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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2 12:13:30| 人氣6,880|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中市~自辦重劃區的「單元一」、「單元二」及「單元三」等市地重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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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安和重劃區 將換發權狀媲美台北信義區的台中市七期重劃區,周遭3個自辦市地重劃案,已進入尾聲。其中,寶成國際集團主導「單元一」的安和自辦市地重劃區,本月下旬,將進入土地權狀的換發作業,最快12月底前可完成。屆時,寶成集團可分回與購入土地面積,總計約1.3萬坪。中部建商以平均每坪土地市價35萬元計算,寶成集團可分回與購入的土地總價值,至少在45億元以上。升格為直轄市的台中市,目前自辦、公辦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案,由原13處,再增至34處。其中,台中市的新都自辦「單元十四」的市地重劃區,去年3月已完成驗收作業,拔得頭籌。緊接著,台中市自辦的「單元一」、「單元二」及「單元三」等3個市地重劃區,也陸續進入土地權狀換發或土地分配公告等作業。寶成表示,旗下倍利開發擁有單元一的土地面積,約 8,683坪,重劃完成後,約可取得 4,341.5坪的土地;另安和重劃會委託集團旗下倍利開發轉投資的寶慶開發,辦理單元一的土地重劃作業,重劃完成後,集團還可購入8千多坪的抵費地。寶成可分得土地中,有一塊位於台中中港路旁,呈現「L字型」土地,總面積約4千多坪,屬於住一、住二用地,土地潛在利益最被看好。另其旁的地主─慈濟功德會,同樣也可分回近 2,000坪土地。對於上述土地,寶成集團先按兵不動,不過,因斜對面就是寶成企業總部、裕元花園酒店,及福華飯店,很適合做商場用地,目前當地每坪土地市價,可上看5、60萬元。建商認為,在扣除寶成集團投入安和重劃區資金近27億元後,寶成手中持有安和重劃區土地的潛在利益,近20億元。參與「單元一」的安和自辦重劃區主要投資者中,寶成約占55%股權、東興土地重劃總經理馬倉國,約占

台中市土地重劃區分佈概要



第一期大智市地重劃成果

辦理時間:
54.12~56.8

重劃總面積:
14.5283公頃

提供建築用地面積:
11.0995公頃

範圍:
東起大興街
西至立德街
南迄仁和路、建智街、建興街各一部份
北臨建德街



第二期麻園頭市地重劃成果

辦理時間:
59.6~60.2

重劃總面積:
24.2614公頃

提供建築用地面積:
17.5778公頃

範圍:
東起美村路
西至忠明南路
南迄向上路
北臨忠誠街





第三期忠明市地重劃成果

辦理時間:
64.3~64.11

重劃總面積:
18.6491公頃

提供建築用地面積:
10.9186公頃

範圍:
東起美村路
西至忠明南路
南迄忠誠街、公益路
北臨中港路




第四期中正、東山市地重劃成果


辦理時間:
68.2~69.8

重劃總面積:
440.6556公頃

提供建築用地面積:
311.0398公頃

範圍:
東起遼寧路接北屯路
西至台中港路
南以忠明南路接青島路為界
北臨長安路接大連路







第五期大墩市地重劃成果

辦理時間:
72.6~74.1

重劃總面積:
228.3124公頃

提供建築用地面積:
156.7420公頃

範圍:
東起忠明南路
西至文心路
南以大墩西二街接大墩三街接大墩一街
北臨大墩二十街、寧夏路




第六期干城市地重劃成果

辦理時間:
76.2~79.1

重劃總面積:
19.4306公頃

提供建築用地面積:
13.1627公頃

範圍:
東起進德路
西至雙十路
南迄南京路
北臨自由路


第七期惠來市地重劃成果

辦理時間:
79.2~81.11

重劃總面積:
353.3983公頃

提供建築用地面積:
202.5476公頃

範圍:
東起文心路
西至環中路、河南路
南迄大墩四街
北臨台中港路



第八期豐樂市地重劃成果

辦理時間:
77.7~80.12

重劃總面積:
148.7966公頃

提供建築用地面積:
86.4580公頃

範圍:
東起精誠南路
西至黎明路
南迄永順路、文心南路
北臨永春東路、南屯路




第九期旱溪市地重劃成果

辦理時間:
79.4~83.4

重劃總面積:
120.5302公頃

提供建築用地面積:
72.5515公頃

範圍:
東起六順路
西至旱溪東路
南以東英一街
北臨十甲路、精武路南側



第十期軍功、水景市地重劃成果

辦理時間:
82.9~89.2

重劃總面積:
221.2018公頃

提供建築用地面積:
118.0421公頃

範圍:
東起景中路
西至旱溪西路三段
南以太原北路、軍功路
北臨松竹路





第十一期四張犁市地重劃成果

辦理時間:
82.2~86.8

重劃總面積:
141.0193公頃

提供建築用地面積:
78.2623公頃

範圍:
東起昌平東六路、崇德路二段
西至崇德十路接梅川東路五段
南迄大連路二段
北臨豐樂路、豐樂北二路




第12期福星市地重劃

規劃時程:
93年2月27日至97年12月31日

內容:
一﹑第十二期重劃計畫書,經內政部於九十三年八月十日核定,本府於九十三年八月十六日至九十三年九月十五日公告三十天,重劃計畫書公告期間,於九十三年九月一日假至善國中辦理十二期重劃座談會,說明重劃意旨及重劃負擔情形,重劃計畫書內容土地所有權人平均重劃負擔比率44.99% 。

二﹑十二期重劃各工區地上物查估工作由本府建設局土木課及經濟局農林課負責,查估完成於公告確定後,定期通知建物所有權人領取地上物補償費,陸續自93年10月至95年2月辦理地上物補償費發放工作,有關重劃區前後地價已於96年7月5日經地價評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三﹑重劃區工程部分,分三工區進行,本府於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與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局簽約,辦理樁位清理及工程規劃﹑設計﹑發包﹑施工﹑監造,第一工區工程之規劃設計完成後,於九十三年十月十八日由強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得標,於九十三年十月二十六日舉行動工典禮,除80環中路污水管線工程案評估再行施工外,其餘已於96年4月26,27日辦理工程完工驗收;第二工區於九十四年八月二十三日由森業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得標,並於九十四年十一月一十五日動工,預計於九十七年三月底竣工;第三工區於九十四年八月三十日由新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得標,並於九十四年十一月一日動工,預計於九十七年三月上旬竣工。

四,為辦理第12期市地重劃區土地分配之需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59條規定,奉內政部95年11月13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50053980號函核定,訂於95年12月1日至97年5月31日止公告禁止或限制事項如下:一,土地移轉,分割或設定負擔。二,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並於96年11月20日至21日在西屯區公所辦理土地分配說明會。

五,第12期福星市地重劃區訂於3月10日至4月8日於本府,西屯區公所,中山地政事務所及中興地政事務所之公告欄,辦理土地分配成果公告30天,土地所有權人可於公告期間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20分前往本市中山地政大樓四樓視訊室閱覽分配之圖冊資料,如有異議得於公告期間內向主管機關以書面提出異議。未提出異議或逾期提出者,其分配結果於公告期滿時確定。(發布時間:2008年3月5日8時34分31秒 / 發布單位:重劃科)




13期公辦市地重劃


一,本市第13期大慶市地重劃區為本市整體開發區第6,7單元,本期重劃預算業經本市議會第16屆第4次大會審議通過,因重劃區折價抵付共同負擔之土地概估約百分之五十,已超過平均地權條例第六十條第三項規定: “折價抵付共同負擔之土地,其合計面積以不超過各該重劃區總面積百分之四十五為限“ ,故需徵求區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且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區內私有土地總面積半數之同意,現同意人數為50.54 %,同意面積61.10 %,已符合平均地權條例第六十條第三項規定。

二,重劃範圍:東以西川一路建築線為界,西至環中路及南屯溪為界,北至文心南七路道路中心線為界,南迄建國北路已開闢道路為界,重劃總面積約為229.57公頃。

三,都市計畫之細部計畫業經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25次會議審查完竣,惟因縣,市界及建國北路之重劃範圍涉及主要計畫變更,需送請內政部都委會審議,尚未發布實施,為免影響重劃進度,業於97年8月21日上午9時30分於中山地政大樓5樓視廳室邀集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及本府各單位召開本市第13期市地重劃區都市計畫樁位,測定,埋設及工程規劃設計,發包,施工監造,驗收等委託協議研商會議,並於97年9月25日簽訂第13期市地重劃區都市計畫樁位,測定,埋設及規劃,設計之現況測量委託協議書,中心樁位測定業於98年1月20日完成,已由本府都市發展處驗收完竣,現況測量自簽約之日起225日曆天內完成,該處業於98年5月6日將成果送達本府,已於98年5月26日辦理初驗及98年7月7日辦理复驗,並於98年8月19日辦理正式驗收。重劃工程規劃設計,發包,施工監造協議書業與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簽訂,並自於98年1月1日起算,依協議書第六條規定:於本府提供都市計畫圖,地形圖及樁位點交後,於12個月後完成第1個標案之設計及工程預算書。重劃計畫書業於98年3月10日以府地劃字第0980042996號函請內政部核定,惟內政部於98年3月11日以內授中辦地字第0980042349號函示,請於重劃區所在都市計畫變更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案依程序發布實施後,將其發布日期及文號補注於重劃計畫書,再將補注後之重劃計畫書報部正式核定,地上物查估本府建設處及經濟發展處業已發包完竣,預計9月底及11月底完成。本期重劃主要計畫業經內政部核定,細部計畫因區內“輔之居”已於98年3日10日公告為台中市歷史建築,需辦理細部計畫變更,98年7月31日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38次會議業已審議通過修正道路系統並調整公共設施,現由都市發展處辦理發布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程序程序中,俟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發布實施,重劃計畫書報內政部核定後,將公告重劃計畫書並舉行土地所有權人座談會,積極辦理市地重劃之開發。(發布單位:重劃科 / 發布時間:2009年8月12日)




14期重劃區強調發展地方特色

有關台中市第14期市地重劃範圍涉及的「擬定台中市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單元九、十、十一)細部計畫」案,經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處完成規劃、台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核定及公告實施程序,已經於98年6月26日公告發布實施。

整體發展地區主要以鄰里住宅型態發展為考量,經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變更後,本計畫範圍內主要計畫劃設土地使用分區包括住宅區、商業區兩類。主要計畫劃設住宅區面積合計228.1079公頃,佔全區56.55%。而商業區劃設面積為20.2376公頃,佔全區5.02%。

而現有主要計畫公共設施用地中,學區部分,文小用地主要計畫於本細部計畫區所劃設文小用地共4處,面積合計13.5367公頃。而文中用地共有4處,面積合計15.7589公頃。

本計畫區即為整體開發地區第14期市地重劃範圍之單元九、十、十一範圍,為環繞台中市傳統四張犁地區聚落外圍農業生產地帶,原屬都市發展之邊緣區域,近年來因崇德路、松竹路、環中路先行開闢連貫大雅、潭子等地,以及洲際棒球場開發啟用,本區已成為台中市重要入口意象地區。

計畫內容主軸強調發展地方環境特色,共分為:「聯外交通機能優良」、「運動休閒特區」、「優質住宅環境」、「文教人文特區」及「四張犁、水湳聚落機能」等5大特色。

惟本區發展現有主要道路兩側密佈臨時性建築,與整體都市景觀風貌極不協調。為改善都市整體景觀,並解決優先地主先行出具土地使用同意書供開闢公共設施使用問題,本案依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內容之指導,將原本三處單元整併為一細部計畫區,並依台中市公辦重劃次序訂為「第14期重劃區」,以期透過整體性規劃評估,提升都市規劃效率,並藉由公部門辦理重劃開發機制,引導都市土地合理及有效率開發。

計畫範圍北以80米環中路道路北側境界線為界、東以30M-8~ 20M -29道路境界線、12M-220(昌平路)道路中心線、豐樂北二路道路中心線、25M-9(崇德十路)道路中心線、30M-11(梅川東路)為界、西以市114北側為界。計畫範圍總面積合計403.3882公頃。

台長: 美夢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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