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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8-23 19:11:29| 人氣4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統獨答客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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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阿扁的「憲改白皮書」搞台獨,這是不是真的?

要回答這個問題,一樣要先確立兩個前提:一是怎樣做叫搞台獨?二是阿扁的憲改白皮書是哪裡在搞台獨?

回歸阿扁的憲改白皮書來看,裡面可能與統獨相關的是第一章確立台灣的國家地位。第一部份為承認台灣現狀的主權獨立國家地位,其主要是整理目前的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認為1991年台灣進行的修憲,已經將事實上的獨立推進到法律上獨立的階段。在此沒有任何變動的建議,只是對已存在條文的整理與詮釋!

第二部份為明確化台灣的主權獨立國家地位,其認為現行憲法有些部分可能引發爭議;爰建議修憲,將中華民國(台灣)的領土作一適當、明確的確認。例如規定:
「中華民國之領土包括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其附屬島嶼以及其他國家權力所及之地區。憲法第四條之規定不適用之。」
或規定:
「本憲法適用於台灣地區。本憲法所稱之台灣地區指中華民國主權所及之區域,大陸地區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所及之區域。」都是可以考慮的選擇。

第三部份則是台灣主權獨立狀態之變更,應經台灣人民公投同意。此部份不必多言,其舉出如新加坡之憲法第六條規定:將獨立新加坡共和國之全部主權拋棄,而合併或加入其他主權國家,應經全國公民複決。這部分可說是三位主要總統候選人之共識,爭議不大。

所以爭議最大的應當是在第二部分,有人認為這是在「搞台獨」。問題是以實質來論,只要「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對中共來說:就是台獨!難道我們的憲法不認為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而且以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來看,無論是在民代與總統選舉等;都已經將其適用的地域範圍自動限縮在台灣地區,從此不再包括彼岸。所以這個部分的實質早已經落實在增修條文中,它只是為了避免無謂的爭議;建議將其更清楚的表達。

所以在實質的部分,是早從1991年就已經存在。在文字的部分,它只是提出兩種建議與選擇;而非定稿,如果認為文字有不妥之處;當然可以再討論!所以如果說阿扁的白皮書是在搞台獨,那他搞的是從1991開始就存在我們憲法增修文中的台獨!

台長: 凱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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