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來加拿大以前,總是聽說這裡的福利制度很好,
有失業救濟金,有養老金,也有低收入戶住宅,
政府對居民非常照顧,而加拿大也引以為傲.
表面上看來好像很好,實際上卻不是那麼一回事.
以一個居民來說,
失業後,可以申請失業救濟津貼,
但是你必須有固定的住址,這樣政府才能把支票寄給你,
可笑的就在這裡,
沒收入的人,已經租不起房子了,又怎麼會有固定的住址呢?
因為如果你沒有工作,很少有房東願意租房子給你.
更糟的是,這筆失業救濟金,根本不夠付一間房間的租金,
吃飯怎麼辦?出門的車費呢?更不用談生病了.
當然,政府的配套措施就是低收入戶住宅.
只要付平常民間租金的三分之一就可以應付.
但是這種住宅非常稀少,至少要排一年以上的隊才輪得到,
而在等待排隊的這一年怎麼辦?
難怪有越來越多無家可歸的遊民出現在街上,也漸漸有東方面孔出現.
養老金的問題就更大了,
老人在退休後,政府會付你養老金,但是別抱太大的希望,
金額當然也很少,絕對不夠應付日漸上漲的物價.
真正的養老金,是要靠自己存錢得來的,
也就是年輕的時候,每個月存幾十元加幣到養老專戶,
連續存十五年以上,才有資格拿回來使用,
而在這至少十五年的期間,你可以拿這筆錢做投資,
所賺的錢不扣稅,當然,賠掉了就只好自認倒楣.
但是只有全職的勞工,才有餘力替自己存這筆養老金,
而老闆也才有義務替你付部份的負擔,
也就是說,以小時計薪的勞工,是得不到任何保障的.
在這裡,任何工作都有可能以小時計薪,而且時間可以持續好幾年,
連學校的老師也不例外.
大部份四十歲以上的新移民,都要經過三到五年以上的兼職期,
累績一些經驗後,才”有可能”變成全職員工,
但是到時候,離退休的年齡已經不遠,可想而知,存的退休金不會很多,
退休後的生活還是會出問題.因此有很多六,七十歲的老人,還在兼職上班.
如此看來,上了年紀的外國人如果要移民加拿大,可能要多考慮考慮,
不過,如果你要自己創業,當然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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