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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23 13:01:29| 人氣6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流水記》功成身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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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鞋,欸,有什麼好看?

可是,我覺得它們比我公證結婚時穿的那套衣服更有意義耶!

一九九九年五月搬去波特蘭沒多久,我們倆就急急地選購登山健行裝備,包括鞋子、棒球帽、擋雨風衣、登山背包、和露營帳篷,因為西北戶外活動條件特佳嘛!所以說這兩雙鞋跟著我們有四年了呢!

既是健行鞋,我們當然不會沒事穿著亂跑,只有去爬山健行時才穿。下班運動慢跑,有慢跑鞋。除了冬季,我們每個週末都會找地方 hike,最少五英里。如有特別行程,自然不只這個數。冬天沒能跑太遠,在市內華盛頓公園隨便走走差不多也有二、三英里。搬來聖地牙哥,沒有「冬季」,過去九個月,週末照常健行。這樣東加加西加加,臭鞋伴隨我們走過不下七百英里哦!

你可以看到我老公的鞋,還被他刮破。背面的凹槽像舊輪胎一樣磨的差不多了。由於止滑程度非常糟,弄不好會摔跤受傷,上星期我們便去 REI 買了新鞋。售貨員說健行鞋的平均壽命在五百到七百英里左右。看來,我們真的給他穿夠本了!

望著舊鞋,無數回憶湧上心頭。這兩雙鞋走的全是風景美麗好玩的地方,見過奧勒崗的雪,浸過華盛頓的泥,和我們一起在加拿大維多利亞港外巧遇 Orca (殺人鯨),穿越遠在太平洋另一端的神秘谷,最後這層沙乃是 Anza-Borrego Desert Park 的傑作。對我個人而言,這雙 North Face 意義非凡,因為我是穿著它們登上聖海倫火山最高處的。老公另有專門登山鞋,爬聖海倫時自然穿家裡最好的去。可是,我沒有。心想只為一次特殊爬山活動去買,覺得不划算,所以硬著頭皮穿去了。

(剛剛老公還提醒我:「對呀!對呀!看看過去幾年拍的照片,裝扮也許不同,鞋,免不了是同一雙哩!」)

很有紀念價值的破鞋吧?

可我卻打不定主意怎麼處理它們呀!真的留著當紀念嗎?要不要洗乾淨保存呢?但是那樣感覺就有差了哪……

先拍照再說!

台長: 艾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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