過去的成就。那些以市場反應而言最有正面成績的成就,以及最獲得
好評的成就,是不是你工作和遊戲中的百分二十,創造出讓人稱許的百分之
八十。這帶給你多少實質的滿足感?

.過去,什麼方法對你最有用?與誰合作?哪一群聽眾?再一次,你想想80/20

法則。。。。
任何只產生一點點平凡的成就感的時間或付出,都該丟掉。想想那些極其輕鬆便達成的高水準表現。不要受限於自己的工作經歷,把你的時間當成一個學生、觀光客或朋友。

.往前看,你能去做哪些自己會引以為傲,而別人無法輕易達到的成就?如果你身邊有一百個人試著做某事,有什麼是你花百分之二十時間就能完成,而他們要八十個人才倣得到?你在領先的這百分之二十裡居於哪個位置?更嚴格一些,什麼事是你能用二份時間,做得比他們花八份時間還更好的?這些問題乍聽似乎像個謎,但它們都有答案。人在不同領域裡有著多樣能力,令人難以置信。如果,從某事中得到的樂趣可以測量出來,有什麼事是你比同輩多喜歡百分之九十五的?為什麼你能比百分之九十五的人優秀?哪些成就可以讓上述這兩者實現?

專注在你很輕鬆便可達成的事上。大部分的勵志書籍作者都犯了一個錯,他們說,你應該多嘗試那些你以為困難的事﹔這就像在膠囊藥物問世之前,祖父母逼小孩服下液狀的魚肝油。那些作家引用傑出人物的話說﹕「成功靠過去的失敗而來。」但我認為,失敗通常正來自於過去的失敗﹔但你可以在現在的失敗上站起來,達到成功。而你一旦已在某事上成功了,你還需要什麼?

我們討論了工作、生活方式、金錢及成就。若欲全部擁有,你還需要美好的人際關係,這要花一整章討論。

那就是成功,不管那是不是少見的成就。

80/20法則說得清清楚楚。你應追尋那些數目少,但你有非常非常優秀表現,而且喜歡的事。

台長: ゞρ(_ _ 〣)~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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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分類下一篇:一個讓我感到恐懼的測驗~*

鄭阿乃
我說小白啊~你真的思想超成熟的.逼ㄉ我不誇獎你都不行.不過從你身上學很多倒是騙不了人的.
至少你也都活了2.3歲啊!真是感恩讓我能遇到你降的一個朋友.我們一起加油啊.一定要的啊.我11月中會上台北和蔣淑惠去看依林的演唱會.
也讓我放幾天假.有空再找你啦!對了.如果有空一起過來無名啦.我們這邊的勢力比較大!哈..
2006-11-02 19:03:34
版主回應
嘿嘿~ 我是獨行俠~*
2006-11-10 00:17:09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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