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ch Media》9月14日節目預告
別叫我瘋子!
您接觸過精神病患嗎?您對精神病患的印象是什麼?如果你從沒有接觸過患有精神的朋友,您對他們的印象又是打那兒來?事實上,媒體報導精神病患有其特定的汙名化模式,也因此,不但誤導社會對精神病患的觀感,並且媒體遙但沒有成為保障弱勢人權的援手,反而成為烙印汙名的火鉗。這個禮拜的「Watch Media」節目邀請媒體觀察金會
執行長顧玉珍,為我們解析媒體如何污名精神病患,打破長久以來「瘋子」的污名。千萬別錯過9月14日上午8:00在「綠色和平」(FM97.3)播出的「Watch Media」。
來賓:顧玉珍(媒體觀察基金會執行長)
節目時間:每週日上午8:00-9:00
綠色和平:FM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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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需要援手,而非烙印 呼籲媒體報導「三要,三不要」
媒體觀察基金會
近日數起犯罪新聞中,由於報導強調嫌犯(疑似)為精神病患,一時間精神病患又成為鎂光燈的焦點。大眾媒體是社會大眾了解精神病患的主要來源,媒體觀察基金會監督研究小組針對今年(2003)有關精神病患的報紙新聞內容進行分析,發現媒體經常呈現以下五種報導模式。基於對精神病患及其家屬的人權保障,以及促進大眾對此議題的正面了解。媒體觀察基金會特此提出呼籲,希望媒體能發揮保障弱勢者的正面功能,而非強化社會對精神病患的污名化與歧視,因此提出「三要,三不要」的新聞要求。
■媒體對精神病患相關新聞之報導方式
一、精神病患之犯罪化:
雖然相關研究顯示精神病患平日並無暴力傾向,犯罪率亦不比一般人高,然而,其出現在報紙新聞中的「機會」卻大多是犯罪新聞,輔以聳動的標題(如「精神病患涉嫌揮刀砍死岳父」)呈現。這種報導一方面源於對精神病患的「歧視」,而斷然將罪行「歸因」於精神疾病;另一方面,則造成誇大的效果,強化社會大眾的誤解與恐懼。
二、嫌疑人之精神病化與媒體審判: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原則,為保障人權,避免造成媒體審判,檢警調人員不應洩露案情與嫌疑人資料,然而,記者不僅習以檢警調人員為消息來源,未審先判地將嫌疑人定罪,甚至「未醫先斷」地以「疑似精神病男子,誘殺小姊妹」稱呼嫌疑人,此種將嫌疑人精神病化的報導方式,易使病友揹上污名的黑鍋。
三、強迫曝光卻失聲的主角:
由於精神疾病在社會中長期被污名化的結果,病友及其家屬們唯恐遭受社區孤立與歧視,大多隱身於角落中。而今卻被媒體以犯罪的污名曝光,個人照片、隱私、病史、前科……一一曝光,更迫使其飽受孤立與歧視之苦。弔詭的是,相對於檢警醫療人員(甚至於不相干的鄰居)成為消息來源,當事人本身卻極少成為新聞的消息來源,他們在切身攸關的新聞中被消音,失去為自己發言辯護的機會。
四、消失的照護制度與工作權:
報紙具有議題設定的功能,在幾起有關精神病患的新聞中發現,報紙在議題處理上傾向於「防堵性」而非「照護性」探討。例如在近日的計程車司機衝撞總統府事件中,雖然當事人駕駛記錄優良待人和藹,政府部門及媒體報導仍將議題導向於如何「針對有精神疾病的駕駛人做有效管理」,即註銷執照,排除其工作權。相似的情況亦發生於二月初的劉俠猝死案中,相關議題討論大多集中於「外勞的品管與仲介」,要求仲介者應透過健康檢查排除患有「精神疾病」之外勞。如此,不僅將外勞視為商品,也將「精神病患」視為勞動市場上的瘕疵品,排除其工作權。至於慢性病患者之專業照顧與精神病患之照顧問
題,則鮮少被注意與討論。
五、指鹿為馬之媒體誤診:
「精神疾病」一詞雖然經常出現在犯罪新聞中,卻經常是定義模糊,甚至指鹿為馬。例如在劉俠猝死案中,在精神鑑定報告才出來之前,媒體初始以「精神病」「妄想症」形容Winarshih,繼而言之鑿鑿指稱其患有「解離症」,後改為「轉化症」,又改為「急性壓力症候群」,眾說紛紜。此種未經查證的誤診式報導,並未增加社會大眾對精神疾病的認識,反而只是滿足大眾好奇與預設偏見。
■對媒體報導的呼籲:三要,三不要
雖然,在為數眾多的報導中,偶爾也會看到幾則正面的報導,然而為數不足以化解污名化的力量與速度。污名化,是一種社會性謀殺,迫使照護制度不全下求助無門的病友及家屬,更進退失據,走投無路。尤其在犯罪新聞中,將精神疾病視為暴力與犯罪行為的因,卻不去探究激發其異常暴力行為的社會性成因,如此一來,只是使病友及其家屬們墮入污名化的惡性循環中。我們期待,媒體在報導精神病患相關新聞時,至少能做到「三要,三不要」的原則:
一、要對精神病患其他生活與成就面向多一些正面報導;不要誇大偶發的暴力行為,並任意將犯罪行為指向「精神病患」。
二、要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保護當事人的隱私權;不要迫其(與家屬)曝光而走投無路。
三、要多關注醫療與照護制度上的探討,不要變成從制度上防堵精神病患的生存空間。
媒體是伸向弱勢者的援手,而非烙印污名的火鉗。如果您願意多一些善意、公平的報導,以及深入的了解與探討,那麼,我們將衷心地說: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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