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2-11-09 09:34:50| 人氣1,86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禮記》中有關孔子生平「禮事記載」札記

推薦 5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禮記》中有關孔子生平「禮事記載」札記
------以〈檀弓〉篇為範圍的探討-----


壹、 前言
在圈點閱讀《禮記.檀弓》時,使我想起在閱讀《史記.孔子世家》、《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一樣,看到一幕幕的「歷史圖像」,洙泗弟子與至聖先師的一言一行,都從亙古的歷史長河中,活生生的展現在我們的面前。因此,在閱讀《禮記.檀弓》時,就特別留意到其中有關「孔子生平」的記載,每次閱讀到時,就用紙片加以記錄下來,再參考其他的典籍,來稍加釐清其中的「問題」,因為《禮記》是儒家的後學者在學禮、講禮的過程中,所累積的的「禮學記錄」,〈檀弓〉有關孔子生平的記載,也大多是有關「禮事」的,因此,就以【《禮記》中有關孔子生平「禮事記載」札記】為題,完成學校所規定的「作業」。

貳、 《禮記》中有關孔子生平「禮事記載」
一、 孔子少孤,不知其墓,殯於五父之衢。人之見之者,皆以為葬也。其慎也,蓋殯也。問於郰曼之母,然後得合葬於防。(檀弓上)
【札記】
《左傳.襄公十年》記載:「晉人圍偪陽,偪陽人啟門,諸侯之士門焉。縣門發,郰人紇抉之以出門者。」,郰人紇就是叔梁紇,在當時是以武力絕倫,以勇著稱。孔子之母顏氏名徵在,為叔梁紇續妻。孔子父母的卒年說者不一,有稱孔子三歲時,他的父親就去世了,孔子十七歲前,其母去世。《禮記》此則記載為孔子母親死後,按當時的禮俗,應該和他的父親合葬在一起,但是由於其父去世時,孔子年幼,縱或其母攜之送葬,也可能不知道底葬在何處。古人墳墓又是不封、不樹、不堆土、不種樹,無可辨認。因此,孔子想了一個辦法,將其母的棺柩淺葬在魯城外五父大道的旁邊,希望引起別人的注意,好打聽確切的地點。後來有人親自參與孔子父親的喪事,知其葬地,其母以告孔子。由此可見孔子臨事的謹慎周到。

二、 孔子既得合葬於防,曰:「吾文之,古也墓而不墳。今丘也,東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弗識也。」於是封之,崇四尺。孔子先反,門人後,雨甚至,孔子問焉,曰:「爾來何遲也?」曰:「防墓崩。」孔子不應。三,孔子泫然流涕曰:「吾聞之,古不修墓。」(檀弓上)
【札記】
孫希旦《禮記集解》稱:「築土曰封。封之,周禮也。」,又曰:「門人言所以遲者,防墓崩,修之而來,孔子不應者,以其非禮也。」。可知孔子自傷不能謹之於始,以致於違禮而修墓也。這段話其實是兩難的局面,任何事都是有利有弊,必須考慮到利弊得失對於我們的適合性。埋葬先人,其目的就是要在後來可以隨時來憑弔一番,但是,古代禮制,只有墓穴,填平而已,並沒有特別的標記,不容易辨認;後來就改變成堆土而成高高的墳,一則可以辨認,二則可以避免他人踐踏,但是,又無法避免風雨的侵蝕,墳墓崩塌,就要修補一番。孔子也遭遇到這個難題,一修完墓就遭遇到風雨的侵蝕,依照當時的禮制,剛修墓時,不可以馬上「修墓」,但是門人卻「修墓」,這是違反禮制的,孔子面臨到此兩難的局面,心中所掛念的是「違禮事大」,但是「墓壞又修」的煎熬也同樣令人難過,兩相比較,仍然以「違禮事大」為重,情緒上卻「泫然流涕」,真是真情至性的表現。「聖人仍然是真正的人」由此可知。

三、 孔子哭子路於中庭,有人弔者,而夫子拜之。既哭,進使者而問故。使者曰:「醢之矣」遂命覆醢。(檀弓上)
【札記】
子路死於「孔悝之難」,見於左傳。使者自衛來訃者,故知子路之死狀,「醢」肉醬也。孔門中子路的性情最為急躁,《論語》多處記載孔子與子路的對話,也有孔子批評子路的話語,但是,這不妨害師生間的感情之深厚,由〈檀弓〉的記載,可知孔子是如何的深愛子路了。陳澔《禮記集說》稱:「覆醢者,傷子路之死而不忍食,其似也。」,此說深得此段禮義的義蘊。孔子的真性情,亦由此可見一斑。

四、 伯魚之母死,期而猶哭。夫子聞之,曰:「誰與哭者?」門人曰:「鯉也。」夫子曰:「嘻!其甚也。」伯魚聞之,遂除之。(檀弓上)
【札記】
伯魚,為孔鯉的字。孔子的兒子。孔子年十九時,娶宋幵官氏,伯魚之母。史傳未載何時去世,但是孔子六十九歲時,伯魚死,此事當在此之前。以禮言之,孫希旦《禮記集解》稱:「此時伯予已除,但以哀尚未忘,由有思憶之哭,故夫子怪之。除之者,謂不復哭耳,非除服也。若浮尤未除,夫子應怪其服不應聞其哭,方怪之也。」,是知孔子以「非禮」責之,文字中的「嘻」字,其義為「悲恨之聲」,孔子自己何嘗對於其妻的死悲傷難過,只是為了「合禮」,強忍悲痛而已,對於伯魚的「失禮」,當然不忍苛責,只是說:「其甚也」,伯魚當然瞭解其父之意,因此,「遂除之」。

五、 伯高之喪,孔氏之使者未至,冉子攝束伯乘馬而將之。孔子曰:「異哉!徒使我不誠於伯高。」(檀弓上)
六、 伯高死於衛,赴於孔子。孔子曰:「吾惡乎哭諸?兄弟,吾哭諸廟;父之友,吾哭諸廟門之外;師,吾哭諸寢;朋友,吾哭諸寢門之外;所知,吾哭諸野。於野則已疏,於寢則已重。夫由賜也見我,吾哭諸賜氏。」遂命子貢為之主,曰:「為爾哭也來者,拜之;知伯高而來者,勿拜也。」(檀弓上)
【札記】
第六、第七兩則都是孔子對於「伯高的喪事」的記載。第六則是說喪禮最重「忠信」,孔子弟子冉有代為致送「賻儀」,這種「代弔」並非孔子的意思,因此孔子才會說:「徒使我不誠於伯高。」。第七則在說「喪禮」應該依照彼此感情的深淺而有所表示,禮制的訂定,其最顯著的功用就在於「區分等差」,能遵守這些禮制的規定,在言行舉止中自會懂得分寸,孔子所考慮的,就在於把握這種分寸,甚至於「答拜的分寸」也要能夠把握這種分寸的。

七、 孔子之衛,遇舊館人之喪,入而哭之哀,出,使子貢說驂而賻之。子貢曰:「於門人之喪,未有所說驂,說驂於舊館,無乃已重乎?」夫子曰:「予鄉人而哭之,遇於一哀而出涕。予惡夫涕之無從也,小子行之。」(檀弓上)
【札記】
這段經文有兩個重點:一則為對於上次住宿主人之喪,致送賻儀的「輕重」的問題。二則為孔子對於之前門人之喪(按指顏淵之喪)致送賻儀的「輕重」的問題。兩者的關聯性在於「禮的或輕或重,都要視感情的或深或淺而定」,以常理而言,顏淵是孔子最器重也最得意的學生,理當致送較為重的「賻儀」,但是由於顏淵的父親顏路「貪得無厭」,因此孔子「惜車於顏淵」;相對的,住宿主人與孔子的交情並不十分「深」,孔子「使子貢說驂而賻之」,自然引起子貢的疑問,孔子的回答是:「喪主在我弔祭時哭得很傷心,我也深受感動而流下眼淚來,既然人家對我表示如此的深情,我也表現了如此的深情,『深情的表現,是要同時表現在較為厚重的賻儀,才能相配,否則就是矯情了』,因此,禮尚往來的精神,就是我所要遵守的。」,也由此可知對於「顏淵之喪」,由於顏路的貪的無厭,我雖然對於顏淵有深刻的感情,我也只有「委屈」自己了。

八、 孔子在衛,有送葬者,而夫子觀之,曰:「善哉為喪乎!足以為法矣,小子識之。」子共曰:「夫子和善爾也?」曰:「其往也如慕,其反也如疑。」子共曰:「豈若速反而虞乎?」子曰:「小子識之,我未之能行也。」(檀弓上)
【札記】
每個人「生命的開始」是來自於「父母」,「生命得以成長」,也來自於「親人得提攜」,因此,「血緣關係」「相處的情誼」構成了「倫理親情」。對於親人,尤其是當親人離開我們的時候,內心的「不捨」與「悲慟」更是如「肝膽俱裂」一樣,在為親人進行「喪禮」之時,就是要在儀式中表達初來,孔子在衛國看到「送葬的行列」,正表現出孝子「其往也如慕,其反也如疑。」愛親的真情流露,孔子認為喪禮的進行,必須以「真實感情」作為基礎來進行,才是足以為難能可貴的榜樣,因此,孔子真心的肯定他,同時也要同行的弟子「好好記住」,弟子中子貢提出異議,孔子認為子貢的看法是忽略「真性情」而只是注重「形式」,甚至說連自己都無法完全做到如此的「真情至性」呢!

九、 顏淵之喪,饋祥肉,孔子出受之,入,彈琴而后食之。(檀弓上)
【札記】
孔子對於顏淵之死,曾悲慟的說:「天喪予!天喪予!」,悲慟之至。孫希旦《禮記集解》稱:「孵子為顏子、子路皆如喪子而無服,而於顏子之死,哀痛尤深,蓋心喪之如長子。」由此節經文中夫子為顏回「心喪廢樂」,故彈琴而後食祥肉,可知「心喪之節」。而夫子對於顏淵感情的深厚,也由此可以得到印證。

十、 孔子與門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皆尚右。孔子曰:「二三子之識學也,我則有姊之喪故也。」二三子皆尚左。(檀弓上)
【札記】
學生對於老師的一言一行,都在用心的觀察與學習。孔子一則肯定學生的學習熱忱,一則對於的一昧模倣,而不去探討「行為背後的含意」,感到憂心。這節經文,就是對於此事而發。以禮言之:喪,尚右,右,陰也;吉,尚左,左,陽也。孔子因為有「姊之喪」,因此「拱而尚右」,門人中並沒有「喪事」,應該「拱而尚左」才對,但是,門人並不十分的觀察孔子「行為背後的義涵」,一昧的模倣,以致於孔子不得不要加以解說,要門人「識學」,「識學」者何?「追根究底」是也。也就是《學庸》中所說的「九視」,是也。

十一、 孔子蚤作,負手曳杖,消搖於門,歌曰:「泰山其頹乎!梁木其壞乎!哲人其萎乎!」既歌而入,當戶而作。子貢聞之,曰:「泰山其頹,則吾將安仰?梁木其壞,哲人其萎,則吾將安放?夫子殆將病也。」遂趨而入。夫子曰:「賜!爾來何遲也?夏后氏殯於東階之上,則猶在阼也。殷人殯於兩楹之間,則與賓主夾之也。周人殯於西階之上,則猶賓之也。而丘也,殷人也。予疇昔之夜,夢坐奠於兩楹之間。夫明王不興,而天下其孰能宗予?予殆將死也。」蓋寢疾七日而歿。(檀弓上)
【札記】
無論任何一個「禮儀制度」,在制定之時,都有其深刻的內涵,由於一代一代的流傳,到了後來,就產生了一些不同的結果,可能是「行禮如儀」之後,禮的內涵不被人們知道了,只剩下禮的形式而已;也有可能連禮的形式也消失了。在朝代更替之中,禮儀制度也有「因革損益」之處,對於古代所行的「禮的內涵」「禮的形式」,更不為人所知的了。孔子「述而不作」,對於古代的禮儀制度更是如數家珍,在臨終之前,還不忘為後學者講述一番,這段經文中,孔子在說明他所理解的「三代殯制」的不同,以及其所以不同的內涵意義,真是發人深省,儒家之所以被後人稱之為「禮學家」,其原因有此段經文可見一斑。這段經文另有一個可以探討的地方,就是:孔子知天命。孔子對於自己生命的歷程,曾有說過:「知天命」的話,對於他的生命最後的歷程,他是了然於胸的,在生命即將終止時,仍然「絃歌不輟」,也仍然不忘對於弟子的諄諄教誨,也由此節經文中學習者應有的體認。

十二、 孔子之喪,門人疑所服。子貢曰:「昔者夫子之喪顏淵,若喪子而無服,喪子路亦然。請喪夫子若喪父而無服。」(檀弓上)
【札記】
本節所探討的是在喪禮中所服的「喪服」為何?師生關係是以「道合」,他沒有「血緣」關係,但是,他的親密關係又好比「父子」,因為父子是「血緣的傳承」,師生是「道統的傳承」,因此,子貢才會說出「請喪夫子若喪父而無服」,為何會說「無服」,因為這是「禮儀」所無法規範的,但是,又是人情之所必需的「權宜措施」。這種「權宜措施」其實來自孔子生前對於「顏淵之死」所行的「禮儀」。顏淵與子路死時,孔子對待他們如「若喪子而無服」,禮的精神就是「禮尚往來」「禮不矯情」,孔子死時,弟子以「喪父」的心情對待孔子也是「人之常情」。

十三、 孔子之喪,公西赤為志焉。飾棺牆、置翣、設披,周也。設崇,殷也。綢練、設旒,夏也。(檀弓上)
【札記】
公西赤,孔子弟子。孔穎達《禮記正義》稱:「孔子之葬,公西赤以飾棺榮夫子,故為盛禮,備三王之法,以章明志識焉。」,孔子是殷人的後裔,但是,又是生長在周代。以禮儀制度的傳承而言,夏、商、周三代是相繼承的,期間雖有因革損益,但是,孔子在弟子的眼中,他是一個「跨越時代」的人物,對於他的喪禮,當然不能純以「周制」行之,應當參酌三代的禮儀制度中「較為能展現孔子的偉大人格」的「儀節」來展現,公西赤也是懷抱這種胸懷來替孔子辦理後事的,有學生如此貼心,孔子地下有知,當引以為慰了!

十四、 孔子之喪,二三子皆絰而出。群居則絰,出則否。(檀弓上)
【札記】
鄭玄注:「尊師也」。禮的制定,是有所「因地制宜」的。孔子對於群弟子而言,並非禮儀所規定的「血緣關係」,而是「師生情誼」,因此,在群弟子相處時,大家都是為老師服「心喪」,自然可以「絰」;但是面對並非是「群弟子相處時」,而是與其他人相處時,自然要把「絰」去除,才能「以示不敢同於師之意」,意思是說對方並不與我為「同門」,對於我的老師也沒有「心喪」的「情誼」存在,我自然要為對方著想,「委屈」自己,以「成就」對方,這就是「以客為尊」的精神展現。

十五、 孔子之喪,有自燕來觀者,舍於子夏氏。子夏曰:「聖人之葬與?人之葬聖人也,子何觀焉?昔者夫子言之曰:『吾見封之若堂者矣,見若坊者矣,見若覆夏屋者矣,見若斧者焉。』馬鬣封之謂也。今一日而三斬板,而已封,尚行夫子之志乎哉!」(檀弓上)
【札記】
《論語》有曰:「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這段經文就是最好的例證。孔子弟子在為孔子辦喪事「造墳」時,有從燕國來的人,問子夏,子夏回憶起孔子生前對於「喪葬之禮」,主張「哀戚心意的表達」重於「形式上的奢侈鋪張」,因此,弟子對於老師的「墳墓」,也用「像斧刃般朝上的樣子比較容易做」,而且「節儉樸實不必花費很多的時間」,來為老師「造墳」,較為符合老師的「志業」,這件事正驗證了孔子與其弟子能身體力行「儉」與「戚」真正展現禮的內涵與精神。

十六、 魯哀公誄孔丘曰:「天不遺耆老,莫相予位焉。嗚呼哀哉!尼父!」(檀弓上)
【札記】
《左傳.哀公十六年》記載哀公誄孔子曰:「旻天不弔,不憖遺一老,俾屏余一人以在位,煢煢余在疚.嗚呼哀哉尼父!無自律。」,同處,又記載子貢的話說:「君其不沒於魯乎!夫子之言曰:『禮失則昏,名失則愆。』失志為昏,失所為愆。生不能用,死而誄之,非禮也;稱一人,非名也。君兩失之。」,這段話可以和此處的禮記經文互相對照來看,由此也可以知道「經書互證」的道理了。

十七、 戰于郎,公孫禺遇杖入保者息,曰:「使之雖病也,任之雖重也,君子不能為謀也,士弗能死也,不可。我則既言矣。」與其鄰重汪踦往,皆死焉。魯人欲勿殤重汪踦,問於仲尼。仲尼曰:「能執干戈以衛社稷,雖欲勿殤也,不亦可乎!」(檀弓下)
【札記】
《左傳.哀公十一年》記載孔子對於汪踦死國難,孔子有曰:「能執干戈以衛社稷,可無殤也。」對照此處經文,可以知道兩處的記載是具有一致性的。以禮制而言:男子二十歲時行冠禮,稱為成人。成人之後,如果去世,就依照成人的喪禮來辦喪事。但是如果未滿二十歲就死去,則稱之為「殤」,為未成年人舉辦的喪禮,不但喪事或喪服都比成人的喪禮簡單多了。如今碰到汪踦為國難而死,他又是未成年,因此,在舉行喪禮的儀式上就產生了一些爭議,以他的行為而言,他真是「國之士者」,但是,他又是「未成年」。禮制的制定與執行,必須兼顧到「現實面」,為了表彰其「勇者的行為」,不得不改變「禮制」,以嘉許其「義行」,孔子也是贊同這種做法的,主張以「成人的喪禮」來替汪踦辦理他的喪事的。

十八、 仲尼之蓄狗死,使子路埋之,曰:「吾聞之也,敝帷不棄,為埋馬也;敝蓋不棄,為埋狗也。丘也貧,無蓋,於其封也,亦予之席,毋使其手陷焉。」路馬死,埋之以帷。(檀弓下)
【札記】
張載〈西銘〉有曰:「民吾同胞,物吾與也」,這種民胞物與的胸懷,就是儒家的真精神,孔子對於曾經為人類效力的「犬」「馬」,在牠們死亡時,都會將其埋掉,因為他們對於人類是有恩的,不因為牠是「畜生」,而「視之如敝屣」,仍然以誠敬之心對待他們。從此處的經文可以知道張載「民胞物與」的觀念,實來自於孔子「仁厚之心」。

十九、 孔子過泰山側,有婦人哭於墓者而哀。孔子式而聽之,使子路問之曰:「子之哭也,壹似重有憂者。」而曰:「然。昔者吾舅死於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夫子曰:「何為不去也?」曰:「無苛政。」夫子曰:「小子識之,苛政猛於虎也。」(檀弓下)
【札記】
「苛政猛於虎」典故的出處在此。儒家自孔子開始,就抱持著「為人民謀福利」的觀念,孟子所大力提倡的「仁政」,更是這種精神的具體發揚。老虎只是「吃人」而已,人類可以用不同的「工具」抵抗牠,甚至於「解決掉」牠;但是「苛政」,卻如影隨形一般,繁重的賦稅與勞役,嚴苛的政治,卻使人無處可逃,《詩經》所說的「適彼樂土」終究不可求,因為人類無所逃於天地之間,因此,孔子才要說「小子識之,苛政猛於虎。」,要所有隨行的弟子,重視這個「政治現實面」,未來在每一個人「從政」時,引以為借鏡。

二十、 陽門之介夫死,司城子罕入而哭之哀。晉人之覘宋者反報於晉侯曰:「陽門之介夫死,而子罕哭之哀,而民說,殆不可伐也。」孔子聞之曰:「善哉覘國乎!詩云:『凡民有喪,扶服救之。』雖微晉而已,天下其孰能當之。」(檀弓下)
【札記】
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建立,就在於「情感的連繫」,喪禮的進行,一則是「安慰死者」,在則是「團結生者」,唯有人與人之間的情感的連繫更加親密,家族、國族的團結合作才得以存在。本節經文就是透過這一件「史事」來驗證這個道理。子罕對於一個小小的守門的衛士之死,表現者真誠的悲傷,正驗證著《詩經.谷風》的一段詩文「凡民有喪,扶服救之。」的詩篇內涵。

二十一、 孔之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墎。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託於音也。」歌曰:「貍首之班然,執女手之卷然。」夫子為弗聞也者而過之。從者曰:「子未有以已乎?」夫子曰:「丘聞之,親者毋失其為親也,故者毋失其為故也。」(檀弓下)
【札記】
原壤為道家的人物,原來就不受「禮儀制度」的規範,他們對於禮儀制度】另有一套的「說法」,例如:莊子的太太死,莊子「鼓盆而歌」,並且說出人死了之後,因為形體的解脫,反而是「逍遙自在」,生者「哀戚的表現」,可能並不一定符合死者的想法。孔子為儒家的代表者,擁護「禮儀制度」,對於原壤在母親死時,仍然登木曰:「久矣予之不託於音也。」歌曰:「貍首之班然,執女手之卷然。」,抱持著「寬容的態度」,他的做法是「弗聞也者而過之。」,甚至於面對於從者的質疑,仍然說到:「丘聞之,親者毋失其為親也,故者毋失其為故也。」,這種「寬大的胸襟」,實在為人所佩服。

參、 結論
《禮記‧經解》篇說道:「恭、儉、莊、敬,禮教也。」,《禮記‧檀弓》篇則由「禮事」的記載,證成「恭、儉、莊、敬」禮教也。」,我們從本篇「《禮記》中有關孔子生平「禮事記載」札記------以〈檀弓〉篇為範圍的探討」,更可以證成「恭、儉、莊、敬,禮教也。」。


台長: 尚未設定
人氣(1,868) | 回應(0)| 推薦 (5)|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