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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識*律藏*一二 2012-09-06 10: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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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藏(巴利語:Vinaya-piaka,梵語:vinayapiaka),又稱毘奈耶藏,佛教術語,為三藏之一,是毗奈耶的集合,內容是有關佛教戒律的規定與討論。雖然不同宗派的細部戒律不盡相同,也各自有不同的見解,擁有自己的毗奈耶,但是根本的波羅提木叉則是相同的。

 

現今佛教的三大主流中,以南傳佛教的律藏最為古老,也最接近佛教戒律的原貌。南傳佛教起源於分別說部,保留了上座部的戒律傳統,其缺點是固守自己門派的見解,缺少彈性。

 

漢傳佛教的律藏最為廣大。漢傳佛教收集了印度所有部派的不同毗奈耶,形成了律藏,兼容並蓄是它的特色。傳統上,漢傳佛教以《四分律》、《五分律》與《僧祇律》三者為主流,而其中又以《四分律》最為人所接受,律宗就是以研習《四分律》為主。除了印度傳來的戒律之外,禪宗寺院也制定了自己的戒律,如百丈清規。受到大乘佛教影響,菩薩戒在中國也廣受歡迎。

 

藏傳佛教的形成較晚,但是因為它接近印度佛教,因此直接吸收了許多印度佛教的精華。藏傳佛教以說一切有部的戒律為主,選擇性的吸收其他宗派的戒律,形成自己的律藏。在顯教戒律之外,因為密宗盛行,藏傳佛教也很注重三昧戒。

 

南傳佛教《巴利文大藏經》的《律藏》依內容可分為三大部分:經分別(Sutta-vibhaga)、篇章(Khandhaka)和附隨(Parivāra)。《律藏》通常分為五大冊。

 

《經分別》的「經」(Sutta)是指《比丘巴帝摩卡》(Bhikkhupātimokkha)和《比丘尼巴帝摩卡》(Bhikkhunī-pātimokkha)兩部戒經(又作本母)。「經分別」即依制戒因緣、文句分別、犯例舉要、犯與不犯等,逐條解釋比丘的227條學處和比丘尼的311修諸學處。「經分別」側重在「止持」(vāritta),即為佛世尊所禁止、不能做的行為,比如比丘不能行淫、不能殺生、不能接受金銀錢、不能非時食等等。比丘尼另加多四條: 不能有情慾磨擦、不能覆藏過錯、不能隨舉三諫仍不捨、不能連有八件事。

 

《經分別》分為《巴拉基咖》和《巴吉帝亞》兩冊。

 

《巴拉基咖》(Pārājika), 意譯是驅擯:解釋比丘的四條巴拉基咖(pārājika), 比丘尼的八條驅擯戒。 桑喀地謝沙(saghādi-sesa)、意譯為僧殘: 觸釋比丘的十三條僧殘戒及比丘尼的十七條僧殘戒。 二不定(aniyata), 只有比丘戒, 此二條不通比丘尼戒。 尼薩耆亞巴吉帝亞(nissaggiya pācittiya), 比丘有三十條。比丘尼亦有三十條, 比丘與比丘尼共通的有十九條。

 

《巴吉帝亞》(Pācittiya):解釋比丘的九二條巴吉帝亞(pācittiya), 有十九條不通比丘尼戒; 比丘尼有一六六條, 有七二條與比丘戒同。 悔過(pāidesanīya): 比丘有四條, 比丘尼二條。 眾學法(sekhiya): 比丘與比丘尼共通七五條。

 

滅淨法 (Adhikaraasamathā): 比丘與比丘尼通七條滅淨法。

 

《篇章》側重在「作持」(caritta),即佛世尊制定應當做的行為。比如應當如何讓人出家、達上,僧團應當如何進行誦戒,袈裟應當如何縫製,住所應當如何建造等等。《篇章》分為《大品》和《小品》兩冊。

 

《附隨》獨立為一冊。《附隨》相當於律藏的附錄,依不同的方式和角度對「經分別」和「篇章」進行分析、說明。從律文的體裁以及第一分中所列出的歷代傳承名單來看,此「附隨」部分應該是在蘭卡島最後編寫成的。《附隨》(Parivāra),相當於附錄,一共分為19品,以不同的方式解釋前面的戒律內容。

 

南傳佛教《巴利文大藏經·律藏·巴拉基咖》中記載佛陀說:諸比庫,緣於十義,我為比庫們制定學處:為了僧團的優越,為了僧團的安樂;為了折服無恥之人,為了善行比庫們的安住;為了防護現法諸漏,為了防禦後世諸漏;為了無信者生信,為了已信者增長;為了正法住立,為了資益於律。(Pr.39)

 

比丘戒: 為十種利益, 比丘們, 為比丘制定學處。

1. savghasutthutaya 為僧團的清淨

2. savghaphasutaya 為僧團的和樂

3. dummavkunam puggalanam niggahaya 為調伏眾惡人

4. pesalanam bhikkhunam phasuviharaya 為比丘眾的安樂住

5. dihadhammikāna āsavāna savarāya 為防止現世諸漏

6. samparāyikāna āsavāna paighātāya 為擊退來世諸漏

7. appasannāna pasādāya為引導沒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

8. pasannāna bhiyyobhāvāya 為引導已生信心的人更增長

9. saddhammahitiyā 為正法久住

10. vinayānuggahāya 為受持戒律

 

比丘尼戒: 為十種利益, 比丘們, 我為比丘尼制定學處

1. saghasuhutāya 為女性僧團的清淨

2. saghaphāsutāya 為女性僧團的和樂

3. dummakūna bhikkhunīna niggahāya 為調伏眾惡比丘尼

4. pesalāna bhikkhunīna phāsuvihārāya 為比丘尼眾的安樂住

5. dihadhammikāna āsavāna savarāya 為防止現世諸漏

6. samparāyikāna āsavāna paighātāya 為擊退來世諸漏

7. appasannāna pasādāya 為引導沒有信心的人生起信心

8. pasannāna bhiyyobhāvāya 為引導已生信心的人更增長

9. saddhammahitiyā 為正法久住

10.vinayānuggahāya 為受持戒律

(vin parajika bhikkhunivibhango)

 

南傳佛教《巴利文大藏經》未有任何禁止居士讀律的記載,南傳上座部佛教允許居士閱讀全部律藏。南傳上座部僧團亦鼓勵在家居士學習和了解比庫學處。

 

《巴利文大藏經》·增支部·第3.13.129 : 諸比庫,這三種東西是亳無隱瞞的照耀給人們看的。三者為何?一為明月、二為炎陽、三為如來經、律也。

 

《巴利文大藏經》·長部·沙門果經(Samannaphala Sutta)佛陀向在家人阿迦答沙都王(Ajātasattu)詳細解說了「比庫如何具足戒行」的「小分戒、中分戒、大分戒」。

 

漢傳佛教律有:化地部的《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大眾部的《摩訶僧祇律》,法藏部的《四分律》,迦葉部的《解脫戒經》,說一切有部的《十誦律》,根本說一切有部《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及大乘的《梵網經》等。

 

佛教制度中半月誦戒主要進行羯磨和誦出戒文。羯磨(梵語:karma)就是做「如有犯戒者必須先行發露懺悔」等事情。比丘羯磨時必須先清場,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居士等不得在場,在這個問題所有部派都是一致的沒有任何爭議。漢傳佛教有「白衣不得聞律」、「不為未受具足戒者說」的說法。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問曰。仙人墮處有幾許苾芻。答曰。強逾二萬。問曰。苾芻之眾其數已多。所有經典未知多少。報曰。苾芻經典總有三藏。問曰。其一一藏數量如何。報言。一藏頌有十萬。問曰在家俗侶頗得聞不。報言。得聞二藏謂論及經。毘奈耶教是出家軌式。俗不合聞。」

 

《摩訶僧祇律》:「佛告諸比丘。依止舍衛城者皆悉令集。以十利故與諸比丘制戒。乃至已聞者當重聞。若比丘知他比丘麁罪。向未受具戒人說。除僧羯磨。波夜提。比丘者如上說。知者若自知若從他聞。麁罪者。四事十三事。未受具足者。除比丘比丘尼。雖比丘尼受具足亦不得向說。說者語前人令知。除僧羯磨。羯磨者若白不成就。眾不成就。羯磨不成就。是不名羯磨。若白成就眾成就羯磨成就。是名羯磨。世尊說無罪。波夜提者。如上說。若比丘知他麁罪。僧未作羯磨者。不得說彼麁罪。若有人問。某甲比丘犯婬飲酒者。應答言。彼自當知。若僧已作羯磨者。不得循巷唱說。若有問言。彼比丘犯婬飲酒者。比丘應問彼言。汝何處聞。答言。我某處聞。比丘應答言。我亦如是處聞。若比丘向未受具戒人。說比丘四事十三事。得波夜提。說三十尼薩耆九十二波夜提。越毘尼罪。說四波羅提提舍尼法眾學威儀。越毘尼心悔。說比丘尼八波羅夷十九僧殘。得偷蘭罪。三十尼薩耆百四十一波夜提八波羅提提舍尼眾學威儀。得越毘尼心悔。說沙彌沙彌尼十戒。得越毘尼罪。下至俗人五戒。得越毘尼心悔。」

 

「佛住舍衛城。爾時比丘為未受具足人。說五眾罪波羅夷乃至越毘尼罪。後比丘入聚落中。俗人言。長老。汝犯波羅夷罪乃至越毘尼罪。諸比丘聞已慚愧。以是因緣。具白世尊。佛言。汝等云何為未受具足人。說波羅提木叉五篇罪。從今日後不聽向未受具足人說。得教語汝不得作非梵行不得盜不得殺生不得妄語。如是比得為說。若為未受具足人。說波羅提木叉五篇名者。越毘尼罪。」

 

古來就有在家眾不適合閱讀律藏的說法,如今拜科技發達之所賜,一般人向來不易接觸的律藏,經由 CBETA 整理校對公開之後,已成為網路上隨手可得的資訊,故針對在家眾是否適合閱讀律藏的問題,在此引用一些簡單資料以供大眾參考。

 

歷來刊刻大藏經的工作基本目標是:蒐集完整、辨析真偽、分類編目、刊行流通。只要是來源有根據的佛典,原則上是經、律、論等三藏全部刊行。不會因「在家眾可以或不可以讀律」的顧慮,而有取捨,或加上「在家眾可以或不可以讀律」的標示。既然,CBETA 現階段的目標是製作電子大藏經(我們是依大正藏版本)。所以,我們就按照歷來刊刻大藏經的原則進行即可。至於「在家眾可以或不可以讀律」的問題,與「刊刻大藏經的原則」無直接關係,這些是戒律上的論題,底下提出些許看法以供參考。

 

有關在家眾能不能讀出家律典,大體可從以下幾點來談:

 

一、嚴格說來「出家律典」包含「比丘、比丘尼戒」與「沙彌、沙彌尼戒」。若是「沙彌、沙彌尼戒」的話,在家眾也是可以研讀的。

 

二、佛世時已有半月半月誦戒,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分開誦。誦戒時主要分兩部分:(1)「羯磨」:如有犯戒者,必須先行發露懺悔.....等。(2)「誦出戒文」:當時主要是靠背誦(可能還沒有文字),由一人代表誦出。

 

三、比丘「羯磨」時,必須先清場,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居士等不得在場。由於在「羯磨」時已經清場,「誦出戒文」時他們通常是不在場的,因此居士等是無法聽聞出家戒律。同樣的,即使是出家眾,比丘尼、沙彌、沙彌尼也是無法聽聞比丘戒的。

 

四、受三壇大戒時,「沙彌戒」、「菩薩戒」都是事先講解,但「比丘戒、比丘尼戒」則是受完具足戒之後才解說的。或許有人會質疑「未受戒前還不知道戒的內容,如何受戒呢?」有關此問題也曾請教過印順導師,導師回答說:(1)在印度或南傳國家,受比丘戒的儀式很簡單,短時間就可完成了。也沒有詳細解說 250 戒或 347 條戒的開遮持犯(各律典戒條數目不一)。(2)「受比丘、比丘尼戒」,主要是「審核可不可以接納這個人入僧團」,有點類似「通關的關卡」,不是單純從「個人」能否行持來考慮;至於行持方面,都是在受完戒後在僧團裡跟著大眾隨分學習的。

 

五、「比丘戒等出家律典」在家眾是否能閱讀,大德們有不同的看法:(1)有的認為在家眾研讀出家律典,並沒有需要,有時反而會增加疑惑,甚至造成造成戒障,所以還是以「不要研讀」為宜。(2)有的認為主要是「懺悔羯磨」時,在家眾不得參與(這一點沒有爭議,所有部派、律師看法均一致);至於研讀「出家律典」,若有心想出家或想隨分持守出家戒者則無妨。(若存心找缺點批評他人者則心態可議,不該!)

      

巴利三藏未有任何禁止居士讀律的記載,上座部佛教允許居士閱讀全部律藏。南傳上座部僧團亦鼓勵在家居士學習和瞭解比庫學處。

 

諸比庫,這三種東西是亳無隱瞞的照耀給人們看的。三者為何?一為明月、二為炎陽、三為如來經、律也。《南傳上座部佛教經藏》·增支部·3.13.129

 

律藏記載《律藏·巴拉基咖》中記載佛陀說:諸比庫,緣於十義,我為比庫們制定學處:為了僧團的優越,為了僧團的安樂;為了折服無恥之人,為了善行比庫們的安住;為了防護現法諸漏,為了防禦後世諸漏;為了無信者生信,為了已信者增長;為了正法住立,為了資益於律。”(Pr.39)

 

義注在解釋為了無信者生信,為了已信者增長時說:為了無信者生信:有了學處的制定,那些無信心但卻知道學處的制定、或者見到比庫們遵照學處而行的智者們會說:‘對於世間上大多數人染著、穢惡、愚昧之事,這些沙門釋迦子卻能遠離、離而安住,他們確實行難行之行,確實行重大之行。從而生起信心,就像看了律藏後的邪見者三吠陀婆羅門一樣。所以說為了無信者生信

 

為了已信者增長:那些對佛教有信心的善男子知道了學處的制定,或見到比庫們遵照學處而行,[]:‘啊,這些聖尊行難行之行,他們終生只吃一餐、行梵行、守護律儀。從而信心越來越增長。以此故說為了已信者增長”(Pr.A.39) 從佛世尊為了無信者生信,為了已信者增長這兩項利益而制定諸學處來看,在家人瞭解和學習比庫學處是很有必要的。

 

經藏記載《南傳上座部佛教經藏》·長部·沙門果經(Samannaphala Sutta) 記載,佛陀向在家人阿迦答沙都王(Ajātasattu,阿闍世王)詳細解說了比庫如何具足戒行小分戒、中分戒、大分戒

 

誤解的根源《南傳上座部佛教律藏》·九十二巴吉帝亞法(pācittiya·第一 妄語品〔九〕任何比庫,將某比庫之粗罪,向未受比庫戒(具足戒)者說的,除非得到該比庫同意外,巴吉帝亞(波逸提)罪。 粗罪者:四巴拉基嘎及十三桑喀地謝沙(四波羅夷及十三僧殘)。有的人寫文章將與上述記載相應的《摩訶僧祇律》等的晦澀的古文斷章誤讀,把律藏本意是不得向未受具足戒者說某比庫的粗罪,解釋為不得向未受具足戒者說律,這上座部佛教無關。

 

居士讀律之功德--在家居士瞭解比庫戒律,至少可以獲得以下五項功德:1、增長對佛法以及僧寶的淨信心;2、佛陀的教法包括正法與律兩大部分,明白戒律有助於更完整地學習世尊的正法、律;3、懂得如何通過如法、如律的方式護持僧團和比庫;4、對某些比庫輕慢、違越戒律的言行進行監督和勸諫。5、對於有心出家者,可先打好戒律基礎,做好梵行生活的準備,出家後便可以少犯戒並致力於禪修。

 

佛陀滅度之後,大迦葉于王舍城主持的第一次集結(又稱為王舍城集結),優婆離誦出律藏,阿難誦出經藏(即後世傳承的五部《阿含經》),結集了佛教的基本經典與僧團戒律。

 

阿含經包含了原始佛教的基本教義。法藏之分為4部或5部阿含。 北傳方面稱《長阿含經》、《中阿含經》、《雜阿含經》和《增一阿含經》南傳方面有5部,稱《長部經典》、《 中部經典》、《相應部經典》、《增支部經典》、《小部經典》。此中前4部與北傳四阿含經大體相當 ,但經文數目、排列以至部分內容都互有差異。

 

《長阿含經》序認為,阿含經乃“萬善之淵府,總持之林苑”。《翻譯名義集》把“阿含”譯為“無比法”或“教”,意思是“法之最上者也”。阿含法義本來就很深,加上早期未有文字經典前,都是靠背誦,所以詞句都儘量力求精簡。凡事有利就有弊。精簡又含有深義的經文,眾生不是看不懂、沒興趣,就是以為懂,但卻曲解法義。加上有很多的精華都是要真修實證才能體悟到,若光從文字上去理解,極易產生誤解。

 

佛教的基本教義如四諦、四念處、八正道、十二因緣、十二分教、無常、無我、五蘊、四禪、四證淨、輪回、善惡報應等論點,所以可以說阿含經是一切佛法的總支,包含了佛法最為上乘的精妙,不能因為他是小乘經典就不去讀它。不僅僅要讀它,更要盡力去修持,去實證它,這樣才能瞭解他的精妙,它的博大精深。

 

 

          

台長: 幻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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