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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5-03 23:56:28| 人氣8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藝人幹嘛上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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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幹嘛上街頭?!

今年五一勞動節遊行中,最閃亮的一支隊該算是由明星藝人所組成的「演藝工會」,在理事長楊光友的帶隊下,近百藝人加入遊行活動。楊光友表示,台灣演藝圈現正面臨內憂外患,在韓劇、日劇、大陸劇當道下,本土藝人逐漸失去舞台。
由於國家與資本家聯手打造了「只重資本積累、輕忽多元文化」的傳播環境,使得經營者在追求利潤的前提下,大量販售成本較低、利潤較高的外國現成影片,對於自製節目自然興趣缺缺,本地演藝勞動者的工作空間也因此萎縮。
不過,這除了突顯跨國集團與文化對本地影視產業的影響外,演藝勞動者工作權的問題更值得注意,因為這次遊行是二十年來藝人頭一次為了爭取工作權走上街頭抗爭。
依照學者Ryan的說法,藝人、明星是屬於「約聘的創意工作者」(contracted artists),這些勞動者和資方是一種從屬約聘(sub-contracting)的關係,他們通常只能分享一小部分的創作成果(例如,演出酬勞),但創意的再生產權力(例如,作品以不同形式的再次發行)則往往控制在公司的手中。進一步來看,藝人在合約中的工資並非購買創意工作者的勞動力,而是對創意工作者的聲譽、才氣等市場價值的測量。也因此,大部分已成名及想成名的藝人並不會把自己當作是「勞工」看待,因為他們獲得薪資的評量標準不在於提供多少的勞動力,而在於擁有多大的社會聲望。

然而,這樣的想法似乎過於一廂情願。事實上,不論是「創意工作者」或者「勞力工作者」都是勞動者,包括受僱的教師、藝人、記者都是如此。一方面是因為大家都具有勞動的過程與形式,另方面,雖然出資的對象不同,但都是受僱於人,一樣無法自主地決定自己的工作。當然,一但出資者如同媒體老闆一般,任意轉變經營的方向,這些勞工必然會遭遇到失業的風險。

有時候勞動者的工作權被剝奪,是因為工作者不曉得或忽略了自己其實也是一個勞工,因此,缺乏對相關權益的警覺,便容易成了資本家任意擺佈的棋子,部分已成名及想成名的演藝勞動者已經提供了一個很好的例証。不過,不容否認的,在這次的事件中,藝人為工作權上街頭確實是一件令人敬佩與鼓舞的事,因為,這是一個開始。

台長: 五分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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