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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30 14:11:26| 人氣1,00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批判劈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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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報紙有篇報導 婦女團體發表情殺的原因 劈腿因素占四成
其中一句”不犯法的劈腿行為竟成殺人藉口”觸怒了我
什麼叫做”不犯法的劈腿行為竟成殺人藉口?”
好像劈腿族都很無辜 好像劈腿行為只不過是殺人藉口
不犯法?沒有罪?這篇報導在主張什麼
還教劈腿族分手要慎選地方 情人要挑沒有暴力傾向的
天殺的 這意思是 讓劈腿族越懂得找老實被吃定的人 是吧
那也好 到時候不是劈腿族被殺 就是感情受傷的老實人自殺 這樣比較合情理嗎
連自己心愛對象的心情都不能保護的劈腿族 還有什麼資格要求自己生命受到保護
感情的事 並不是說情殺這種事只出現在有暴力傾向的人
清大女學生情殺情敵一案 出手不下刀刃割體之狠
夏樹靜子推理小說更有柔弱女子因情變而交換殺人
心思計算之精密 跟暴力傾向有什麼相關
所以問題徵結不是 也不該是教導時下男女慎選無暴力之情人
而是看待感情的態度和觀念呀 感情傷害是無法去明示和衡量的
連那個白目的李遠哲看完牡丹亭還會冒出一句”愛情的力量比原子彈還大”這樣的話
莫泊桑在紅字引述聖經的話”傷害人內心世界者 即是犯罪”
有人可以為愛衣食難眠 有人可以為一段感情蒙畢生陰影
若說因為感情而殺人也不為過呀 我不懂為何不痛批劈腿族的自私殘忍
不為所愛著想的感情連友情也稱不上 還叫愛情?
這些劈腿族對用情至深的人所造成的傷害難道就不是傷害?不是罪?不算犯法?
的確 或許不是罪 不犯法 但不是”不可判” 因為法律解釋充滿無限可能
只要將來有人能創造判例 就可以產生法律效果 只是看有沒有人去做而已
若劈腿族因此而被殺 也是死有餘辜 死不足惜
我們要救的不只是人(因為男女皆可能被殺)
而是拯救一種”積非成是”的觀念
什麼叫做”劈腿是為了保護自己 備胎是以防萬一”
哇靠 那備胎是不是也要養備胎呀
認同愛情正面能量 也不能忽視負面的力量呀

台長: 方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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