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吳淡如
‧ 自我解嚴
空氣中彷彿有無數熱氣泡上下浮動的那年夏天,我難掩興奮的展開了人生的新旅程,成為杜鵑花城的大一新鮮人。
不是杜鵑花的季節,但我卻有春風得意馬蹄忙的驕傲。
脫離了被我眉批為無聊的高中生涯,熱騰騰的九月仍然給我些許清涼的感受,我想,我解放了。當個高中生還真的很受約束,當年,只能剪齊耳根的西瓜皮,穿清一色制服,再難忍耐的課程,也還是得裝作很專心的樣子。
我想像中的大一是頭髮解禁、思想解禁、上課鈴聲解禁、戀愛解禁,再也沒有任何規條可以限制我了。
雖然,我唸的是法律系。法條多如牛毛,而且會隨著時代增多,改也改不完。但誰是完全了解哪個系在讀什麼,才將它填在志願表上的呢?除了朋友的影響外,我是在填表前一天看完一本叫作《丹諾自傳》的書,就自行決定將來要當個主持正義的律師。對法律沒有一點了解,家族中也沒人進過法庭,我怎麼會了解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大不同呢?我甚至不知道,我們的法院是沒有陪審團的,而法官也可以很不客氣叫律師閉嘴。
爸爸在放榜名單上找了半天才看到我的名字,他以為我會乖乖的唸文學院。看到我木已成舟的擅自決定,他完全不能接受。他對我咆哮說,當初他有個優秀同學,唸了法律系當法官,在白色恐怖時期,因為不服從國家的指揮,至今還下落不明,一定是被做掉了。我好好一個女孩子,幹嘛要走這條不歸路。
人家說初生之犢不畏虎,我是大一新鮮人不怕死。爸爸賭氣說要斷絕父女關係,我說,沒關係,那我自己去打工賺錢好了。
我大概是全台灣第一個考上第一志願,卻讓父母這麼生氣的可憐蟲吧。
天下父母總是很容易妥協的。沒多久,爸爸就自認倒楣,接受了他的女兒成為台大法律系學生的事實。
‧ 自作聰明的功夫
時間這麼多,該做什麼好呢?高三時期總是八堂課擠得滿滿的,晚上還要留下來自習,大一的時候,發現一天最多只有六堂課,下午一點到三點,白花花的陽光照得人頭暈目眩,卻沒課可上,剛開始,真不習慣,但也覺得幸福。我坐在大禮堂的陰涼台階上,享受著略帶燥熱的微風,一時無所適從。
我完全沒想到,學校有好多座圖書館,就算不想讀教科書,也還有各種期刊。
但很快的,我發現一天六堂課真的太多了。早上八點就有課也太辛苦。如果老師不點名,我寧願待在社團裡。幸運的是,台大的老師九成都不點名。
參加什麼社團才會「成長」呢?我壓根兒沒想過成不成長的問題,哪邊的學長對我比較好,我就往哪裡去,後來開始努力談戀愛,又覺得社團不好玩了,還是兩人世界最甜蜜。
一時被大量的自由擁抱的我,開始在中午十一點時和班上男同學蹺課吃自助餐(早點吃就不用排隊),到活動中心地下室打撞球,球技進步神速,學業繼續荒廢。上課變得越來越不好玩。
我自以為聰明,心想,考前再來抱佛腳就好了嘛,反正法條都可以背,我背書的功夫一向一流啊。
‧ 自由的代價
大一時在學業上遭受打擊再悲涼不過了。法律系當初都是有著濃厚鄉音的老老師,聽課實在吃力,再加上我發現自己對條文不是那麼有興趣,上課如同鴨子聽雷,沒多久就會分心,看窗外藍天白雲,規律的蟬鳴總不時淹沒老師沒有抑揚頓挫的聲音。
我大概只喜歡上李鴻禧老師的課,因為他上課前會先講兩個笑話。
我的腦袋一點法治精神都沒有。民法概論期中考時,我連甲方和乙方、債權人債務人都搞不清楚。
不只是法律課程使我想逃,通識科目的大一國文與英文更是挫折感的來源。國文老師是個認真教學的老夫子,他的口音一樣讓我感到很吃力,每次交作文,我總被批上「文不對題」、「不知所云」,沒有一次及格,老師還給過我二十六分的成績。
有一次我氣不過,請別系的同學捉刀,終於取得七十分,代筆的同學還嫌分數低,我真有說不出來的淒楚。這種下場,豈不令一向自以為對古典文學有相當造詣的人如遭雷殛。
英文老師則是一位超級刻薄的女老師,如果她看我們的穿著不順眼,就會破口大罵,口頭禪則是:「你們學了六年英文,竟然這麼低能。」上一屆聽說她在歷史系教課,搞得全班向學校陳情,拒絕上課,學校大概覺得法律系的學生比較堅強吧,將她派到法律系來,整治我們這個「台獨搖籃」(太多的民主運動前鋒均是本系學長姐,因而我們不時被冠上這個名)。當初法律系學生採單號雙號分班,就在緊鄰的教室上課,班上同學互相調侃,說是一牆之隔,天堂地獄,我很不幸的身陷鐵幕。
每次上課時,我們總屏息以待老師抽問問題,像是奧茲維斯集中營的猶太人,卻不時聽到隔壁班的笑聲。真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那些笑聲令人不忍聽聞,怪命運捉弄人。
現在的學生有選老師的權利,還可以填寫教師評鑑的問卷,在當時是不可思議。
不只通識科目如此,我連國父思想老師說些什麼都聽不懂,他是唯一會點名的老師,一點完名,我就從後門蹺頭。
同學們給我取了個外號,叫作蹺課大王,他們對於一個畢業自北一女、照理應該是乖乖女的同學,每天一上課只想要蹺課的決心,感到無比驚訝。我當然也不是唯一一個蹺課的,班上有些「哥兒們」,使個眼色,傳個紙條,就會義不容辭的陪我打撞球去。
學科不好也就算了,上體育課也是苦刑,只會打小球的我,一跑四百公尺,就頭昏眼花,一無是處的感覺,把我打得像隻不斷落水的狗。
‧ 聰明反被聰明誤
蹺課總會有報應的,考完試後,我到發表成績的「哭牆」看,天哪,有三分之一的學分不及格,國文、國父思想、民法概論、中國通史……及格的科目,也是超低空飛過。
我可能還得罪了不少人,有人把我不及格的部分用紅筆畫出來,顯得特別醒目。我簡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不是個所向無敵的優等生嗎?我問自己,怎麼可能不及格?
還有學長走過來「安慰」我:「學妹,你是聰明反被聰明誤。」我羞愧已極,自尊心一敗塗地。
還好那時學校讓我們補考。好漢做事好漢當,那個暑假,同學們努力拷貝筆記給我,我也非常努力的補考,終於讓每一科成績過六十分。那個暑假過得太煎熬了,我暗自發誓,無論如何,我再也不要補考。
升大二時,對本科系沒興趣的人,多半忙著轉系,我不是不想轉而是成績再怎麼平均都太糟,轉不出去,這一唸,只好唸到了畢業。後來成績雖然漸入佳境,但大學畢業的平均學科分數剛好是七十九點七九分。如果我出國唸書,申請學校的成績便剛好淪為B,都是大一惹的禍。能畢業要感謝所有不吝於借我筆記的同班同學,他們現在絕大多數都從事本行,成為優秀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他們也很訝異,一個作文從來不及格的同學,後來成了一個文字工作者,世事難料啊。
‧ 教訓之後的成長
那一年的經驗,到底給了我什麼教訓呢?我想,沒有浪費過生命的人,不會曉得浪費生命的空虛可怕吧。沒有置之於死地而後生,也不會明白一切都有轉機。
我開始明白,偷懶鬼混付出的代價最大。不要等到要懺悔時才悔改。
雖然大學畢業後唸了中文研究所,發誓不要再翻六法全書,但我總沒後悔,當初唸了法律系,好像是冥冥中命運安排,要我轉不出去;到底它強迫我的腦袋變得有條有理且較為周密實際,沒有一路風花雪月軟趴趴沒主意。我常常不知不覺變成一個法律系的學生,說起理由來就是一……,二……,三……,構成要件不得不清晰。
只要合法,我的堅持就是「千萬人吾往矣」,只要是我的理想,我就願意為它付出代價。我明白:人生,努不努力,都一樣要付出代價。我選擇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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