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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3 00:16:42| 人氣31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要刮別人之前先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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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刮別人之前先刮自己


無論是西方新聞界,還是台灣幾乎都制定了媒體自律的信條。例如,澳洲頒定了《新聞記者道德信條》、埃及則有《報業工作和倫理準則章程》;日本新聞協會於1946年就制定的《新聞倫理綱領》,而在2000年該協會又重新制定並頒佈了新的《日本新聞倫理綱領》;加拿大則制定了《報業廉正章程》,而台灣制訂了《中國記者信條》及《新聞倫理公約》。

新聞自律大體上是以社會責任論的觀點為基礎,強調在以媒體(工作者)自我的道德要求,以自制與自治的目的,藉此一方面能體現新聞的專業表現,另方面也能自主地免除外界對新聞生產的干預,而這也是各界對新聞自律的期待,


換句話說,傳統的新聞自律觀點是建立在個人的道德操守上,就好比美國密蘇里大學新聞學院創辦人,亦是首任院長的Walter Williams便制定的《報人守則》,裡頭便訂定了新聞工作的相關原則,他強調把品德教育、人格培養當作新聞人才培養的首要目標,並認爲即使有了知識與技術,但如果沒有道德,反而更加危險。而1954年《聯合國國際新聞道德信條》也正式頒佈,強調新聞自由與新聞職業道德的關聯性,以新聞道德與新聞自律作爲實踐新聞自由的基本保障,然而,這種以道德為基礎的「新聞自律」為何總是很難達到?。

事實上,將新聞自律的基礎維繫於自我道德之上,未免太過沈重,同時也存在著諸多不確定性,一方面這樣的說法太過唯心,是否具有道德,以及道德程度的高低往往因人而異;另方面,道德又屬「情境倫理」在不同時候有不同的意義與判準,不太容易成為單一的規範價值。

也許我們可以個角度思考「自律」的問題,其實「自律」不該只是道德的體現,對新聞工作而言,更是一種自我要求的職業準則,是一種職業準則,是對自己的工作與專業最起碼的尊重,就如同曾擔任《華盛頓郵報》「新聞督察人」的梅拉德(R. Maynard)所說的:「我們經常到處批評別人,然對媒體自身的問題,甚少揭露與批評。」簡單的說,自律就是對自己缺失的揭露與改進,套句大家耳熟能詳的一句話:「要刮別人之前先刮自己」。

台長: 五分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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