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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11 13:03:09| 人氣10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原來感動真的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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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在抖勯,在YAHOO新聞,在二月十一日八時四十五分的更新「卡米拉:查理斯下跪求婚」,看到了。貪婪的吸一口氣,兩口氣,再深深呼出一口氣。人,漸漸平靜下來。
大概從BBC新聞報導中,連你都知道這則新聞。

在離別的一刻,你跟我說,愛是長久以來累積的感動,所以感動都要等。我不明白,並認定了這只是你的藉口,一個不再疼我的藉口。於是我利用七年以來的實驗戀愛証明,我不是一個無人疼的孩子。別了你,我也可以活得到,活得好:由睜開眼開始,他,每一天都會吻我前額,跟我說聲早。這是你不曾對我做過的。昔日跟你逛過的每一條街,今天都會有他與我黏在一起。生活就是這樣,什麼都不缺。

一月三十一日,我們分手的二千七百九十三天,我突然呼吸困難,然後雙手麻痺。一個人乘搭的的士,載我到瑪嘉烈急症室。等候的半小時夠我飲泣的哭了三次。我想起你,想起一個被自己拒絕等待時候的你。你的無奈眼神好讓我看到,在玻璃窗急診字樣反射出來不屬於自己的,呆滯目光。是等待是懷念是感慨還是感動,我已經不想理會。我悔恨自己沒有抱緊那一刻你。這天,連感覺,連呼吸,我都完全失去了。

醫生只是說我疲勞過度便把我放走,好像當天在機場把你放走的我,沒有一絲感受。急症室門外的落葉苦苦的爬到腳下,叫我不費吹灰的力,卻一下子踏得粉碎。你的夢,是否同樣的因我無情而弄得粉身碎骨?

回到他家,他下班後,如常的坐在沙發上,看六點半新聞。我拖著身軀到睡袋似的被窩尋找溫暖。七點半,他把我弄醒了。他餓了要吃晚飯。這十二天,我如常的做他的溫馴小貓。唯一不同的是,我真的每天都睡十八小時。

二月十一日,大年初三,他要到馬場發新年財。睡了二百一十六小時的我醒了,拖著身軀,拖著行李,離開他的家,出走英國,趕於四月八日前,找到你,一個給我一輩子諾言,說愛我的王子。

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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