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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空氣重污染專項應急預案(2018版)

有效應對本市空氣重污染,建立健全高效協調有序的空氣重污染預警和應急機制,減緩空氣污染程度,減輕空氣污染對市民健康的影響,保護公眾身體健康。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環境保護部關於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環辦〔2013〕106號)、《上海市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辦法》、《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空氣重污染的應對。

本預案所稱空氣重污染,是指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大於200。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強化管理,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科學預警、及時響應,部門聯動、社會參與。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上海市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組(以下簡稱 市工作組 )統一組織指揮本市空氣重污染應對工作,由分管副市長擔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擔任第一副組長,市環保局、市氣象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市有關職能部門和各區政府為成員單位。市工作組按照 統一協調、市區聯動、分工負責、各司其職 的原則,決策、部署和指揮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處置工作。

2.2工作機構

市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由市環保局局長擔任主任,市氣象局局長擔任副主任。市工作組辦公室承擔工作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市工作組決定,協調和調動成員單位應對空氣重污染應急相關工作;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發佈、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空氣重污染新聞發佈工作。

2.3市工作組成員單位及職責

(1)市環保局:負責市工作組辦公室的綜合工作,履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負責收集、研判本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信息,對重點排污單位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等進行執法檢查,做好長三角區域空氣重污染預報預警的溝通協調工作。

(2)市氣象局:承擔市工作組辦公室的相應職責。負責制定空氣重污染天氣預報應急工作方案;開展空氣污染氣象條件預報,與市環保局進行空氣質量預報和空氣重污染預報預警會商;做好長三角氣象部門有關空氣重污染預報預警的協調聯動工作。

(3)市發展改革委:組織協調市外天然氣供應;配合制定實施電力行業重點企業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

(4)市經濟信息化委:制定實施重點工業行業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根據四級應急響應措施的要求,制定工業企業應急響應名單和措施清單,並及時更新,督促協調工業企業落實重污染應急措施。

(5)市教委:制定實施學校及幼托機構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

(6)市公安局:制定實施燃放煙花爆竹管控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配合制定實施重污染天氣機動車街面管控工作方案。

(7)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組織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燃氣的調度等工作;制定實施房建、拆房施工和房屋修繕工地、建築施工機械停用等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建立應急響應聯絡體系,並及時更新,督促相關工地落實重污染應急措施。

(8)市交通委:制定實施交通建設工地、易產生揚塵污染碼頭、快速道路保潔、港作機械停用、高污染機動車船管控等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根據四級應急響應措施的要求,制定工地、碼頭應急響應名單和措施清單,並每年更新,督促相關單位和企業落實重污染應急措施。

(9)市農委:制定嚴禁秸稈焚燒和農業機械停用等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會同市環保局組織實施。

(10)市文廣影視局:制定實施重大戶外文化活動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

(11)市衛生計生委:加強空氣污染對人體健康影響的預防知識宣傳,並組織醫療機構做好醫療救治準備工作。

(12)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參照《上海市應對極端天氣停課安排和誤工處理實施意見》,指導因空氣重污染紅色預警影響造成職工誤工問題的處理。

(13)市體育局:制定實施重大群眾性戶外體育賽事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

(14)市綠化市容局:制定實施道路保潔、渣土車停運、園林綠化工程及林業和園林機械停用等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

(15)市城管執法局:開展空氣重污染應急期間禁止廢棄物露天焚燒和違法占道經營燒烤等執法檢查工作。

(16)上海海事局:制定實施開放水域高污染機動船管控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

(17)市機管局:制定實施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

(18)市政府新聞辦:指導協調預警期間的信息發佈和新聞宣傳工作;協調本市廣播電臺、電視臺、新聞網站、報刊等新聞媒體做好信息發佈和新聞報道等工作。

(19)市通信管理局:組織、協調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為空氣重污染防范與處置提供應急通信保障。必要時,組織做好手機信息發佈工作。

(20)各區政府:結合區域實際,制定實施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指揮本區職能部門和街道(鎮)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2.4專傢機構

市工作組辦公室負責組建應對空氣重污染專傢咨詢組,為應對空氣重污染提供決策咨詢建議和技術支持。

3監測預警

3.1監測

市環保局依據生態環境部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的本市國控點環境空氣質量實時監測,發佈PM2.5等6項污染物的實時濃度和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等相關信息。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依據環境空氣質量預報,並綜合考慮空氣污染程度和持續時間,將空氣重污染預警由輕到重分為四個級別,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1)藍色預警:經預測,未來一天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在101~200之間且可能出現短時重污染;

(2)黃色預警:經預測,未來一天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在201~300之間;

(3)橙色預警:經預測,未來一天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在301~400之間,或者未來持續兩天及以上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在201~300之間;

(4)紅色預警:經預測,未來一天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大於400。

3.2.2預警發佈

市工作組辦公室負責統一發佈空氣重污染預警相關信息。其中,藍色、黃色、橙色預警時,負責會商、審核並發佈預警信息,通報市工作組成員單位啟動對應等級的響應措施;紅色預警時,及時發起會商,提出預警發佈建議,報請市工作組領導審核同意後,對外發佈預警信息,並通報市工作組成員單位啟動對應等級的響應措施。重大活動保障期間,根據國傢和長三角區域聯動的要求,按照程序啟動相應等級的預警。

3.2.3預警響應

(1)藍色和黃色預警:市工作組辦公室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及時通過上海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中心、廣播、電視、網絡、電子顯示裝置、報刊等媒體和微博、微信等方式,向公眾發佈信息,告知公眾采取自我防護措施。

(2)橙色和紅色預警:在黃色預警基礎上,市工作組成員單位加強值班,並保持通訊暢通。市工作組辦公室加強監控,加密預測預報,增加向社會公眾發佈通告的頻次。

(3)進入預警期後,各區政府及市有關部門做好應急響應的準備工作。學校、醫院、體育場(館)、機場、車站、碼頭、旅遊景區(點)等重點區域和人員密集場所做好空氣重污染預警響應工作。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與通報

當市工作組辦公室經會商發現本市可能出現達到各級預警等級的空氣重污染過程時,市工作組辦公室應在會商信息形成後半小時內口頭、1小時內書面將會商信息報告市政府總值班室。

市工作組辦公室發佈各級預警信息的同時,通報各成員單位啟動對應等級響應措施。各成員單位接到通報後,應立即按照要求啟動應急響應措施,並將啟動情況報告市工作組辦公室,由市工作組辦公室匯總預警信息發佈及應急響應措施啟動情況,及時報市政府總值班室。

4.2響應措施

根據空氣重污染藍色、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等級,啟動相應的Ⅳ級、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措施。

4.2.1Ⅳ級響應措施

4.2.1.1公眾健康防護提示

(1)兒童、老年人和心臟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停留在室內,暫停戶外活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

(2)室外作業人員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4.2.1.2建議性措施

(1)倡導公眾節約用電。

(2)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減少汽車上路行駛。

(3)暫停重大群眾性戶外體育賽事。

4.2.1.3強制性措施

(1)石化、鋼鐵、化工、水泥、造船、印刷等重點行業涉及大氣污染物排放的企業和涉塗裝工藝的企業合理安排生產計劃,確保污染治理設施高效運行,減少污染排放。(責任部門、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各區政府)

(2)禁止露天敞開堆放易揚塵性建材,禁止在施工現場進行敞開式易揚塵加工作業。除特殊工藝、應急搶險工程外,停止樁類施工、土石方工程、建築構件破拆、建設工地腳手架拆除、建築材料裝卸、道路開挖、路面銑刨、房屋拆除等作業,采用機械或人工方式每天至少實施2次沖洗清掃作業,落實場地灑水降塵工作。(責任部門、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各區政府)

(3)提高道路保潔頻次,重點地區和主要道路增加1~2次道路清洗。加強道路機掃,嚴禁作業過程中揚塵。(責任部門、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交通委、各區政府)

(4)除特殊工藝、應急搶險工程外,工程渣土、建築垃圾運輸、散裝建築材料車輛停止上路行駛。重點加強路面攔截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並勸說駕駛人立即停駛。(責任部門、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各區政府)

(5)嚴禁農作物秸稈、廢棄物露天焚燒;嚴禁露天燒烤。(責任部門、單位:市農委、市城管執法局、市環保局、相關區政府)

(6)嚴禁燃放煙花爆竹。(責任部門:市公安局、相關區政府)

(7)中小學和幼托機構一律停止室外體育課及戶外活動,遲到、缺勤學生不作遲到或曠課處理。學校根據學生出勤情況,靈活安排教學進度。(責任部門:市教委)

4.2.2Ⅲ級響應措施

4.2.2.1公眾健康防護提示

(1)兒童、老年人和心臟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停留在室內,暫停戶外活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

(2)室外作業人員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4.2.2.2建議性措施

(1)倡導公眾節約用電。

(2)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減少汽車上路行駛。

(3)暫停重大群眾性戶外體育賽事。

4.2.2.3強制滴雞精推薦|滴雞精推薦2018性措施

(1)組織應急天然氣資源,協調應急用氣供應;強化 清潔發電、綠色調度 ,所有並網燃煤機組選用優質煤發電,確保污染治理設施高效運行。(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

(2)石化、鋼鐵、化工、水泥、造船、印刷等重點行業涉及大氣污染物排放的企業和涉塗裝工藝的企業合理安排生產計劃,采取限產、限污等措施,確保污染治理設施高效運行,減少污染物排放。對排放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重點企業和區域,停止各類開停車、放空等作業,加強設備維護和檢漏頻次,停止室外塗裝作業。加強設備維護和檢漏頻次,確保裝置平穩運行,避免操作波動引起的污染物排放。重點排污單位針對煤場、堆場等易揚塵區域增加灑水次數,減少揚塵。(責任部門、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各區政府)

(3)禁止露天敞開堆放易揚塵性建材,禁止在施工現場進行敞開式易揚塵加工作業。除特殊工藝、應急搶險工程外,停止樁類施工、土石方工程、建築構件破拆、建設工地腳手架拆除、建築材料裝卸、外立面塗料塗裝、道路開挖、路面銑刨、綠化種植、房屋拆除等作業。采用機械或人工方式每天至少實施2次沖洗清掃作業,落實場地灑水降塵工作。(責任部門、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

(4)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碼頭、堆場和攪拌站停止作業,采用機械或人工方式每天至少實施2次沖洗清掃作業,落實場地灑水降塵工作。對沒有條件進行苫蓋的堆場,每天至少噴淋4次,幹燥天氣增加噴淋次數。(責任部門、單位: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

(5)加強道路保潔頻次,重點地區和主要道路增加1~2次道路清洗。加強道路機掃,嚴禁作業過程中揚塵。(責任部門、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交通委、各區政府)

(6)除特殊工藝、應急搶險工程外,工程渣土、建築垃圾運輸、散裝建築材料車輛停止上路行駛,重點加強攔截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並勸說駕駛人立即停駛。(責任部門、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各區政府)

(7)建築和市政工地施工機械停止作業(從事特殊工藝和應急搶險工程以及使用電力、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除外)。(責任部門、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各區政府)

(8)嚴禁農作物秸稈、廢棄物露天焚燒;嚴禁露天燒烤。(責任部門、單位:市農委、市城管執法局、市環保局、相關區政府)

(9)嚴禁燃放煙花爆竹。(責任部門:市公安局、相關區政府)

(10)中小學和幼托機構一律停止室外體育課及戶外活動,遲到、缺勤學生不作遲到或曠課處理。學校根據學生出勤情況,靈活安排教學進度。(責任部門:市教委)

4.2.3Ⅱ級響應措施

4.2.3.1公眾健康防護提示

(1)兒童、老年人和病人留在室內,避免體力消耗;一般人群避免戶外活動。

(2)室外作業人員減少室外作業時間,並加強防護。

4.2.3.2建議性措施

(1)倡導公眾節約用電。

(2)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減少汽車上路行駛。

(3)暫停露天大規模群眾活動。

4.2.3.3強制性措施

(1)組織應急天然氣資源,協調應急用氣供應;強化 清潔發電、綠色調度 ,所有並網燃煤機組選用優質煤發電,確保污染治理設施高效運行。(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

(2)石化、鋼鐵、化工、水泥、造船、印刷、有色、建材、醫藥、傢具制造等重點行業涉及大氣污染物排放的企業和涉塗裝工藝的企業合理安排生產計劃,采取限產、限污或停產等措施,確保污染治理設施高效運行,減少污染物排放。對排放VOCs的重點企業和區域,嚴禁各類開停車、放空等作業,加強設備維護和檢漏頻次,停止室外塗裝作業。重點排污單位和區域,停止各類大型作業(包括項目建設、大型設施檢修以及大量產品、原料移庫等)。加強設備維護和檢漏頻次,確保裝置平穩運行,避免操作波動引起的污染物排放。重點排污單位針對煤場、堆場等易揚塵區域增加灑水次數,減少揚塵。(責任部門、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各區政府)

(3)禁止露天敞開堆放易揚塵性建材,禁止在施工現場進行敞開式易揚塵加工作業。除特殊工藝、應急搶險工程外,停止所有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的建築工地室外作業,停止道路開挖、路面銑刨、瀝青鋪裝、綠化種植、行道樹修剪、房屋拆除等作業。采用機械或人工方式每天至少實施3次沖洗清掃作業,落實場地灑水降塵工作。(責任部門、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

(4)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碼頭、懷孕初期喝滴雞精|懷孕什麼時候喝滴雞精堆場和攪拌站停止作業,采用機械或人工方式每天至少實施3次沖洗清掃作業,落實場地灑水降塵工作。對沒有條件進行苫蓋的堆場,每天至少噴淋6次,幹燥天氣增加噴淋次數。(責任部門、單位: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

(5)增加道路保潔頻次,重點地區和主要道路增加2~3次道路沖洗。加強道路機掃,嚴禁作業過程中揚塵。(責任部門、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交通委、各區政府)

(6)除特殊工藝、應急搶險工程外,工程渣土、混凝土攪拌、建築垃圾運輸、散裝建築材料車輛停止上路行駛,重點加強路面攔截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並勸說駕駛人立即停駛。(責任部門、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各區政府)

(7)建築和市政工地施工機械停止作業;港作機械、農業機械、林業機械、園林機械停用50%(從事特殊工藝和應急搶險工程以及使用電力、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除外)。(責任部門、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農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

(8)嚴禁農作物秸稈、廢棄物露天焚燒;嚴禁露天燒烤。(責任部門、單位:市農委、市城管執法局、市環保局、相關區政府)

(9)嚴禁燃放煙花爆竹。(責任部門:市公安局、相關區政府)

(10)中小學和幼托機構一律停止室外體育課及戶外活動,遲到、缺勤學生不作遲到或曠課處理。學校根據學生出勤情況,靈活安排教學進度。(責任部門:市教委)

(11)暫停重大群眾性戶外體育賽事。(責任部門:市體育局)

4.2.4Ⅰ級響應措施

4.2.4.1公眾健康防護提示

(1)兒童、老年人和病人留在室內,避免體力消耗;一般人群避免戶外活動。

(2)室外作業人員減少室外作業時間,並加強防護。

4.2.4.2建議性措施

(1)倡導公眾節約用電。

(2)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減少汽車上路行駛。

4.2.4.3強制性措施

(1)組織應急天然氣資源,協調應急用氣供應;強化 清潔發電、綠色調度 ,所有並網燃煤機組選用優質煤發電,確保污染治理設施高效運行。(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

(2)石化、鋼鐵、化工、水泥、造船、印刷、有色、建材、醫藥、傢具制造及電子信息等重點行業涉及大氣污染物排放的企業和涉塗裝、鑄造、鍛造、熱處理、電鍍的企業合理安排生產計劃,采取限產、限污或停產等措施,確保污染治理設施高效運行,減少污染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排放量較大的工業企業采取階段性停產措施;對排放VOCs的重點企業和區域,嚴禁各類開停車、放空等作業,加強設備維護和檢漏頻次,停止室外塗裝作業。重點排污單位和區域,停止各類大型作業(包括項目建設、大型設施檢修以及大量產品、原料移庫等)。加強設備維護和檢漏頻次,確保裝置平穩運行,避免操作波動引起的污染物排放。重點排污單位針對煤場、堆場等易揚塵區域增加灑水次數,減少揚塵。(責任部門、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各區政府)

(3)禁止露天敞開堆放易揚塵性建材,禁止在施工現場進行敞開式易揚塵加工作業。除特殊工藝、應急搶險工程外,停止所有建築施工、房屋拆除、綠化工程、行道樹修剪、市政和道路施工及噴塗等室外作業。采用機械或人工方式每天至少實施3次沖洗清掃作業,落實場地灑水降塵工作。(責任部門、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

(4)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碼頭、堆場和攪拌站停止作業,采用機械或人工方式每天至少實施3次沖洗清掃作業,落實場地灑水降塵工作。對沒有條件進行苫蓋的堆場,每天至少噴淋6次,幹燥天氣增加噴淋次數。(責任部門、單位: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

(5)增加道路保潔頻次,重點地區和主要道路增加2~3次道路沖洗和1~2次道路機掃。嚴禁作業過程中揚塵。(責任部門、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交通委、各區政府)

(6)除特殊工藝、應急搶險工程外,工程渣土、混凝土攪拌、建築垃圾運輸、散裝建築材料車輛停止上路行駛,重點加強路面攔截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並勸說駕駛人立即停駛;停駛50%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除執法執勤車外)。(責任部門、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機管局、各區政府)

(7)在市交通樞紐、重點商業圈、城市快速道路等處,采取點面結合、設卡檢查等方式,針對尾氣排放超標嫌疑車輛開展重點整治。(責任部門、單位: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各區政府)

(8)建築和市政工地施工機械停止作業;港作機械、農業機械、林業機械、園林機械停用50%(從事特殊工藝和應急搶險工程以及使用電力、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除外)。(責任部門、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農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

(9)單殼化學品船、200總噸以下的幹散貨船、600噸載重以上的單殼油船暫停出港(LNG動力船舶、新能源動力船舶、運輸生活垃圾的環衛船舶及水域保潔船舶除外)(責任部門、單位: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

(10)嚴禁農作物秸稈、廢棄物露天焚燒;嚴禁露天燒烤。(責任部門、單位:市農委、市城管執法局、市環保局、相關區政府)

(11)嚴禁燃放煙花爆竹。(責任部門:市公安局、相關區政府)

(12)中小學和幼托機構一律停止室外體育課及戶外活動。參照本市應對極端天氣有關規定,在當日6:00前發佈預警的,采取停課措施;在當日6:00後至上課前發佈預警的,執行Ⅱ級響應相關措施。(責任部門:市教委)

(13)暫停露天大規模群眾活動和體育賽事。(責任部門、單位:市文廣影視局、市體育局、各區政府)

根據具體污染程度,交通、公安等有關部門經市政府批準,可采取高污染機動車管控措施。

4.3信息公開

預警和響應期間,市工作組辦公室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及時通過廣播、電視、網絡、電子顯示裝置、報刊等媒體和微博、微信等方式,公開有關信息。信息內容包括污染狀況、來源成因、未來趨勢、已采取措施、執法檢查情況,以及相應的健康防護建議等。

4.4應急響應執行與監督

各有關部門、單位收到應急響應指令後,按照本預案和相關工作方案,及時組織落實各項措施。市工作組各成員單位在實施過程中依法加強監管和巡查,加大執法力度,並在預警和響應期間,每日定時向市工作組辦公室報送措施落實情況。

4.5應急終止

當達到應急終止條件時,經市環保局與市氣象局聯合會商,由市工作組辦公室發佈應急終止指令。

5總結評估

應急終止後,各成員單位總結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報市工作組辦公室。市工作組辦公室對空氣重污染預警和響應工作做出總結評估。

6應急保障

6.1人員孕婦滴雞精何時喝|懷孕喝滴雞精的好處保障

市工作組辦公室和各成員單位指定專人負責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

6.2監測與預警能力保障

市環保局與市氣象局加強合作,進一步健全空氣重污染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做好空氣重污染過程的趨勢分析,完善會商研判機制,提高預測預警的準確度。

6.3通信與信息保障

完善各級空氣重污染預警和響應聯絡網絡,明確各相關人員聯系方式,確保應急指令暢通。

6.4經費保障

按照市政府有關處置應急情況的財政保障規定執行。

市工作組各成員單位所需經費,由各級政府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

7監督管理

7.1演練培訓

市工作組各成員單位組織開展本應急預案和工作方案的操作流程、崗位職責等培訓。定期開展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練,並組織專傢對演練進行評估,及時修改、完善相應的工作流程和實施措施。市工作組成員單位聯合舉行的應急演練,一般每兩年一次。

7.2公眾宣傳

加強輿論宣傳,普及相關知識,鼓勵公眾積極監督舉報對環境空氣造成污染的違法行為,形成全民共同應對空氣重污染的局面。

7.3行政監督

監察部門加強對本預案實施情況的巡查、督查,並及時予以通報。對不認真落實應急響應措施造成較大影響的,依照相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

7.4預案管理

7.4.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工作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7.4.2預案修訂

市工作組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評估修訂本預案。

7.4.3預案報備

市工作組辦公室負責將本預案報生態環境部備案。

本預案定位為市級專項應急預案,是本市空氣重污染應對工作的行動依據。各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地區和本部門、單位的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作為本預案的子預案,並抄送市工作組辦公室備案。

7.4.4預案實施

本預案由市工作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

上海市空氣重污染專項應急預案

(2018版)

目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1.4工作原則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2工作機構

2.3市工作組成員單位及職責

2.4專傢機構

3監測預警

3.1監測

3.2預警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與通報

4.2響應措施

4.3信息公開

4.4應急響應執行與監督

4.5應急終止

5總結評估

6應急保障

6.1人員保障

6.2監測與預警能力保障

6.3通信與信息保障

6.4經費保障

7監督管理

7.1演練培訓

7.2公眾宣傳

7.3行政監督

7.4預案管理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應對本市空氣重污染,建立健全高效協調有序的空氣重污染預警和應急機制,減緩空氣污染程度,減輕空氣污染對市民健康的影響,保護公眾身體健康。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環境保護部關於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環辦〔2013〕106號)、《上海市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辦法》、《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空氣重污染的應對。

本預案所稱空氣重污染,是指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大於200。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強化管理,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科學預警、及時響應,部門聯動、社會參與。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上海市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組(以下簡稱 市工作組 )統一組織指揮本市空氣重污染應對工作,由分管副市長擔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擔任第一副組長,市環保局、市氣象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市有關職能部門和各區政府為成員單位。市工作組按照 統一協調、市區聯動、分工負責、各司其職 的原則,決策、部署和指揮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處置工作。

2.2工作機構

市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由市環保局局長擔任主任,市氣象局局長擔任副主任。市工作組辦公室承擔工作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市工作組決定,協調和調動成員單位應對空氣重污染應急相關工作;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發佈、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空氣重污染新聞發佈工作。

2.3市工作組成員單位及職責

(1)市環保局:負責市工作組辦公室的綜合工作,履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負責收集、研判本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信息,對重點排污單位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等進行執法檢查,做好長三角區域空氣重污染預報預警的溝通協調工作。

(2)市氣象局:承擔市工作組辦公室的相應職責。負責制定空氣重污染天氣預報應急工作方案;開展空氣污染氣象條件預報,與市環保局進行空氣質量預報和空氣重污染預報預警會商;做好長三角氣象部門有關空氣重污染預報預警的協調聯動工作。

(3)市發展改革委:組織協調市外天然氣供應;配合制定實施電力行業重點企業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

(4)市經濟信息化委:制定實施重點工業行業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根據四級應急響應措施的要求,制定工業企業應急響應名單和措施清單,並及時更新,督促協調工業企業落實重污染應急措施。

(5)市教委:制定實施學校及幼托機構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

(6)市公安局:制定實施燃放煙花爆竹管控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配合制定實施重污染天氣機動車街面管控工作方案。

(7)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組織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燃氣的調度等工作;制定實施房建、拆房施工和房屋修繕工地、建築施工機械停用等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建立應急響應聯絡體系,並及時更新,督促相關工地落實重污染應急措施。

(8)市交通委:制定實施交通建設工地、易產生揚塵污染碼頭、快速道路保潔、港作機械停用、高污染機動車船管控等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根據四級應急響應措施的要求,制定工地、碼頭應急響應名單和措施清單,並每年更新,督促相關單位和企業落實重污染應急措施。

(9)市農委:制定嚴禁秸稈焚燒和農業機械停用等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會同市環保局組織實施。

(10)市文廣影視局:制定實施重大戶外文化活動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

(11)市衛生計生委:加強空氣污染對人體健康影響的預防知識宣傳,並組織醫療機構做好醫療救治準備工作。

(12)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參照《上海市應對極端天氣停課安排和誤工處理實施意見》,指導因空氣重污染紅色預警影響造成職工誤工問題的處理。

(13)市體育局:制定實施重大群眾性戶外體育賽事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

(14)市綠化市容局:制定實施道路保潔、渣土車停運、園林綠化工程及林業和園林機械停用等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

(15)市城管執法局:開展空氣重污染應急期間禁止廢棄物露天焚燒和違法占道經營燒烤等執法檢查工作。

(16)上海海事局:制定實施開放水域高污染機動船管控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

(17)市機管局:制定實施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

(18)市政府新聞辦:指導協調預警期間的信息發佈和新聞宣傳工作;協調本市廣播電臺、電視臺、新聞網站、報刊等新聞媒體做好信息發佈和新聞報道等工作。

(19)市通信管理局:組織、協調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為空氣重污染防范與處置提供應急通信保障。必要時,組織做好手機信息發佈工作。

(20)各區政府:結合區域實際,制定實施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指揮本區職能部門和街道(鎮)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2.4專傢機構

市工作組辦公室負責組建應對空氣重污染專傢咨詢組,為應對空氣重污染提供決策咨詢建議和技術支持。

3監測預警

3.1監測

市環保局依據生態環境部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的本市國控點環境空氣質量實時監測,發佈PM2.5等6項污染物的實時濃度和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等相關信息。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依據環境空氣質量預報,並綜合考慮空氣污染程度和持續時間,將空氣重污染預警由輕到重分為四個級別,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1)藍色預警:經預測,未來一天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在101~200之間且可能出現短時重污染;

(2)黃色預警:經預測,未來一天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在201~300之間;

(3)橙色預警:經預測,未來一天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在301~400之間,或者未來持續兩天及以上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在201~300之間;

(4)紅色預警:經預測,未來一天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大於400。

3.2.2預警發佈

市工作組辦公室負責統一發佈空氣重污染預警相關信息。其中,藍色、黃色、橙色預警時,負責會商、審核並發佈預警信息,通報市工作組成員單位啟動對應等級的響應措施;紅色預警時,及時發起會商,提出預警發佈建議,報請市工作組領導審核同意後,對外發佈預警信息,並通報市工作組成員單位啟動對應等級的響應措施。重大活動保障期間,根據國傢和長三角區域聯動的要求,按照程序啟動相應等級的預警。

3.2.3預警響應

(1)藍色和黃色預警:市工作組辦公室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及時通過上海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中心、廣播、電視、網絡、電子顯示裝置、報刊等媒體和微博、微信等方式,向公眾發佈信息,告知公眾采取自我防護措施。

(2)橙色和紅色預警:在黃色預警基礎上,市工作組成員單位加強值班,並保持通訊暢通。市工作組辦公室加強監控,加密預測預報,增加向社會公眾發佈通告的頻次。

(3)進入預警期後,各區政府及市有關部門做好應急響應的準備工作。學校、醫院、體育場(館)、機場、車站、碼頭、旅遊景區(點)等重點區域和人員密集場所做好空氣重污染預警響應工作。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與通報

當市工作組辦公室經會商發現本市可能出現達到各級預警等級的空氣重污染過程時,市工作組辦公室應在會商信息形成後半小時內口頭、1小時內書面將會商信息報告市政府總值班室。

市工作組辦公室發佈各級預警信息的同時,通報各成員單位啟動對應等級響應措施。各成員單位接到通報後,應立即按照要求啟動應急響應措施,並將啟動情況報告市工作組辦公室,由市工作組辦公室匯總預警信息發佈及應急響應措施啟動情況,及時報市政府總值班室。

4.2響應措施

根據空氣重污染藍色、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等級,啟動相應的Ⅳ級、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措施。

4.2.1Ⅳ級響應措施

4.2.1.1公眾健康防護提示

(1)兒童、老年人和心臟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停留在室內,暫停戶外活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

(2)室外作業人員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4.2.1.2建議性措施

(1)倡導公眾節約用電。

(2)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減少汽車上路行駛。

(3)暫停重大群眾性戶外體育賽事。

4.2.1.3強制性措施

(1)石化、鋼鐵、化工、水泥、造船、印刷等重點行業涉及大氣污染物排放的企業和涉塗裝工藝的企業合理安排生產計劃,確保污染治理設施高效運行,減少污染排放。(責任部門、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各區政府)

(2)禁止露天敞開堆放易揚塵性建材,禁止在施工現場進行敞開式易揚塵加工作業。除特殊工藝、應急搶險工程外,停止樁類施工、土石方工程、建築構件破拆、建設工地腳手架拆除、建築材料裝卸、道路開挖、路面銑刨、房屋拆除等作業,采用機械或人工方式每天至少實施2次沖洗清掃作業,落實場地灑水降塵工作。(責任部門、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各區政府)

(3)提高道路保潔頻次,重點地區和主要道路增加1~2次道路清洗。加強道路機掃,嚴禁作業過程中揚塵。(責任部門、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交通委、各區政府)

(4)除特殊工藝、應急搶險工程外,工程渣土、建築垃圾運輸、散裝建築材料車輛停止上路行駛。重點加強路面攔截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並勸說駕駛人立即停駛。(責任部門、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各區政府)

(5)嚴禁農作物秸稈、廢棄物露天焚燒;嚴禁露天燒烤。(責任部門、單位:市農委、市城管執法局、市環保局、相關區政府)

(6)嚴禁燃放煙花爆竹。(責任部門:市公安局、相關區政府)

(7)中小學和幼托機構一律停止室外體育課及戶外活動,遲到、缺勤學生不作遲到或曠課處理。學校根據學生出勤情況,靈活安排教學進度。(責任部門:市教委)

4.2.2Ⅲ級響應措施

4.2.2.1公眾健康防護提示

(1)兒童、老年人和心臟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停留在室內,暫停戶外活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

(2)室外作業人員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4.2.2.2建議性措施

(1)倡導公眾節約用電。

(2)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減少汽車上路行駛。

(3)暫停重大群眾性戶外體育賽事。

4.2.2.3強制性措施

(1)組織應急天然氣資源,協調應急用氣供應;強化 清潔發電、綠色調度 ,所有並網燃煤機組選用優質煤發電,確保污染治理設施高效運行。(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

(2)石化、鋼鐵、化工、水泥、造船、印刷等重點行業涉及大氣污染物排放的企業和涉塗裝工藝的企業合理安排生產計劃,采取限產、限污等措施,確保污染治理設施高效運行,減少污染物排放。對排放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重點企業和區域,停止各類開停車、放空等作業,加強設備維護和檢漏頻次,停止室外塗裝作業。加強設備維護和檢漏頻次,確保裝置平穩運行,避免操作波動引起的污染物排放。重點排污單位針對煤場、堆場等易揚塵區域增加灑水次數,減少揚塵。(責任部門、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各區政府)

(3)禁止露天敞開堆放易揚塵性建材,禁止在施工現場進行敞開式易揚塵加工作業。除特殊工藝、應急搶險工程外,停止樁類施工、土石方工程、建築構件破拆、建設工地腳手架拆除、建築材料裝卸、外立面塗料塗裝、道路開挖、路面銑刨、綠化種植、房屋拆除等作業。采用機械或人工方式每天至少實施2次沖洗清掃作業,落實場地灑水降塵工作。(責任部門、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

(4)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碼頭、堆場和攪拌站停止作業,采用機械或人工方式每天至少實施2次沖洗清掃作業,落實場地灑水降塵工作。對沒有條件進行苫蓋的堆場,每天至少噴淋4次,幹燥天氣增加噴淋次數。(責任部門、單位: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

(5)加強道路保潔頻次,重點地區和主要道路增加1~2次道路清洗。加強道路機掃,嚴禁作業過程中揚塵。(責任部門、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交通委、各區政府)

(6)除特殊工藝、應急搶險工程外,工程渣土、建築垃圾運輸、散裝建築材料車輛停止上路行駛,重點加強攔截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並勸說駕駛人立即停駛。(責任部門、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各區政府)

(7)建築和市政工地施工機械停止作業(從事特殊工藝和應急搶險工程以及使用電力、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除外)。(責任部門、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各區政府)

(8)嚴禁農作物秸稈、廢棄物露天焚燒;嚴禁露天燒烤。(責任部門、單位:市農委、市城管執法局、市環保局、相關區政府)

(9)嚴禁燃放煙花爆竹。(責任部門:市公安局、相關區政府)

(10)中小學和幼托機構一律停止室外體育課及戶外活動,遲到、缺勤學生不作遲到或曠課處理。學校根據學生出勤情況,靈活安排教學進度。(責任部門:市教委)

4.2.3Ⅱ級響應措施

4.2.3.1公眾健康防護提示

(1)兒童、老年人和病人留在室內,避免體力消耗;一般人群避免戶外活動。

(2)室外作業人員減少室外作業時間,並加強防護。

4.2.3.2建議性措施

(1)倡導公眾節約用電。

(2)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減少汽車上路行駛。

(3)暫停露天大規模群眾活動。

4.2.3.3強制性措施

(1)組織應急天然氣資源,協調應急用氣供應;強化 清潔發電、綠色調度 ,所有並網燃煤機組選用優質煤發電,確保污染治理設施高效運行。(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

(2)石化、鋼鐵、化工、水泥、造船、印刷、有色、建材、醫藥、傢具制造等重點行業涉及大氣污染物排放的企業和涉塗裝工藝的企業合理安排生產計劃,采取限產、限污或停產等措施,確保污染治理設施高效運行,減少污染物排放。對排放VOCs的重點企業和區域,嚴禁各類開停車、放空等作業,加強設備維護和檢漏頻次,停止室外塗裝作業。重點排污單位和區域,停止各類大型作業(包括項目建設、大型設施檢修以及大量產品、原料移庫等)。加強設備維護和檢漏頻次,確保裝置平穩運行,避免操作波動引起的污染物排放。重點排污單位針對煤場、堆場等易揚塵區域增加灑水次數,減少揚塵。(責任部門、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各區政府)

(3)禁止露天敞開堆放易揚塵性建材,禁止在施工現場進行敞開式易揚塵加工作業。除特殊工藝、應急搶險工程外,停止所有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的建築工地室外作業,停止道路開挖、路面銑刨、瀝青鋪裝、綠化種植、行道樹修剪、房屋拆除等作業。采用機械或人工方式每天至少實施3次沖洗清掃作業,落實場地灑水降塵工作。(責任部門、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

(4)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碼頭、堆場和攪拌站停止作業,采用機械或人工方式每天至少實施3次沖洗清掃作業,落實場地灑水降塵工作。對沒有條件進行苫蓋的堆場,每天至少噴淋6次,幹燥天氣增加噴淋次數。(責任部門、單位: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

(5)增加道路保潔頻次,重點地區和主要道路增加2~3次道路沖洗。加強道路機掃,嚴禁作業過程中揚塵。(責任部門、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交通委、各區政府)

(6)除特殊工藝、應急搶險工程外,工程渣土、混凝土攪拌、建築垃圾運輸、散裝建築材料車輛停止上路行駛,重點加強路面攔截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並勸說駕駛人立即停駛。(責任部門、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各區政府)

(7)建築和市政工地施工機械停止作業;港作機械、農業機械、林業機械、園林機械停用50%(從事特殊工藝和應急搶險工程以及使用電力、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除外)。(責任部門、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農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

(8)嚴禁農作物秸稈、廢棄物露天焚燒;嚴禁露天燒烤。(責任部門、單位:市農委、市城管執法局、市環保局、相關區政府)

(9)嚴禁燃放煙花爆竹。(責任部門:市公安局、相關區政府)

(10)中小學和幼托機構一律停止室外體育課及戶外活動,遲到、缺勤學生不作遲到或曠課處理。學校根據學生出勤情況,靈活安排教學進度。(責任部門:市教委)

(11)暫停重大群眾性戶外體育賽事。(責任部門:市體育局)

4.2.4Ⅰ級響應措施

4.2.4.1公眾健康防護提示

(1)兒童、老年人和病人留在室內,避免體力消耗;一般人群避免戶外活動。

(2)室外作業人員減少室外作業時間,並加強防護。

4.2.4.2建議性措施

(1)倡導公眾節約用電。

(2)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減少汽車上路行駛。

4.2.4.3強制性措施

(1)組織應急天然氣資源,協調應急用氣供應;強化 清潔發電、綠色調度 ,所有並網燃煤機組選用優質煤發電,確保污染治理設施高效運行。(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

(2)石化、鋼鐵、化工、水泥、造船、印刷、有色、建材、醫藥、傢具制造及電子信息等重點行業涉及大氣污染物排放的企業和涉塗裝、鑄造、鍛造、熱處理、電鍍的企業合理安排生產計劃,采取限產、限污或停產等措施,確保污染治理設施高效運行,減少污染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排放量較大的工業企業采取階段性停產措施;對排放VOCs的重點企業和區域,嚴禁各類開停車、放空等作業,加強設備維護和檢漏頻次,停止室外塗裝作業。重點排污單位和區域,停止各類大型作業(包括項目建設、大型設施檢修以及大量產品、原料移庫等)。加強設備維護和檢漏頻次,確保裝置平穩運行,避免操作波動引起的污染物排放。重點排污單位針對煤場、堆場等易揚塵區域增加灑水次數,減少揚塵。(責任部門、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各區政府)

(3)禁止露天敞開堆放易揚塵性建材,禁止在施工現場進行敞開式易揚塵加工作業。除特殊工藝、應急搶險工程外,停止所有建築施工、房屋拆除、綠化工程、行道樹修剪、市政和道路施工及噴塗等室外作業。采用機械或人工方式每天至少實施3次沖洗清掃作業,落實場地灑水降塵工作。(責任部門、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

(4)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碼頭、堆場和攪拌站停止作業,采用機械或人工方式每天至少實施3次沖洗清掃作業,落實場地灑水降塵工作。對沒有條件進行苫蓋的堆場,每天至少噴淋6次,幹燥天氣增加噴淋次數。(責任部門、單位: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

(5)增加道路保潔頻次,重點地區和主要道路增加2~3次道路沖洗和1~2次道路機掃。嚴禁作業過程中揚塵。(責任部門、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交通委、各區政府)

(6)除特殊工藝、應急搶險工程外,工程渣土、混凝土攪拌、建築垃圾運輸、散裝建築材料車輛停止上路行駛,重點加強路面攔截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並勸說駕駛人立即停駛;停駛50%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除執法執勤車外)。(責任部門、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機管局、各區政府)

(7)在市交通樞紐、重點商業圈、城市快速道路等處,采取點面結合、設卡檢查等方式,針對尾氣排放超標嫌疑車輛開展重點整治。(責任部門、單位: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各區政府)

(8)建築和市政工地施工機械停止作業;港作機械、農業機械、林業機械、園林機械停用50%(從事特殊工藝和應急搶險工程以及使用電力、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除外)。(責任部門、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農委、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

(9)單殼化學品船、200總噸以下的幹散貨船、600噸載重以上的單殼油船暫停出港(LNG動力船舶、新能源動力船舶、運輸生活垃圾的環衛船舶及水域保潔船舶除外)(責任部門、單位: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

(10)嚴禁農作物秸稈、廢棄物露天焚燒;嚴禁露天燒烤。(責任部門、單位:市農委、市城管執法局、市環保局、相關區政府)

(11)嚴禁燃放煙花爆竹。(責任部門:市公安局、相關區政府)

(12)中小學和幼托機構一律停止室外體育課及戶外活動。參照本市應對極端天氣有關規定,在當日6:00前發佈預警的,采取停課措施;在當日6:00後至上課前發佈預警的,執行Ⅱ級響應相關措施。(責任部門:市教委)

(13)暫停露天大規模群眾活動和體育賽事。(責任部門、單位:市文廣影視局、市體育局、各區政府)

根據具體污染程度,交通、公安等有關部門經市政府批準,可采取高污染機動車管控措施。

4.3信息公開

預警和響應期間,市工作組辦公室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及時通過廣播、電視、網絡、電子顯示裝置、報刊等媒體和微博、微信等方式,公開有關信息。信息內容包括污染狀況、來源成因、未來趨勢、已采取措施、執法檢查情況,以及相應的健康防護建議等。

4.4應急響應執行與監督

各有關部門、單位收到應急響應指令後,按照本預案和相關工作方案,及時組織落實各項措施。市工作組各成員單位在實施過程中依法加強監管和巡查,加大執法力度,並在預警和響應期間,每日定時向市工作組辦公室報送措施落實情況。

4.5應急終止

當達到應急終止條件時,經市環保局與市氣象局聯合會商,由市工作組辦公室發佈應急終止指令。

5總結評估

應急終止後,各成員單位總結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報市工作組辦公室。市工作組辦公室對空氣重污染預警和響應工作做出總結評估。

6應急保障

6.1人員保障

市工作組辦公室和各成員單位指定專人負責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

6.2監測與預警能力保障

市環保局與市氣象局加強合作,進一步健全空氣重污染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做好空氣重污染過程的趨勢分析,完善會商研判機制,提高預測預警的準確度。

6.3通信與信息保障

完善各級空氣重污染預警和響應聯絡網絡,明確各相關人員聯系方式,確保應急指令暢通。

6.4經費保障

按照市政府有關處置應急情況的財政保障規定執行。

市工作組各成員單位所需經費,由各級政府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

7監督管理

7.1演練培訓

市工作組各成員單位組織開展本應急預案和工作方案的操作流程、崗位職責等培訓。定期開展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練,並組織專傢對演練進行評估,及時修改、完善相應的工作流程和實施措施。市工作組成員單位聯合舉行的應急演練,一般每兩年一次。

7.2公眾宣傳

加強輿論宣傳,普及相關知識,鼓勵公眾積極監督舉報對環境空氣造成污染的違法行為,形成全民共同應對空氣重污染的局面。

7.3行政監督

監察部門加強對本預案實施情況的巡查、督查,並及時予以通報。對不認真落實應急響應措施造成較大影響的,依照相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

7.4預案管理

7.4.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工作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7.4.2預案修訂

市工作組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評估修訂本預案。

7.4.3預案報備

市工作組辦公室負責將本預案報生態環境部備案。

本預案定位為市級專項應急預案,是本市空氣重污染應對工作的行動依據。各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地區和本部門、單位的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方案,作為本預案的子預案,並抄送市工作組辦公室備案。

7.4.4預案實施

本預案由市工作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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