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騎車或者徒步行走,最怕遇到車子從旁邊經過,濺起水花,遇到這情況只能自認倒楣嗎?其實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車子沒有減速,把人噴髒了,可處600元到1800元,目前很少人提告,因為需要舉證,民眾認為,不如把路面管理做好,不會造成積水,也就沒有這個問題了。
下過雨地上積水,車子一開過水花濺了起來,這時後機車騎士路上行人可就倒楣了,遇到這樣的狀況,車子咻一下子就過去了,被水噴到身上的人怎麼辦?只能自認倒楣嗎?其實有罰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如果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濺濕別人,車主可罰600元到1800元,不過有用嗎?
目前罕見有被害人提出告訴,因為水花濺上身躲都來不及,還要舉證告發的確有困難,不過現在行車記錄器普遍,真要提出證據並不是問題,但是民眾也理性的指出,應該追究為什麼下雨路面會積水,的確如果路面排水順暢哪會積水,還衍生行車濺起水花噴髒騎士或行人的問題,雨天開車駕駛應該減速,避免水花四射,不過若非蓄意濺起水花,與其追究車主,不如處理根本原因解決積水問題。
http://tw.news.yahoo.com/得舉證-雨天被車濺濕-可提告罰車主-095212869.html
光隆駕訓班 賴建平 教練 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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