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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8 11:37:58| 人氣6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為了保護妳(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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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再三,壓力源應該是傷害、遺棄和妨害名譽吧。為了省錢,我去買了許多法律的書籍,自已到郵局寄了存證信函,並到調解委員會請求調解。

男人氣呼呼的打電話來:沒想到妳真的要上法院,從今天起再也別想見到女兒,大家走著瞧。

等了又等,男人並未出席調解會。再寄存證信函至男人老家,我想長輩都不願兒女有案底吧。果然有反應了,男人來電依舊氣勢凌人:大不了判幾個月,了不起易科罰金或緩刑。

是呀!有了確定判決,我的離婚官司會更順利的。況且請律師要不要花錢?開庭要不要請假?你不願意好好談,那我們只好花錢請人替我們談了。我就算是債台高築,也要和你比一比誰支持的久?

男人悻悻然的掛了電話,二個星期後,再度來電:ECHO,我們見面談談吧?

男人約我到忠孝東路一間24小時營業的西餐廰,還有鋼琴伴奏,氣氛很好。

ECHO,我們真的不能重新開始嗎?我告訴妳,「他」對妳根本就不是真心的,這捲錄音帶妳拿回去聽聽看,「他」同時交往好幾個女朋友呢!妳不要太一廂情願了。

不會吧?你居然去偷錄「他」的電話。

為了保護妳,我什麼都願意做。

讓我再告訴你一次,我們婚姻的失敗,和「他」無關。我也沒有打算要和「他」在一起。「他」有女朋友是很正常的事,不要再去侵犯別人的隱私了。

不和「他」在一起?那妳為什麼要離婚?

老天,我要如何讓你明白呢?我們是不同世界的人,勉強在一起沒有幸福的可能。你老是覺得我莫名其妙,想太多,愛生氣對不對?我也不能理解你,你說你愛我,但是我卻一點被愛的感覺都沒有。我們之間的溝通,永遠是雞同鴨講,我累了。

無論如何,妳先聽完錄音帶再回答我。

台長: E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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