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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6 14:07:50| 人氣9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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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權比貪污還要可怕!」特偵組辦不辦?

作者 其言

    報載前立委何智輝涉及銅鑼弊案,於一審判十九年,二審判十五年之重判,今年五月十二日的高院更一審卻大逆轉改判無罪,而爆發出司法官疑似集體貪瀆案,新檢察總長黃世銘領軍的特偵組對四名法官搜索約談。在人民心中,一向只有官辦民,絕少官辦官,所以此舉成功地為台灣跌至谷地的司法威信扳回一城,令人拍手叫好,但人民尚在觀望,因為政府官員長久以來官官相護的惡習早已深植民心,故而此案的偵辦人民都睜大眼睛在看,黃世銘絕對要秉公依法來辦。
 
    但若只是就此案轟動一時,等案情落幕就曇花一現,就太辜負人民的期待了。還有很多司法官體系一向仗著自己享有法規上的工作保障權,所以給人民的感覺都是很鴨霸,在人民心中所謂的檢察官守則有二條:第一條檢察官永遠是對的;第二條如果人民對,檢察官不對,就參照第一條。像竹竿性侵女童案承辦檢察官劉家芳,已早己升任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多年;和艦案讓科技大老曹興誠董事長痛斥台灣司法荒謬,司法體系成了絞肉機;如偵辦太極門案、周人蔘案及馬英九特別費案的侯寬仁,其所偵辦的案子都是明顯的以個人英雄主義出發,為了出名,可捏造子虛烏有的罪名,甚至已遭監察院列出其八大違法,並要求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但其有遭任何懲處嗎?並沒有!
  
    套句馬英九總統說的話: 「一旦濫權,危害比貪污還可怕!」貪污者只是拿了賄絡者的財物,而違法失職的檢察官卻毀掉當事者的名譽、人格、財產、人身自由與十幾年的青春歲月,也浪費國家龐大的司法資源與社會成本,難道這些違法失職者就不用懲處嗎?此次特偵組要辦就辦真的,不要只是透過媒體對人民摸摸頭。司法大掃除,要掃就掃乾淨,難道就只有貪瀆有罪嗎?反而如侯寬仁之類違法濫權辦案,迫害人民人權的檢察官為何不用受到懲處呢?到底他們的後台是誰?總而言之,老百姓看到的就是違法濫權的檢察官反而比貪瀆的檢察官更能逍遙法外,地位更是不動如山,這些官官相護的事實,點點滴滴蠶食百姓對政府的信任,黃世銘檢察長若要讓人民眼睛為之一亮,應該要嚴懲違法濫權,監察院都要求從嚴究責議處的檢察官,要掃就要掃乾淨,才能挽救人民對司法官官相護根深蒂固的想法。

台長: 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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