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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4 15:42:58| 人氣24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特偵組辦案為何有兩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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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當天,臺灣再度完成政權和平轉移,立下民主的典範。但是,令人不安的一幅景象也同時發生在國人眼前。在新總統馬英九風光上任之際,九點才卸任的陳水扁前總統,一個小時後即被最高檢察署特偵組簽分「特偵」字貪瀆被告,立刻由國家元首的身分淪為被告。特偵組並大陣仗派出八位檢察官協同辦案,不僅近日將傳訊陳前總統,更去函請馬英九總統將陳前總統任內核定與國務機要費相關的國家機密和資料解密。尤甚者,特偵組更針對陳前總統進行境管,發函總統府、警政署、海巡署、移民署和外交部等單位,若知悉陳前總統有出境計畫或相關訊息,應立即通知特偵組。

馬英九總統在就職演說中宣示,臺灣的民主將不會再有「選擇性辦案」,如此莊嚴的承諾猶在耳際,特偵組即針對連任兩屆、擔任過八年民選總統、才剛步出總統府的陳水扁前總統,迫不及待地將之列為貪瀆被告,並且出動八位檢察官大軍,以及祭出境管措施,有如對一名殺人放火的江洋大盜,佈下天羅地網一般。其後更傳出檢察官的「槍斃說」風波,雖然當事人一再否認澄清,但諸如此類的影射字眼脫口而出,不免令人質疑部分人士內心似有預設立場。而特偵組對陳前總統相煎如此之急,手段如此的粗暴魯莽,到底是代表新當權者對舊政府的秋後算帳,抑或只是司法單位單純基於司法調查的需要,已在民眾心中畫下一個斗大的問號。難怪呂秀蓮前副總統昨日即為陳前總統抱不平,強烈抨擊「國法不外乎人情,特偵組在做什麼,不能再等幾天嗎?」

坦白說,特偵組將陳前總統列為貪瀆被告的作法,所以引人質疑與不安,並且詮釋為一種新政府對舊政府的政治清算與報復的手段,乃是基於多種跡象與疑慮而起。首先,藍營政客與媒體的逢扁必反心態,在陳前總統八年任期中表露無遺,而在阿扁下臺前夕,即不斷有藍營政客、媒體與民眾呼籲司法單位偵辦陳前總統,甚至有藍營媒體大力鼓吹阿扁走出總統府之際即須開始面對法庭的論調。這些預設立場,混淆視聽的言論充斥坊間,已經營造出一種阿扁必然涉及貪瀆案件的輿論氛圍,以及特偵組「馬上」偵辦陳前總統的正當性。

其二,陳前總統擔任過八年總統,有必要為了一件尚在偵查中的案子,就潛逃出境嗎?果真要逃,在總統任內隨時可以藉著出訪「落跑」,何必要等到卸任之後,才做此幾無成功可能性的愚蠢行徑?加上偵辦馬英九市長任內特別費案時,檢方並未對彼採取限制出境的處分,何以更位高權重、地位更為尊榮的陳前總統卻遭到如此不堪的境管處分?何況,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卸任總統出境應經總統府核准,若馬總統不核准,陳前總統根本無法出國,特偵組的境管處分,根本毫無必要,只會成為一種羞辱而已。因此我們想問︰特偵組在偵辦馬案與陳案時為何有兩套不同的標準,請檢方給國人一個具體確切的答案。

最後,特別費案與國務機要費案喧騰經年,朝野為此爭鬧不休,但似乎都是基於政治動機與立場,而各有見解,使得真相益加撲朔迷離。加上這類案件若要完全清查,勢必牽涉數千名官員,所須耗用的司法資源極為龐大。如今朝野已普遍認同此類案件是「歷史共業」,為避免浪費司法資源,以及製造冤假錯案,希望透過修法方式予以解套。這原本是一個比較圓滿的解決方法,但是藍營竟然不將國務機要費納入除罪化的對象,此舉無異暴露藍營的反扁心態,使此一解套方案恐淪為破局。

馬總統在就職演說中標舉建立優質民主的宣示,國人樂觀其成。然而,馬政府好話才剛說出,卻馬上對一位卸任總統趕盡殺絕,秋後算帳,如此作法如何讓人相信建立「優質民主」的承諾。其實,臺灣的優質民主不待馬政府推動,已是存在的事實。試想,藍營如何散播耳語,造謠陳前總統將會使出奧步,破壞政權交接,結果政權卻順利和平交接,卸任總統毫無任何抗拒、阻擾、破壞的奧步,這不就是優質民主的表現?反倒是馬英九總統能否維護此一優質民主的傳統,新政府如何對待陳前總統國務機要費案,將是一個重要的試金石。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自由時報社論2008/05/22

台長: 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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