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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12 23:19:48| 人氣38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學學紐約時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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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學紐約時報吧

許多討論新聞自律的論述,大多放在新聞工作者本身的自我規範,不過媒體自律的問題不單只是在工作者層面,除了對新聞工作者個人的要求外,一個負責任的媒體也應該對整個組織自我要求。

例如,「自評人」(或稱新聞督察專員)(ombudsman)制度便是媒體組織自律的一種類型,他是由媒介本身聘資深編輯及學者專家擔任,根據道德規範、倫理信條針對媒體自身的缺失作具體的批評。《華盛頓郵報》是最早任命新聞督察專員的報社,在報社中新聞督察專員不僅要接受讀者的反應,同時也要糾正編輯記者,甚至是高階主管所犯的錯誤,同時也必須提出報社每周的工作總體評價和批評意見。

當然,大部分的媒體並不會設立這種角色來自討苦吃,例如,美國有1500多份報紙,卻只有40名新聞督察專員,甚至包括紐約時報在內的諸多主流媒體也不把它當一回事。不過,過去對「新聞督察專員」制度相當不以為然的「紐約時報」,最近卻因旗下記者傑森.布萊爾頻頻製造假新聞的醜聞,痛定思痛,決定在報社中設立新聞監察人的角色。因為他們發現,對於新聞錯誤的防範,不能僅靠單一新聞工作者的自我糾正,或者勤於認錯與更正的負責態度,若能在媒體內設立專職性的新聞督察專員,不但能及時處理讀者的意見,也能定期的對報社內部的作業進行常態性的監督。

除了設立新聞督察專員的角色外,許多媒體也會制定規範以限制新聞工作者的不當行動,例如,包括華爾街日報、美國商業周刊、富比世雜誌等都禁止記者報導他們投資的企業,其中富比世雜誌甚至要求記者不得報導配偶、子女持股的企業,連配偶所屬企業也不例外。這樣的作法除了限制記者與投資的企業利輸送外,同時也是媒體(工作者)自我要求的一種表現,當然,也有記者因為觸犯規範而遭到免職。

可惜的是台灣的媒體大多不把自律當一回事,但一個不會自我批判的媒體,其實也沒什麼資格可以批判別人,更何況媒體缺乏自律也可能使得可信度、權威感造成下降,這對媒體的有形與無形資產都將造成影響。台灣媒體如果想要有格調、能獲利、受尊敬,那就學學紐約時報的知過能改吧。

台長: 五分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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