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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3 12:49:39| 人氣18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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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濫權檢察官升官發財,請法務部給百姓一個交待

以偵辦拉法葉艦採購弊案、聯電和艦案聞名的現任台高檢主任檢察官洪威華,偵辦這兩起案件纏訟九年之久,最後分別在一、二審判決被告無罪,原因是證據不足!檢察官起訴一個案子 若無相當罪證因何起訴?對於雷學明等將校九年來因故被起訴,聲譽、仕途、身心煎熬所受的傷害,豈是「一審宣判無罪」還他清白所能彌補?和艦案二審判無罪,雖然法院認定罪證不足,檢方還不放過要繼續上訴,試想這兩件案子在訴訟過程中消耗多少國家公帑?

查無罪證卻仍一而再,再而三的上訴,不但當事人不堪其擾,最後判定無罪也讓地檢署和法院白忙一場,歸咎原因即來自於檢察官的濫權起訴!過了九年,當事人至今還在水深火熱中,而像這樣缺乏效率的檢察官卻早已平步青雲,從地方檢察官升官為台高檢主任檢察官,完全不必為自己的濫權負責?就像侯寬仁檢察官一樣,從周人蔘案到馬英九特別費案乃至最近的雲林廢土案,一貫的竄改筆錄、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濫權,雖經監察院調查有八大缺失,並函請法務部從嚴議處,然其不僅未受到法務部任何懲處,反而官越做越大!

而今洪威華檢察官又涉及違法調閱前妻之通聯紀錄,東窗事發後法務部刻意低調處理,僅將其記申誡處分而已,如此官官相護之一貫作風,如何取信於民?檢察官濫法濫權從來不被彈劾糾舉,皆來自於法務部長期的姑息養奸,讓違法濫權之檢察官繼續升官發財,那麼百姓還要被凌遲多久?請法務部長給予百姓一個合理的交待。

台長: 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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