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小文接起手機,喂了一聲。
「後天是妳生日,一起去吃個飯,幫妳慶祝一下吧!」話筒中傳來積極的聲音,讓小文下意識蹙起了眉。
「可能沒有辦法喔!我男朋友已經安排好活動了。而且,只不過是個生日,不用那麼麻煩的。」小文婉拒了。
「只是吃個飯,他應該不會介意吧?」男子不願輕易放棄地說著。
「那個……」小文瞟了身旁的男友一眼,道:「還是不要吧!我們……可能要先訂婚,然後就要結婚了。」
「喔,這樣啊。」男子沉吟了會,「就算是結了婚,也還是可以做個朋友吧?」
「我覺得可能不太方便吧。」小文咬了咬唇,覺得有些不耐煩。
好不容易掛了電話後,男友已一臉鐵青地道:「又是他?」
「嗯,要找我吃飯,我拒絕了。」小文尷尬地笑了笑。這個男人纏了她很久,即使她有了男友,他依然緊追不捨。
「可是妳對他說話太客氣了,他一定不會死心的。」男友不悅地道。
「那我還能怎樣?以他的個性,就算我結了婚,他也不見得會放棄,而且他也不是多差勁的人,我也不想和他撕破臉。」小文覺得十分難做人。
男友聞言,抿緊了唇,臭著一張臉,不再說話了。
氣氛,就這樣僵凝起來……
針對這個故事,大家有什麼想法呢?
以追求小文的男人的立場來說,他很喜歡小文,所以鍥而不捨地努力著,畢竟男未婚、女未嫁,誰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而以小文的立場,她覺得雖然無法接受追求者的熱情,但卻認為他仍是個可以交往的「普通朋友」,於是,她也不想把場面鬧僵,只希望對方能夠識趣地不再提這一回事。而對小文的男友來說,他氣惱小文不清楚表態,也氣惱那個男人明知「名花有主」卻死纏爛打。
說到底,三個人都沒有錯,卻都因為這件事而搞得心情不愉快。
事實上,許多人都覺得在婚前是可以多交往、多比較的,畢竟婚姻是一輩子的事,選擇錯誤將可能造成一生的遺憾,於是,長輩們也總是交代後生晚輩要「多看看」。
只是,當一個人擁有很多的選擇權的時候,也許最傷心的大概就是等著「被選擇」的人了吧?畢竟,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是情人心中的第一選擇,沒有人希望情人還有別的選擇。然而,故事中的小文已算是婉轉地拒絕了第三者的求愛,那麼,第三者是不是應該要放手呢?
的確,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如果你(妳)有自信可以比對方原先的情人更愛她(他),或許你(妳)便可以積極主動地爭取你(妳)想要的幸福。只是,在這個過程中,是否也該考慮自己是否造成了一些不安定的因子呢?
也許有人會說,如果「第三者」真的追到了小文,就代表小文和男友的感情不夠穩固或是注定沒有緣份,但是,換個角度想一想,如果小文和男友的感情很好,卻因為第三者的固執,造成小文和男友之間莫名其妙地橫生誤會,豈不是很糟糕嗎?
沒錯,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但是,也許也該考慮一下自己是不是對方想要擁有的幸福呢?在人世間,付出與回報往往是難以平衡的,你心中的幸福是她,而她心中的幸福或許是別人。
你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同樣的,她也有,不是嗎?
因此,在追求自己幸福權利的同時,也別忘了退一步去想想對方的幸福。當你能夠愛著一個人,同時也願意接受對方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時,你的愛才是真正寬容又偉大的愛。
有時候,愛不是全然的佔有。你可以愛她,她也可以愛別人。世上沒有一定的法則規定著某甲愛你,你就一定要愛某甲。如果你(妳)可以認同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那麼,就別忘了在實行自己的權利的同時,也要尊重別人的權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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