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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11 21:00:38| 人氣19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牧會筆記(15):在仇恨之處更要有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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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載
丹麥「日德蘭郵報(Jyllands-Posten)」
在去年九月刊登了十二幅漫畫
其中一幅是回教先知穆罕默德戴著頭巾
揮舞著刀劍
看起來有如恐怖分子
另一幅描繪他站在天堂大門口警告自殺炸彈客
天堂已無處女可提供殉道者無限的性樂


回教世界認為此舉對先知大不敬
除強烈抗議
也正以激烈手段報復之:在各地焚燒丹麥、挪威大使館
教唆各種反西方行動……
一場混雜著宗教尊嚴與堅持言論自由的大戰於是開打焉


西方世界長期處在回教激進教義派的恐怖威脅裡
因此仇視回教是有理由的
這次引起爭議的漫畫即是在這樣的偏見中產生
對回教國家而言
穆罕默德不只是先知
更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違者嚴懲


1988年「後殖民小說教父」
塞爾曼.魯西迪在英國出版一本「魔鬼詩篇」
因書中間接侮辱穆罕默德
結果被回教世界下達全球追殺令
直至今日依然有效
去年藝人吳宗憲在媒體上說
「伊斯蘭教不吃豬肉,是因穆罕默德靠喝豬奶才活下來」
說完即遭到強烈的反彈與抗議


或許對西方人而言
「自由」是他們經歷數百年的奮鬥
犧牲無數、最後得之的珍貴寶物
某種意義上它象徵了一種西方精神
但「自由」不等同於「任意而為」
我想如何就如何
「自由」依然必須遵守某種法則
那就是彼此尊重
談到「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新聞自由」時
一樣不能免俗
否則受到攻擊的一方是否也應有「反擊的自由」呢?


馬太福音七:2
「你們怎樣評斷人,上帝也要照樣審斷你們;
你們用甚麼量器來量,上帝也要用同樣的量器量給你們」
在做任何名以「自由」的事之前
如果能不忘「互相尊重」的前提
肥貓認為能減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就怕人以真理自居
「自由」地碰觸、甚至踩踏對方的禁忌
惹惱對方不得不反撲時
其實那也不過是自找麻煩罷了

台長: 肥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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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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